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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沙棘方案(2021)4号签发人:赵东晓关于G4211宁芜高速皖苏界至芜湖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报告水利部:2021年23月,我中心对G4211宁芜高速皖苏界至芜湖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基本同意该报告书,现将技术评审意见报部。(此页无正文)水利部沙棘开发管理中心(水利部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2021年3月11日G4211宁芜高速皖苏界至芜湖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G4211宁芜高速皖苏界至芜湖枢纽段改扩建工程位于江苏省和安徽省境内,起于既有G4211宁芜高速公路苏皖省界,顺接在建南京至马鞍山国家
2、高速公路油坊桥互通至江宁街道(苏皖界)段扩建工程终点,经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雨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当涂县,芜湖市鸠江区,止于芜湖枢纽互通立交南侧,线路全长4931公里(江苏省1.34公里,安徽省47.97公里),设计速度1()0公里每小时、120公里每小时,扩建后路基宽41.0米、42.0米。全线共设置桥梁5356.5米/17座,分离立交8413.1米/38座、涵洞125道、互通立交8座、服务区1处、收费站4处。项目施工需设施工生产生活区49处,临时堆土场12处、取土场1处,临时电力线3.00公里,临时给水管线1.50公里,新建、整修施工道路79.06公里。项目总占地5
3、64.4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433.78公顷,临时占地130.67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736.43万立方米,其中挖方351.03万立方米,填方385.4()万立方米,借方34.37万立方米(取自取土场),无弃方。项目总投资69.21亿元;计划于2021年6月开工,2024年5月完工,总工期36个月。项目区地貌类型为丘陵平原;气候类型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降水量1060.01193.1毫米,年蒸发量1048.51465.0毫米,年均风速2.73.3米每秒;土壤类型以水稻土、黄棕壤为主;植被类型为常绿阔叶与落叶阔叶混交林,林草覆盖率约36.7%;土壤侵蚀属微度水力侵蚀;项目区属南方红壤区,涉及
4、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2021年2月25日,我中心采取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参加技术评审工作的有江苏省水利厅、安徽省水利厅,南京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马鞍山市水利局、芜湖市水务局,建设单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体设计和方案编制单位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以及3名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代表和专家在查看现场影像资料的基础上,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主体设计单位关于项目设计概况和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交流与专家评审,专家组建议通过技术评审。经我中心主任专
5、题办公会研究,该报告书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基本同意该报告书,现提出技术评审意见如下: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本项目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报告书中提出的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的措施。(二)基本同意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工艺与方法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与界定。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64.45公顷。三、水土流失预测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可
6、能造成新增土壤流失量5.51万吨。路基工程区和互通立交区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鉴于项目区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50,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6%。五、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一)基本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路基工程区、桥梁工程区、互通立交区、沿线设施区、改移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区、临时堆土场区、取土场区9个区。(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六、分区防治
7、措施布设基本同意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及各项防治措施的等级与标准。(一)路基工程区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表土剥离及利用、边坡防护、截排水和绿化措施,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排水和沉沙措施,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措施。(一)桥梁工程区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表土剥离及利用、排水和绿化措施,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拦挡、苫盖、排水和绿化措施,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和绿化措施。(三)互通立交区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表土剥离及利用、边坡防护、截排水和绿化措施,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拦挡、苫盖、排水、沉沙和绿化措施,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措施。(四)沿线设施区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表土剥离及利用、边坡防护、排水和绿化措施,
8、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拦挡、苫盖、排水、沉沙和绿化措施,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措施。(五)改移工程区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表土剥离及利用、边坡防护和排水措施,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排水和沉沙措施,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措施。(六)施工生产生活区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表土剥离及利用措施,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拦挡、苫盖、排水、沉沙和绿化措施,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和复耕措施。(七)施工道路区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表土剥离及利用、边坡防护和截排水措施,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排水、沉沙和绿化措施,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和复耕措施。(八)临时堆土场区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苫盖措施,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拦挡、苫盖、排水、沉
9、沙和绿化措施,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和复耕措施。(九)取土场区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表土剥离及利用、拦挡、苫盖和绿化措施,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拦挡、苫盖、排水、沉沙和绿化措施,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措施。七、施工组织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和进度安排。八、水土保持监测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本项目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定位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的重点区域为路基工程区和互通立交区。九、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基本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410.71万元,其中江苏省10.62万元,安徽省400.09万元。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和恢复。本技术评审意见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水利部沙棘开发雷!中心(水利部水土保持植物开发t理中心)加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