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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事故隐患清单序号检查项目依据现场存在问题隐患照片整改建议一、重大事故隐患1.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一)2.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二)3.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三)4.生产期间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的事故
2、坑、炉下渣坑,以及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前平台、炉基区域、厂房内吊运和地面运输通道等6类区域存在非生产性积水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五条(二)5.熔融金属铸造环节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的(倾动式熔炼炉、倾动式保温炉、倾动式熔保一体炉、带保温炉的固定式熔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五条(三)序号检查项目依据现场存在问题隐患照片整改建议炼炉除外)。6.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的结晶器冷却水系统未设置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快速切断阀、紧急排放阀、流槽断开装置联锁,或者监测报
3、警装置未与倾动式浇铸炉控制系统联锁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五条(六)7.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的浇铸炉铝液出口流槽、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未设置液位监测报警装置,或者固定式浇铸炉的铝液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五条(七)8.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的固定式浇铸炉的铝液流槽未设置紧急排放阀,或者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未设置快速切断阀(断开装置),或者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的液位监测报警装置未与快速切断阀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
4、0号)第五条(八)序号检查项目依据现场存在问题隐患照片整改建议(断开装置)、紧急排放阀联锁的。9.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的倾动式浇铸炉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未设置快速切断阀(断开装置),或者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的液位监测报警装置未与浇铸炉倾动控制系统、快速切断阀(断开装置)联锁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五条(九)10.铝加工深井铸造机钢丝卷扬系统选用非钢芯钢丝绳,或者未落实钢丝绳定期检查、更换制度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五条(十)11.使用煤气(天然气)并强制送风的燃烧装置的燃气总管
5、未设置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五条(十二)序号检查项目依据现场存在问题隐患照片整改建议12.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二)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或者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或者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三条13.本标准所列情形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
6、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应当保证正常运行、使用,失效或者无效均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四条二、一般隐患14.15.序号检查项目依据现场存在问题隐患照片整改建议16.17.18.19.20.21.22.23.检查口期:检查工程师:广东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一般事故隐患检查内容参考序号检查内容依据备注24.熔铸厂房为单层建筑,在保证防水防雨的前提下,采用半敞开式钢结构厂房设计。(或钢筋混凝土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2014,2018年版)第3.2.2条、第3.6.4条;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安全生产规范(GB30078-2
7、013)第4.L5条、第7.1条有色金属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630-2010)第6.3.1条、第6.3.3条25.铸造井应符合下列要求:C)铸造井周边应设置铝液围堰,铝液围堰宜高于地平面200mm以上,以防止熔炼炉、保温炉(静置炉)、流槽铝液进入铸井。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安全生产规范(GB30078-2013)第7.6条26.进入车间前的燃气管道应设置总管切断阀,车间内的燃气管道应架空敷设;燃气用气设备前应设置单独阀门,阀门相对高度不高于地面1500mm,并便于操作。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第10.6.6条、第10.6.7第10.6.8条27.炉体燃气总管
8、应设有双安全阀以及安全放散阀,燃气管道阀门和设备用气阀门间应设置放散口,安全放散应向厂房外上空排放,放散管管口高度应按照GB50028的要求高于屋脊100Om以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第10.6.6条、第10.6.7第10.6.8条、第10.2.39条序号检查内容依据备注28.钢丝绳牵引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a)引锭基座牵引用钢丝绳材质应为钢芯钢丝绳,应符合GB/T8918的相关规定。钢丝绳的固定接头应可靠牢固,钢丝绳夹应符合GB/T5976的相关规定,钢丝绳绳端套管压制索具应符合GB/T30589的相关规定,钢丝绳插编索扣应符合GB/T16271的相关规定
9、,钢丝绳卷筒应符合GB/T34529的相关规定。b)钢丝绳夹数量不小于3个/组,卷筒应设置绳槽。C)导向滑轮沟槽深度应满足1.5倍钢丝绳直径要求。d)铸井框架内的钢丝绳和导向滑轮应设置便于日常检修的高温灼烫防护设施,符合GB20905的规定要求。e)钢丝绳牵引系统应设置刹车抱闸及手摇下降柄。手摇下降柄处应留有操作通道。重要用途钢丝绳(GB8918-2006)第6条;钢丝绳夹(GBT5976-2006)第3条、第4条;钢丝绳绳端套管压制索具(GB/T30589-2014)第5.2条、第6条;钢丝绳吊索插编索扣(GB/T16271-2009)第5条起重机和葫芦钢丝绳、卷筒和滑轮的选择(GB/T34
10、529-2017)第6条。29.应急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a)熔铸单元周边均应配套设置应急设施单元,每个应急设施单元均应根据其熔铸单元的规模配置足量的灭火器、灭火毯、干燥灭火沙、应急流眼钎子等应急器材,并应制定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确保应急设施正常有效。b)每个熔铸车间应配置2个以上容量大于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第4.2条、第6.2条;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安全生产规范(GB30078-2013)第6.2.3.L2条序号检查内容依据备注(!Zn?的应急残铝斗,应急残铝斗应可以稳固放置。c)每个铸造井应配置不少于2个实心应急流眼钎子,配置不少于4具4kg手提式D类灭火器。
11、d)应急设施应设置在便于使用和应急处置位置,宜距离熔铸危险区域2-1OnI处。e)熔铸车间内手提式灭火器不应设置泡沫、水基、二氧化碳灭火器。熔铸车间周边设置的泡沫、水基、二氧化碳灭火器箱宜显著设置“禁止用于铝液灭火”标识。30.安全标识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a)熔铸厂房入口显著位置应设置“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标识。b)每个熔铸单元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工作期间严禁脱岗”标识。C)每个铸造机外沿以外3m闭合区域应划有警戒区,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铸造期间非本岗位工作人员勿入”标识。d)铸造机控制台按钮标识应清晰易读,尤其是“上”、“停”、“下”三个按钮应清晰明显。e)应急水路开启阀门应清楚印有应急开启方向
12、标识,并在阀门上显著位置设置“主供水回路故障时应立刻启动此阀门”标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7条;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5部分:安全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GB/T2893.5-2020);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13495.1-2015);铸造机械安全要求(GB序号检查内容依据备注f)残铝斗壁应显著写有“禁止用水冷却斗中铝液”标识。g)如熔炼炉、保温炉(静置炉)存在炉底设备通道,应在炉底设备通道入口设置“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有限空间”标识。h)室内消火栓及熔铸车间外20m范围内的室外消火栓宜显著设置“铝液引发着火严禁用水扑救标识。20905-2007)第16条。增加:应急电源、应急水池检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