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急性毒性分类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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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科4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急性毒性分类法AcuteInhalationToxicity-AcuteToxicClassMethod1范围本试验方法规定了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急性毒性分类法的试验原则、试验方法、数据和报告。本试验方法适用于化妆品原料急性吸入毒性的急性毒性分类。本试验方法适用于单一成分的化妆品原料,非单一成分的原料若使用本方法进行评价,需要提供更多的科学依据说明其可行性。木试验方法不适用于测试某些特殊的材料,如难溶的等轴状(isometric)或纤维状(fibrous)材料、或人造纳米材料(manufaclurednanomatcrials)。2试验目的本试验方法的目的是通过测试获得受试

2、物的健康危害信息等资料,从而可参考联合国全球化学品分类和标签管理协调制度(theUnitedNations(UN)GloballyHarmonizedSystem(GHS)ofClassificationandLabellingofChemicals)的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类标准对其急性毒性进行分类。3定义3.1 急性吸入毒性分类法按照一定的连续试验步骤和相应的浓度进行测试,从而获得受试物的毒性分类和半数致死浓度(LC50,LethalConcentration50%)估测范围的试验方法3.2 计算浓度nominalconcentration使用受试物的量除以通过染毒系统空气的总体积所得到的浓度。

3、3.3 实际浓度actualconcentration在吸入式染毒柜中动物呼吸道中的受试物浓度,可通过特异性(如直接采样、吸附或化学反应等方法进行采样、分析)或非特异性(如滤膜增重法)等方法进行测试分析。4试验原则本试验采用分步试验的方法,观察试验动物暴露4h的反应,从而得到满足对受试物急性吸入毒性等级进行分类的信息。为了特殊的监管目的也可采用其他暴露时限(不是4h)的试验。每步试验使用每种性别3只动物,在确定的浓度下进行吸入暴露试验。根据动物死亡和,或濒死状态,有时只进行2步试验操作就可以对受试物的急性吸入毒性类别做出判断。如果有证据表明某种性别的动物比另外一种动物的敏感性要高时,可以只使用

4、敏感性别动物进行试验.前面一步操作的试验结果决定若下一步试验操作:a)无需进行下一步试验;b)每性别3只动物;或c)只使用6只敏感性别的动物。方法是每个试验浓度组使用6只敏感性别的动物,性别不限,以估测的毒性类别界限范围数值中较低的浓度来进行试验。对濒临死亡的、处于难以忍受疼痛的或严重持久痛苦的动物,应人道地处死。人道处死的试验动物,在结果统计时应与试验中死亡的动物一并对待。5试验方法5.1 方法描述5.1.1 动物种属的选择应使用健康年轻、实验室中常用的种属动物进行试验。首选大鼠,如使用其他动物应进行论证,说明理由和依据.5.1.2 动物的准备雌性动物应是未经产的、未妊娠。要保证每步试验暴露

5、时的网龄在8W12W;试验开始时动物体重的差异应不超过平均体重的20%。采用随机选择原则,并对每只动物做出标记。在进行试验之前至少要在笼内饲养5d以适应实验室饲养条件。试验前还需在试验设备中进行短期的适应训练,以减少因为进入新的设备环境造成的应激反应。5.1.3 饲养条件实验动物及实验动物房应符合国家相应规定。选用标准配合饲料,饮水不限制。实验动物暴露前后按性别、浓度分笼饲养,但是每笼动物的数量不能妨碍对每只实验动物的观察,并应减少由于同种相残和相互撕咬而造成实验动物信息的丢失。以口鼻式装置暴露时,需将动物放入固定管内使其适应固定管的环境。固定管不能过度的增加动物体力、热量和活动的负荷。动物的

6、限制固定可能影响动物的体温(过热)和/或每分钟动物呼吸量。如果有资料表明这些改变没有达到可感觉到的程度,就不一定需要预先在固定管内进行适应操作。全身暴露气溶胶的动物在暴露期间儡各自相隔互不接触,防止柜体内动物的相互趴卧造成被毛时气溶胶的过滤作用。除暴露期间外(暴露期间禁食),给予实验动物常规检验合格的饲料,自由饮水。采用人工照明,每12h明暗交替。5.1.4 吸入染毒装置要根据受试物的性质和试验目的来选择吸入染毒方式。首选的染毒方式是LJ鼻式(nose-only)暴露(其中包括仅头部暴露、鼻部暴露或IJ鼻部暴露三种染毒模式)。当受试物是液体、固态气溶胶和能产生气溶胶的蒸气时,首选口鼻式暴露方式

