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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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一基本信息(一)申请人单位名称:证件类型:证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姓名:证件类型:证号:联系方式:(二)行政机关名称:湖南省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联系人:土班联系方式:二、行政机关告知(一)证明事项名称1 .营业执照口2 .校准证书口3 .产品质量出厂委托检验协议口(二)证明用途1 .证明申请人依法设立,获得生产经营许可,具备企业法人资格。2 .申请人办理新型墙体产品认定事项时的,证明申请人具备自行产品质量出厂检验装备和能力。3 .当申请人无自备实验室时,为保障申报产品的产品质量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要求企业定期对产

2、品实施出厂检验,确保企业对产品质量合格并承担主体责任。(三)设定证明的依据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新型墙体材料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并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第十八条第二款利用煤秆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第十九条符合国家和本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并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墙体材料产品的生产企业,可以向设区的市、自治州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申请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四)证明的内容1 .证明申请人依法设立,具有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资格。2 .证明申请人实验室自检设备符合出厂检验要求,检验数据真实有效,具

3、备可自行出具产品质量的出厂检验合格证的能力,企业对申报产品的质量承担主体责任。3 .证明申请人无自备实验室及自检设备时,为保障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要求企业委托第三方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定期实施出厂质量检测。确保企业对申报产品质量合格并承担主体责任。(五)告知承诺适用对象本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六)承诺的方式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本人签字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本证明事项应当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七)承诺的效力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

4、、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果,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八)不实承诺的责任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将纳入信用记录,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作出如下处理:申请人将承担非法生产经营的法律后果,本行政机关将依法撤销其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确认事项,并通报相关部门追回以此确认事项享受优惠政策的收益,且申请人2年内不得再次提出行政确认申请。三、申请人承诺申请人现作出下列承诺:(一)已经知晓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二)自身已符合行政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等;(三)能够在约定期限内提交行政机关告知的相关材料,完成整改或者具备场所条件;(四)愿意在所从事的活动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接受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五)本告知承诺文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若违反承诺或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上述承诺是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申请人:行政机关:(签字盖章)(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两份,行政机关与申请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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