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乡贤返乡创业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励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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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推进乡贤返乡创业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吸引和鼓励籍在外乡贤返乡投资兴业,促进我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推进乡贤返乡创业助推村集体经济、县域发展奖励办法。一、实施原则为加快富民强县、加快工业经济结构调整,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及结合村集体经济发展为重点,积极鼓励和引进在外创业成功的企业人士和科技人才返乡创业,发展符合本县主导产业,形成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探索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间。二、项目认定入园项目需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安全生产要求,由乡镇统一申报,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县委组

2、织部审定,在县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经县政府签订招商引资合同落户的非化工企业。三、奖励办法达到认定的返乡乡贤创业要求的企业,享受县政府入园企业普惠政策。返乡创业的乡贤所在的村集体可享受以下奖励:1.从厂房租金中分成奖励给村委会。引进租赁标准厂房企业租金,按一定分成奖励给村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村委会引进在县属国有的标准化厂房租赁投产企业,在企业成为规上企业(年应税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后缴纳的租金中,县财政按每月-3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所引进村委会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进行奖励:引进租赁厂房企业年纳税强度超过招商引资合同约定的纳税强度但不满30%的,按每月1元/Itf的标准给予奖励;引进

3、租赁厂房企业年纳税强度超过招商引资合同约定的纳税强度30%(含)不满60%的,按每月2元/11f的标准给予奖励;引进租赁厂房企业年纳税强度超过招商引资合同约定的纳税强度60%(含)的,按每月3元/11f的标准给予奖励。如企业在租金优惠或减免期,由县财政和引进的企业各按奖励标准的50%统筹安排奖励资金进行奖励。2 .从地方税收留成部分中奖励给村委会。对企业增值税纳税奖励最高为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72%,其余按比例给予所引进村委会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28%:引进租赁厂房企业年纳税强度超过招商引资合同约定的纳税强度但不满20%的,按企业当年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16%的标准给

4、予奖励;引进投产企业年纳税强度超过招商引资合同约定的纳税强度20%(含)不满40%的,按企业当年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20%的标准给予奖励;引进投产企业年纳税强度超过招商引资合同约定的纳税强度40%(含)不满60%的,按企业当年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24%的标准给予奖励;引进投产企业年纳税强度超过招商引资合同约定的纳税强度60%(含)的,按企业当年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28%的标准给予奖励。3 .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县财政给予所引进村委会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奖励资金,纳入县财政统一监管,奖励资金中不少于80%,作为返乡创业乡贤所在的村小组今后在发展民生实事公益事业项目上弥补不足的专项资

5、金。村小组今后在发展民生实事公益事业项目,由乡镇申报,坚持县发改委和县委组织部备案、县财政监管原则,按项目进度下拨项目实施资金款项。如遇引进项目奖励存在乡镇之间的分享,由县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明确。四、配套激励措施1.政治吸纳。强化对乡贤的思想政治引导,增进其政治认同,积极吸收乡贤先进分子加入党组织。推荐贡献突出的乡贤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4 .宣传表彰。对反哺家乡、支持家乡、造福家乡且作出突出贡献的乡贤,授予“支持家乡建设优秀乡贤”荣誉,营造知乡贤、学乡贤、颂乡贤、当乡贤的“人人争当乡贤,大贤带动小贤”的浓厚氛围。3,评先评优。鼓励全县村“两委”干部积极参与乡贤创业园建设,

6、对成功引进乡贤返乡创业的村“两委”干部,在评先评优、考录公务员或乡镇事业编制时,给予优先推荐。5 .荣誉激励。对成功返乡创业的乡贤,建立聘请乡贤担任“名誉村主任”制度,乡贤兼任村办公司发展顾问,充分发挥乡贤丰富的信息、资金、技术等资源,指导帮扶村办公司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产业,进一步拓展以商招商的新局面。五、本奖励办法(试行)从2024年1月26起,在新引进确认的项目中试行。附:县工业园区乡贤返乡创业项目信息表附件县工业园区乡贤返乡创业项目信息表项目登记乡镇(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项目信白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项目背景及简介项目投资要素投资额用地或租赁厂房年产值年税收现有厂房需求规格项目固投(不含地)项目投资要素补充说明心、项目性质化工,非化工.税收强度投资强度万/亩项目用工需求对外投资情况扩产.新投资.生产主要产品项目现有概况注册时间注册地点去年产值案例地点县商务局年月日审批意见县委组织部备案意见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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