7、。对于特殊的研究IJ的,也可采用全身暴露(Whole-body)的染毒方式以更好地满足研究需求,但应在试验报告中予以阐释说明。为了保证全身染毒时柜体内空气中受试物的稳定性,实验动物的总体积不应超过染毒柜总容积的5%。5.2 暴露条件5.2.1 染毒浓度5.2.1.1 推荐暴露吸入时间为4h,但需除去达到浓度稳定平衡所需时间。根据特殊试验带(带格式的:缩进:首行缩进:2包要也可采用其他的暴露时限,但是需在试验报告中给予说明。全身暴露时动物应各自隔离互不接触,防止染毒柜内其他动物的理毛行为造成经口摄入受试物。吸入暴露期间需要禁食。全身暴露时可提供饮水。5.2.1.2 动物吸入暴露的受试物是气体、蒸

8、气、气溶胶或是它们的混合物。试验时将受试物制备成何种物态,取决于受试物的理化性质、设定的浓度,和/或在实际加工应用中最有可能使用的物理状态等。具有吸湿性的和会发生化学反应的受试物在试验中需保证吸入的空气是干燥的。需注意避免使用发生爆炸的浓度进行试验。5.2.2 颗粒粒径的分布对所有的气溶胶和可能形成气溶胶的蒸气都需测定颗粒粒径的大小。为了使整个呼吸道都能暴露受试物,推荐的气溶胶颗粒的质量中值空气动力学直径(MaSSMedianAerodynamicDiameter,MMAD)为1m-4m,其几何标准差为L53.00需尽可能达到此标准,如技术上无法满足要求时需由专家做出评判。例如,金属烟尘比本标

9、准的粒径要小,但是带电的粒子、纤维和吸湿性受试物(在呼吸道潮湿环境卜其粒径增加)可超过这个标准。5.2.3 溶媒选择与受试物的配制为了制备具有合适浓度和粒径大小的受试物,需要使用载体溶媒,作为一条规定,水是首选的载体溶媒。颗粒物需要机械加工达到要求的粒径大小,但要注意加工中是否引起受试物的分解和变性。如机械加工改变了受试物的组成成分(如由于过度研磨、摩擦产生高温),受试物的组成要经过检测分析进行确认。需注意不要污染受试物。对不能形成可吸入性的、不易成为粉末的颗粒材料不需要进行试验。磨损试睑是用来证明加工这些材料时会不会产生呼吸性颗粒物。如果经磨损试验证实可产生呼吸性颗粒物,则该材料应当进行吸入

10、毒性试验。5.2.4 对照组不需要设立平行阴性(空气)对照。即使制备试验气体的载体溶媒不是水,也只有在没有载体溶媒历史数据的情况下才设立溶媒对照组。如果所用溶媒制备的受试物没有引起毒性,至少说明在该受试物浓度的条件下,溶媒是没有毒性的,所以不需要设立溶媒对照组。5.3 暴露条件的监测5.3.1 染毒装置内气流通过染毒柜(装置)的气流速率需严格控制,可连续在线监泅记录或每次暴露期间至少每小时监测记录一次。试验所用空气中受试物浓度(或其稳定性)的监测数据是对染毒系统中各个动力学参数作用的综合结果,因此这些数据可提供控制制备动态空气设备相关参数的间接方法。在口鼻式染毒时通过染毒系统的试验气体的气流动

11、力不足时,需注意动物的在染毒装置内发生重复吸入。已有确定在所选定的操作条件下不会发生重复吸入的方法。氧气的浓度至少为19%;二氧化碳的浓度不超过1%。如果证实确实不能达到这个标准,需要测定并记录试验空气中氧气和二氧化碳的浓度。5.3.2 染毒装置柜内温度和相对湿度染毒柜内温度维持在22C3口鼻式暴露和全身暴露都需监测记录动物呼吸带的相对湿度,在吸入染毒的4h之内至少3次;吸入染毒暴露期限较短的试验可以每小时监测记录】次。理想的相对湿度需维持在30%70%;但是有时很难达到(如受试物以水配制),或者受试物与泅定方法发生干扰而难以测定。5.3.3 受试物5.3.3.1 计算浓度无论何时都应尽量记录

