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927954 上传时间:2024-04-12 格式:DOCX 页数:61 大小:325.2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年产8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1页
年产8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1页
年产8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1页
年产8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1页
年产8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1页
年产8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61页
年产8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61页
年产8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61页
年产8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61页
年产8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61页
亲,该文档总共6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年产8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年产8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61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赣丰建设年产8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项目代码2301-361099-04-05-437313建设单位联系人曾令辉联系南大道、北至中恒管桩。地理坐标(116度25分16.787秒,27度54分1.20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区扩建LJ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2、文号(选填)2301-361099-04-05-437313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27环保投资占比()13.5施工工期0是否开工建设区否1.I是:用地(用海)面积(m2)45451.3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类)(试行)中的有关要求,对本项目的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进行判定,具体分析见表Mo表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专题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嗯英、苯并花、锐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不设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项目

3、生产废水不外排不设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抚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抚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项目无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不设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取水口。不设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不设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境空

4、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o根据表1-1可知,本项目不设置专题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区规划审批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审批名称及文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和调整区位的批复(赣府字(2013)11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名称: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名称及文号;赣环评函(2013)19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赣环评201引190号文),其规划范围为:东至文昌大道、科技大道,南至纬十一路,西至金巢大道、金鹏大道,北至迎宾大道所围合区域的用地。规划区总用地为24.52km2o一二三期组团:位于迎宾大道以南、安石大道以北、金巢大道以东、文昌大道以西的区域,占地面积为7平方公里,该组团主要发展以汽车及零部件、生物、纺织服装、轻工建材、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综合产业。四期组团:位于安石大道以南、金鹏大道以北、金巢大道以东、文昌大道以西的区域,占地面积为3.13平方公里。该组团主要发展以汽车及零部件、生物、纺织服装、轻工建材

6、、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综合产业与居住功能。五期组团:位于金鹏大道以南、崇岗大道以北、金鹏大道以东、文昌大道以西的区域,占地面积为3.2平方公里,该组团主要发展以汽车及零部件、生物、纺织服装、轻工建材、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综合产业。六期组团:位于崇岗大道以南、环城南路以北、金鹏大道以东、文昌大道以西的区域,占地面积约4.34平方公里,该组团主要发展以汽车及零部件、生物为主的主导产业。东二区组团:位于金巢大道以南、纬七路以北、文昌大道以东、科技大道以西的区域,占地面积为2.7平方公里主要发展以生物、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及分区公共中心。东三区组团:位于纬八路以南、纬十一路以北、文昌

7、大道以东、科园纵四路西的区域,占地面积约4.15平方公里。现状基本为丘陵地,用地条件较好,主要发展一、二类工业,该组团主要发展轻工建材、机电为主的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闽产业园区东至棠阴路(科纵二路)、南至荷塘亭路(纬十路)、西至文昌南大道、北至中恒管桩,属于水泥制品制造,位于东三区组团,该组团主要发展以轻工建材、机电为主的循环经济产业。本项目建设符合其产业发展规划。表12园区准入清单要求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入区必要条件:对入区的具体项目,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执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需单独进行环

8、境影响评价,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项目,以及列入国务院清理整顿范围,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及准入条件的项目严禁引入园区。优先鼓励发展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企业入驻。(1)对于可能产生一定的环境污染,但目前有可靠的治理技术,在经济上运行可行的,对入区企业提出环境治理要求,加强管理,相关环保手续齐全的,可允许进入园区。(2)以循环经济为指导理念,发展与园区主导产业相关联的产业。根据园区建设发展的总体目标,园区总体定位和所处的特殊位置及现有环境容量,园区的开发建设不适合引进易产生大量污染物的重工业,同时不应有放射性、电磁辐射污染产生的工业进入园区,有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应得到合理布

9、局,污染得到应有的控制,而其他对环境有一定影响的项目在进入园区时,应根据园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进行申报与建设,以确保项目建设、选址得当,各类项目相容并存,污染得到合理控制,环境效益得到提高。本次为环评阶段,属于允许类项目,本项目位于东三区组团,该组团主要发展以轻工建材、机电为主的循环经济产业。本项目建设符合其产业发展规划,废水、废气均得到处置,达标排放。符合2入区限制条件:禁止引进与园区产业定位不相符的项目;禁止引进产生废气不易处理的项目,排放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量大的项目,以及可能产生异味或有毒有害气体,对环境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入区企业生产工艺落后

10、的和污染严重的,一律禁止进入园区。本项目建设符合其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废气为颗粒物,均得到有效处置,达标排放。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园区准入要求。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至棠阴路(科纵二路)、南至荷塘亭路(纬十路)、西至文昌南大道、北至中恒管桩,根据抚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图,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范围内,位于生态红线范围外,建设项目符合抚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要求。项目所在地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见附图。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抚州市高新区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

11、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的二级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m类水质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均能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项目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可以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抚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抚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风岗河,对外界水环境基本无影响。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

12、08)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明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限本项目由市政供电,市政供水,不新增用地。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能源、土地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限。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D项目与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抚府发(2021)2号)相符性分析、对照本项目与抚州市各县(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分析见下表。表13与抚府发(2021)2号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禁止引进

1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2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不再审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本项目不设置锅炉符合3限制引进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项目符合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抚河干流和黎滩河、临水、崇

14、仁河等流域面积二千平方公里以上的抚河支流以及流域面积小于二千平方公里但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河流,其河道岸线两侧向陆地延伸一千米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各类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建设项目;各类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引进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禁止类建设活动以及不符合相关规划的大规模开发活动;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使用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进行水产养殖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5涉及重点重金属(铅、铝、汞、碑、镉)项目必须

15、有重点重金属总量控制指标,不得引进项目没有重点重金属总量控制指标的涉重项目;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位于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提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结果作为用途变更审批依据;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目标的污染地块(含疑似污染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6禁养区范围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限期退出:“散乱污”、十小企业及集群限期退出或关停;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本项目位于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符合7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满足全市总量控制要求,完成“十四五”期间国家、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新建、改建、扩建污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环保行业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