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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项目部组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理顺项目管理体制,规范项目部的设置,合理配置项目资源,根据项目管理纲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项目部是由项目指挥长(经理)在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公司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的组织机构。第三条项目部的组建必须坚持符合业主要求、满足工程需要的原则;精干高效、一职多能的原则;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项目部分为公司指挥部、经理部、委托子(分)公司管理的项目经理部三种管理模式。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资质中标的国内所有工程项目部的组建。第二章项目部组建程序第六条公司项目部的组建程序一、确定管理方案1、接到中标通知后,经
2、营开发部将与招、投标有关的技术、商务等文件全部移交工程管理部并进行书面投标交底。2、工程管理部根据工程规模、项目特点和施工条件提出管理模式建议方案;根据子(分)公司施工能力及以往业绩,提出任务划分建议方案;3、建议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实施。4、工程管理部负责将审议批准的建议方案抄送劳动人事部。二、组建项目部1、劳动人事部根据项目管理模式,结合投标承诺、工程规模、专业特点、复杂程度和地域范围,起草成立项目经理部(指挥部)机构文件,经公司有关领导签批后,以公司文件形式公布成立项目经理部(指挥部)。2、项目经理(指挥长)根据建设单位和公司文件规定的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设备等资源进场,在施工
3、现场组建项目经理部(指挥部)。三、签订目标责任书1、工程管理部组织财务部、劳人部、机物部、安质部等部门制订项目管理目标。2、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与项目经理(指挥长)沟通协商后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查,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3、由公司总经理与项目经理(指挥长)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第七条委托管理的铁路工程项目部组建程序一、确定委托管理方案1、接到中标通知后,经营开发部将与招、投标有关的文件全部移交工程管理部。2、工程管理部根据子(分)公司施工能力及以往业绩,提出委托管理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3、工程管理部将审议批准的委托管理方案抄报劳动人事部。二、签订委托管理合同1、工程管理部
4、财务部、劳人部、机物部、安质部等部门制定委托项目管理目标。2、项目委托管理合同与被委托单位沟通协商后,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查,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3、由总经理与被委托单位负责人签订项目委托管理合同。三、组建项目部1、劳动人事部根据审议批准的委托管理方案,起草成立项目经理部机构文件,经公司有关领导签批后,以公司文件形式公布成立项目经理部。2、由被委托子(分)公司按照投标承诺、业主要求、公司劳人部下达成立项目部机构文件,组建项目部。3、子(分)公司项目部组建后,必须将项目经理、总工及项目管理模式、项目管理规划报工程管理部、劳动人事部备案。4、被委托管理的项目经理部人员职责、权限和薪酬待
5、遇等执行被委托子(分)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第三章项目部组织机构及定员编制第八条根据项目部管理模式和工程规模、复杂程度、专业特点情况,在符合业主要求的基础上,项目部组织机构和定员设置,一般应按以下编制配备:一、公司指挥部指挥部行政班子由指挥长、副指挥长、总工程师组成,指挥长由公司副总兼任时,设常务副指挥长。根据工程规模及业主的有关规定要求,机构可设立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机械物资部、财务会计部、综合办公室、中心试验室等职能部门,总定员为1030人。具体设置标准为:序号项目规模(工程造价)职能部门总定员指挥部班子一般管理、技术人员110亿元以下3个1015人3-4人。其中,指挥长1人、副指挥长
6、1-2人、总工程师1人711人21020亿元4个1518人35人。其中,指挥长1人、副指挥长1-3人、总工程师1人1215人32030亿元5个1820人4一6人。其中,指挥长1人、副指挥长2-4人、总工程师1人1416人430亿元以上6个2030人4-7人。其中,指挥长1人、副指挥长25人、总工程师1人1626人依据以上标准,由工程管理部会同劳动人事部提出指挥部具体的内部机构设置及定员编制意见,并在征求指挥长意见后,报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在成立指挥部机构文件中明确。指挥部行政班子成员按公司有关规定程序进行选配。二、公司项目经理部经理部行政班子由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组成。内部机构根据工
7、程规模及业主的有关规定要求,可设立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机械物资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中心试验室等职能部门,总定员为30100人。依据以上原则,由工程管理部与劳动人事部会同项目经理提出经理部具体的内部机构设置及定员编制意见,报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后,在成立经理部机构文件中明确。三、委托子(分)公司管理的项目经理部公司委托子(分)公司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和定员设置,由子(分)公司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自行编制,并报公司劳动人事部备案。第九条项目部应依照公司党委有关规定,设立相应的党群组织机构。第四章项目部人员配备第十条根据投标中的承诺和约定,以及项目部组建管理模式和组织机构定员编制,项
8、目部人员的配备在符合业主要求的基础上,一般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公司指挥部1、按照集团领导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和项目经理管理办法规定,由公司劳动人事部提出指挥部班子人选建议方案,提交公司有关会议研究确定。其中,指挥长由公司直接进行选配、任免;班子副职在征求指挥长意见的基础上,由公司进行选配、任免。2、指挥部一般管理、技术人员,原则上在参建的子(分)公司中进行选配。由参建的子(分)公司向指挥部提供合格的人选建议,经指挥长与参建的子(分)公司协商后,报公司劳动人事部审批。公司劳动人事部下发人员助勤电报通知。如指挥部个别岗位参建的子(分)公司没有合格的人选,公司劳动人事部与指挥长协商后,可从公司本部和其
9、他单位进行抽调。3、指挥部一般管理、技术人员使用,实行助勤制,待遇按照指挥部规定执行,人事隶属关系保持不变,项目结束或中途减员仍回原单位工作。4、指挥部司机、炊事员等辅助服务人员,在总定员内由公司调配,不足时由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从所在地劳务市场聘用,并报公司劳动人事部备案。二、公司经理部1、按照集团领导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和项目经理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由公司劳动人事部提出经理部班子人选建议方案,提交公司有关会议研究确定。其中,项目经理由公司直接进行选配、任免,或在条件成熟时,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开招聘;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中的副职,由项目经理在公司项目经理人才库中实行双向选择,向公司劳动人事部提出建议
10、人选,公司进行选配、任免。2、经理部一般管理、技术人员,由经理部向公司劳动人事部提出用人计划,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选配、任免。各子(分)公司有义务向经理部选送合格的人员。3、经理部一般管理、技术人员使用,实行助勤制,待遇按照经理部规定执行,人事隶属关系保持不变,项目结束或中途减员仍回原单位工作。4、经理部司机、炊事员等辅助服务人员,在总定员内由公司调配,不足时由经理部根据实际情况,从所在地劳务市场聘用,并报公司劳动人事部备案。三、委托子(分)公司管理的项目经理部公司委托子(分)公司管理的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由子(分)公司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自行配备。其中,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的任免,须报公司劳动人事部备案。第十一条项目部人员配备与使用,坚持精干高效、一职多能的原则,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和工作任务情况,项目部应及时提出人员调整建议报劳动人事部,在征求工程管理部意见后,经主管领导批准,由劳动人事部进行调整。项目部人员变更,需要提交业主批准的,项目部或子(分)公司应向公司劳动人事部提出变更申请,由公司劳动人事部按规定办理公司项目部人员变更函。第十二条项目部应依照公司党委有关机构设置规定,在总定员内配备相应的党群专兼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