12、并计算染毒柜空气中受试物的计算浓度。计算浓度是指制备产生的受试物的量除以通过染毒系统的空气总体积得到的参数。虽然计算浓度不是用来描述动物暴露特征,但是可通过计算浓度与实际浓度进行比较可以得到试验系统制备效率的指征,从而可发现制备染毒空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5.33.2实际浓度_1.1.1.1 .1实际浓度是吸入染毒柜内动物呼吸道中的受试物的浓度,可以通过特异性的方法*一T-格式的:缩进:首行缩进:2短(如采用吸附或化学反应的原理直接采样,然后进行分析);或是通过非特异性的方法(如滤膜增重法)来获得。单一成分的粉末、低挥发性液体的气溶胶才能使用增重法,同时还需要专门预试验数据的支持。对多成分的粉末

13、气溶胶也可以用增重分析法测量,但是这需要证实所制备的空气与最初受试物的组成成分相似。如果没有此类数据资料,则需在试验期间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对制备产生的空气进行再分析(理想的是染毒柜中的空气)。对可挥发的或易升华的气溶胶,病证实所用方法能收集到所有物相的受试物。病在试验报告中报告靶浓度(目标浓度)、计算浓度和实际浓度,但只有实际浓度可用来计算致死浓度值。1.1.1.2 应使用同一批试验受试物。技术可行时尽可能将试验样品保存在能维持纯度、均匀性和稳定性的条件下。开始试验前对受试物的特征有充分的了解和描述,如纯度、鉴别特征和鉴定出来的污染物和杂质。这可用以下参数来证实,如保留时间、相对峰面积和通过质

14、谱、气相色谱或其他的检测方法得到的分子量,包括且不限于以上内容。虽然受试物样品的特征鉴别不是实验室的责任,实验室还是需要对委托方提供的受试物进行必要的简单有限的描述(如颜色、物理状态等)。1.1.1.3 需尽可能的保持染毒空气成分稳定,可采用适当的分析方法连续或间隔采样监测。间隔采样时,吸入染毒4h的试验至少采样2次。如果由系统内染毒空气流量过低所限,或染毒浓度太低需采集较多的空气样木时而不能完全满足连续或间隔采样量的要求,可在整个暴露期内只采集一个样本。如果样本与样本之间出现明显波动,进行下一个浓度试验时需在暴露期间采集4个样本进行分析。染毒空气各个样本之间的浓度波动范围应符合规定,气体和挥

15、发性受试物浓度范围不得超过平均浓度10%,液体或固体气溶胶浓度范围不得超过平均值20%。并需要计算柜内空气受试物达到平衡时的时间(T95)0个暴露周期内需要考虑到制备受试物空气的时间和达到T95的时间。对组成非常复杂混合物的蒸气/气体、气溶胶(如推动终端装置设备产生的燃烧空气和试验物形成的)在染毒柜内空气中每相成分物相各不相同,至少要选择一个标志性物质来进行分析,通常是受试制备物中处在某一物相(蒸气/气体或气溶胶)的主要的活性物质。如果试验物质是制剂(商品形式的产品)分析报告的浓度应是制剂的总浓度,不是活性成分的或某成分的浓度。5.3.33颗粒物粒径的分布气溶胶的粒径大小需在染毒的4h期间至少

16、测定2次,方法是使用级联撞击采样器或其他替代的设备如空气动力学粒径仪等。如果级联撞击时采样器与替代的测定方法所得到的结果相同,在整个试验期间的就可以使用替代的方法进行监测,如采用滤膜增重或尘埃测定器/气体发泡收集管等第二种设备检测,则需要与基础检测设备进行平行试验,以验证基础检测设备的收集效率。粒径大小分析得到的质量浓度应与采用灌膜分析法得到的质量浓度在一个合理的限度之内。如果在试验开始阶段就证明两种试验方法的质量浓度相同,就可以免去验证性试验。从动物福利方面考虑,需采取措施减少无确定结果的数据资料,因为这会要求重复进行暴露试验。如果空气中的蒸气受试物能发生凝结而形成气溶股,或者染毒蒸气空气中测定到颗粒物也就是暴露空气存在潜在的混合相,则需对这种受试物进行粒径的测定。5.4操作步骤5.4.1 正式试验(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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