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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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太原市会计青年骨干人才能力素质提升“百人计划,实施方案会计人才是我市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人才强市战略的深入实施,会计人才在推动企事业单位现代化管理,提升企事业单位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会计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关键性作用日益凸显。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太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培养一批适应和推动我市转型跨越发展的会计骨干人才,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

2、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会计人才培养的总体部署,遵循会计人才成长规律,以会计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创新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坚持高标准、高层次培养要求,有效提高会计人才的职业素养和财务管理能力,培养造就更多优秀本土人才,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提供会计人才保障。二、培养项目太原市会计青年骨干人才培养。三、培养目标(一)基本目标坚持“服务发展,以用为本,健全制度,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方针,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立足发展前沿,创新培养机制,严格科学管理,培养一批知识结构优化、实践经验丰

3、富、创新能力突出、职业道德高尚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骨干人才,充分发挥会计人才在经济社会和会计事业发展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全市会计人才整体素质和会计人才队伍全面发展。(二)具体目标从服务太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在充分考虑全市会计人才现状和现有培训能力的基础上,按照会计青年骨干人才的能力框架和素质要求,在“十四五”时期,培养数百名高素质会计青年骨干人才,第一批于2021年启动,用2年时间,培养60名市级会计骨干人才(分为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具体名额根据报名人数比例确定)。四、组织领导太原市会计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由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太原市财政局主办,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太原市会计服务中心负责

4、承办。成立领导组:组长:田文浩(太原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刘斌(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文生(中共太原市委人才办主任)张文玲(太原市财政局副局长)成员:南清华(太原市财政局会计科科长)郑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培训部会议中心负责人)关庆原(太原市会计服务中心主任)领导组职责:全面领导太原市会计青年骨干人才项目,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我市会计青年骨干人才培养、管理的重大事项,指导全市会计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工作,推动会计青年骨干人才项目的实施。领导组下设“太原市会计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工作办公室”(以下称“市会计人才办公室”)。市会计人才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科,由市财政局会计科科长南清华

5、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财政局会计科、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太原市会计服务中心各指定2名具体工作人员担任。市会计人才办公室职责:受领导组直接领导,承担我市会计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日常工作。包括设计培养方式;召集行业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组织选拔考试;开展对学员的跟踪管理;建立人才信息库等。五、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2 .在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热爱会计工作,致力于长期从事会计工作,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3 .能保证有充足的学习时间,并获得本人所在单

6、位的同意和支持;4 .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5 .近5年内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二)专业条件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财会工作3年以上;6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财会工作6年以上;7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近三年参加山西省、太原市会计信息化暨会计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前六名的选手,从事财会工作3年以上;8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财会工作3年以上;9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且财务会计工作实绩特别突出

7、,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10 ,毕业于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外,获得山西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财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六、选拔程序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统一组织开展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具体程序如下:(一)申报和审核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太原市会计青年骨干人才能力素质提升“百人计划”(一期)培养项目申请表,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报有关单位审核。根据资料评分占总成绩的10%(总成绩100分)。市属企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申请人由市会计人才办公室审核,县级及以下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申请人报所在

8、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进行初审。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市会计人才办公室。市会计人才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通过复审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在太原市财政局网站公布。(二)选拔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市会计人才办公室组织专家命题,时长2.5小时,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太原市财政局网站公布。命题方向为国家宏观政策、会计准则制度、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内部控制等相关知识,重点考察对知识的综合运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三)选拔面试笔试结束后,市会计人才办公室确

9、定参加选拔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名单、时间、地点将在太原市财政局网站公布。选拔面试由市会计人才办公室组织专家命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时长15-20分钟。重点考察政策把握能力、分析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四)确定培养对象市会计人才办公室根据参试人员的资料评分、笔试、面试三项成绩合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报领导组审定后,确定为培养对象。培养对象名单在太原市财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后正式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本人和单位。七、培养方式按照灵活科学、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的思路,采用集中培训与自我提升、交流学习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

10、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通过搭建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系统学习知识,强化能力建设,完善知识结构,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综合素质。(一)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承办,每年集中培训3次,每次310天,其中,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次,太原市会计服务中心1次。两年共培训46天。集中学习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等方式为主,通过学习和交流,夯实基础理论、优化知识结构、更新管理理念、拓宽管理视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为学员建立人才信息档案和培养档案,掌握学员学习培训和发展情况,实行定期评价和跟踪管理。(二)自我提升学员以在职自学与课题研究等方式进行自我提升,由北京国家学院提供自学书目、相关研究材料等。

11、学员边工作、边学习,完成规定的自学任务,定期参与各种形式的讨论,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定期提交学习成果,进一步提升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交流学习每年交流学习2次,每次1-2天,两年共5-8天。组织学员到知名院校、研究机构、企业进行访问交流;加强会计人才培养的省际间经验、技术和人才的交流合作,实现会计骨干人才可持续发展。八、考核管理学员考核由集中学习、自我提升、科研及论文三部分组成。(一)集中学习考核由学员参加培训天数、遵守纪律情况、专题研讨表现、研讨报告质量等内容组成。(二)自我提升考核由自学课程完成情况、工作业绩及岗位胜任情况、单位满意度等内容组成。(三)科研及论文考核包括培训

12、期间提交的科研课题,学术论文及获得的省级以上奖励等内容组成。学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类。根据量化考核结果,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学员培养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与任务,考核合格者予以结业,由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太原市财政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共同颁发“太原市会计青年骨干人才”证书。九、人才使用获得太原市会计青年骨干人才证书的学员可推荐列入太原市优秀人才行列,加入太原市“三晋英才”备选库。可择优聘任为市级会计管理咨询专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辅导专家;择优纳入企业、行政事业内部控制咨询专家库;择优向大型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推荐使用。十、培养费用培养费用从全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列支。学员在集中培训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按差旅费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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