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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评估标准序号评估项目评估内容评估办法1网络硬件配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的电脑性能良好、已接入电子政务外网且网络畅通,具备替代纸质随访表单的设备或措施。达标率=Io0%达标率二符合要求的机构数/辖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总数*100%2信息系统1.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覆盖所有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100%达标率二符合要求的机构数/辖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总数*100%2.慢性病管理、老年健康管理、免疫规划、妇幼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等重点服务内容和服务记录可归集到区域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2、以县(市、区)为评估对象,现场评估。3.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级数据标准和规范,能够实现相关服务明细数据上传至宁夏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自治区级管理信息系统。以县(市、区)为评估对象,现场评估。4.具备居民身份证、电子健康码或社保卡身份识别功能,能实现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调阅。以县(市、区)为评估对象,现场评估。5.居民基本信息表、随访服务表和访视表等服务记录表完全实现电子化,能通过外部数据采集设备实现服务记录的上传。以县(市、区)为评估对象,现场评估。6.信息系统具备统计分析功能,能满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表指标的统计分析需要,能够替代纸质报表。以县(市、区)为评估对象,现场
3、评估。3原有纸质档案1.纸质健康档案保存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能够参照现有规定中病例的保存年限和方式妥善保存原有纸质健康档案。以县(市、区)为评估对象,查看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2.纸质档案的交接保管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故发生变更时,能将原有的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移交给辖区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承接延续其职能的机构保存。以县(市、区)为评估对象,查看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4电子健康档案1.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居民接受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在电子健康档案中及时记录和更新。以县(市、区)为评估对象,现场评估。2.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能够及时更新,死亡、现住址变更的居
4、民健康档案及时标记,重复、错误的档案数据及时处置,电子档案的归档、转入、转出流程规范。以县(市、区)为评估对象,现场评估。3.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实现定期分析和有效利用,为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居民健康状况评估及绩效评价提供便利。以县(市、区)为评估对象,现场评估。5数据安全1.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卫生行政部门与信息系统承建方建立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能够确保信息系统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及时进行更新升级。以县(市、区)为评估对象,查看相关文件和访谈评估。2.县域或市域建设的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三级等级保护标准等要求。以县(市、区)为评估对象,查看信息系统和相关文件评估。3.严格按照信息安
5、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规定管理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做到用户实名登记和动态管理。以县(市、区)为评估对象,查看相关文件和访谈评估。4.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储存必须在政务专网环境下,系统建设单位负责自建系统的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以县(市、区)为评估对象,查看信息系统和相关文件评估。6人员要求1.每年开展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培训,确保基层工作人员能熟练掌握信息系统及数据采集终端的使用方法。以县(市、区)为评估对象,查看相关文件和访谈评估。2.每县(市、区)至少配备1名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维护人员。以县(市、区)为评估对象,现场评估。说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化实行逐级审核、分级负责、由点到面,分阶段推进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