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东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1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河东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提高本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河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
2、3 适用范围本预案是本区处置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在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危及人员安全或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于施工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及社会和公共安全的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1)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区级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按照权限,履行各自职责,完善应急救援体系,针对不同类别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有效处置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降低事故危害,减轻社会影响。(2)控制风险,平战结合。积极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制度建设、预案编制、应急队伍建设和抢险物资储备等各项工作,
3、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风险进行充分辨识,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建立应对事故风险的快速响应机制,坚持应急处置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平战结合、常备不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合作,确保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各部门、各单位迅速到位,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协同作战、及时处置。1.5 事故分级结合本区建设工程施工行业特点,按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区人民政府负责一般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组织指挥体系2.
4、1 指挥机构成立河东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住房和建设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公室有关副主任、区住房建设委主任担任。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应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组织开展本区一般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市指挥部做好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部署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落实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中救援所需区级应承担资金;负责建设工程事故现场周边群众疏散、安置善后、维稳工作等。2.2 办事机构区指挥部下设河东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
5、简称区指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建设委,办公室主任由区住房建设委分管应急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区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区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区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编制实施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支撑文件;协调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应急保障与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督促区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任务落实。2.3 成员单位区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区安委会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及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区住房建设委:负责组织开展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事故抢险救援、事故应急处置与损失评估等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6、础设施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工作;负责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般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进行督办;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因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造成损坏的城市给排水、污水管线的抢修和应急处置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有关信息,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发生一般、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时,负责按照本区新闻发布相关应急预案规定,协调组织事故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引导舆论;配合事故处置部门组织管理事故救援现场记者、配合组织现场新闻发布会,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建设工程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区委网信办:负责统筹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巡查监看、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工作,及时调控敏感话题网
7、上热度,管控涉政、行煽、“倒灌”等各类网上有害信息;会同查证辟除网络谣言;组织网络媒体、网评队伍开展网上宣传引导;依法处置属地网站平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救援队伍和专家参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公安河东分局:负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现场治安保障,在事故现场周边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对于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置;负责承办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置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交警河东支队:负责事故现场及附近地域的交通管制、疏导,疏散群众、车辆,引导应急救援车队、设备车辆,保障应急通道畅通,维护公共秩序。区卫生健康委:负
8、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开展卫生防疫工作技术指导;及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区总工会:参加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区人社局: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有关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对于参保人员因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中救援所需区级应承担资金;负责承办区指挥部涉及相关资金保障的其他事项。区国资委:负责协调、督促监管下的相关区管企业做好自身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及善后相关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故污染监测工作,提出预防次生、衍生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
9、破坏事故对策及处置建议,协调有关单位处置污染物。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引发的以火灾为主的次生灾害事故实施抢险救援;协助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执行被困及被埋压人员的营救任务;负责承办区指挥部涉及相关灭火救援的其他事项。区产业发展促进局:负责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开展受损通信基站、设备抢修,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区城市管理委: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对因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而损坏的供热、燃气管线进行抢修恢复。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信息舆情、治安维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置等工作。国网城东供电分公司:负责做好电力工程安全事故抢险救援、事故应急处置与损失评估等工作;负责对因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而损毁
10、的归属于电力公司的电力设备管线进行抢修恢复,负责抢修现场临时用电供给。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区指挥部可对成员单位的组成和职责进行相应调整。2.4 现场指挥部2.4.1 发生一般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后,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依托区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事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力量纳入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参加现场应急处置的各方面应急力量应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受领任务,接受现场指挥部的指挥调度,及时报告处置情况。2.4.2 现场指挥部工作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发生一般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由区人民政府指定现场总指挥。现场总指挥负责组织研究并确定现场处置方案,指定工作组负责人员。现场总
11、指挥或指挥部成员发生变动或更替的,应做好有关工作的交接。2.5 工作组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现场指挥部设置以下工作组:(1)综合协调组:由区住房建设委牵头,各成员单位派联络员参加。负责传达现场指挥部决定,协调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指令;承担外联和现场指挥部内部协调、现场会务、资料收集等工作。(2)抢险救援组:由负责主责处置安全事故的区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公安河东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卫生健康委、应急救援队伍、发生安全事故的总承包企业参加。负责落实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抢险任务,组织开展一线抢险救援。(3)治安维护组:由公安河东分局牵头,事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参加。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援现场及
12、周边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包括警戒线设置、人员控制、交通疏导等,并为抢险救援资源快速到达现场以及伤亡人员的快速转运提供通行便利。(4)医疗卫生组: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相关医疗机构参加。负责组织开展伤员的医疗救治和转运。(5)信息舆情组: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牵头,区住房建设委、公安河东分局、区卫生健康委、事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参加。负责组织安排新闻发布、协调接待媒体采访、发布事故相关信息及做好网上舆情保障等工作。(6)现场专家组:成员由现场指挥部选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分析研判事故情况,参与制定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方案,针对抢险救援中出现的疑难技术问题提出方案措施,为一线抢险救援提供
13、技术指导。(7)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协调落实临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工作场所、现场指挥部和抢险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及现场指挥部运行所需的硬件保障等;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8)善后处置组:由事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牵头,区人社局等单位参加。负责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可参考设立本级工作组。2.6 专家组根据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防范与处置工作需要,由区应急管理局聘请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专家组,为本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参与应急决策工作。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制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有关规定、预案、制度、方案中提供专家意见;为
14、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指挥调度等重大决策提供技术指导与建议,及时发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发展趋势、抢险救援方案、应急处置措施、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按照市指挥部要求,配合做好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与事故原因调查工作。2.7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2.7.1 建设单位负责保障现场安全施工和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基础和经济条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具体问题。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赴事发现场了解情况,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2.7.2 施工单位负责组建满足工程需要的应
15、急队伍、配备应急物资及应急设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动应急队伍、物资及设备进行抢险救援,及时、准确上报安全事故信息,并完成现场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2.7.3 监理单位负责协助建设单位开展应急处置等工作。事故发生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第一时间赴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在3()分钟内向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全力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应急救援等工作。3预防和预警3.1 预防各建设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责任主体单位应加强风险管理,制定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
1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3.2 预警3.2.1 预警转发当可预警的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区指挥部办公室应当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气象、地质灾害、洪涝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及时转发预警信息,进行安全提醒。3.2.2 预警应对措施(1)接收到气象、地质灾害、洪涝等突发事件黄色、蓝色预警信息后,区指挥部办公室采取以下措施: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公布接报信息的渠道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加强对各类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向各建设工程在建工地发布防灾避险的提示性、建议性信息和咨询电话等。(2)接收到气象、地质灾害、洪涝等突发事件红色、橙色预警信息后,在以上措施的基础上,区指挥部办公室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启动应急组织指挥机制,各相关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