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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X财建(20XX)11号)精神,组织开展好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切实解决政府拖欠企业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等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和原则清理偿还政府欠款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开展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和市直各单位以及市融资平台公司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开展自查工作,实事求是填报有关报表,同时
2、对存在的欠款分门别类,逐一进行分析,制定偿还计划,积极筹措资金予以偿还。通过开展此次清欠专项工作,进一步树立政府部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创造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要按照摸清问题、分类处理的总原则扎实推进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是通过部门联动、全面推进、形成合力,全面清理解决政府欠款问题;二是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着力于解决目前存在的欠款问题,也要加强制度管理、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将来产生更多的欠款;三是做到多管齐下、惩防并举,既要注重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也要注重事后督查和问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清理范围截至20XX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形式明确政
3、府作为民事责任主体,应由我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和融资平台公司偿还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欠款以及向企业收取的应返未返的保证金。其中,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XX)4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20XX)149号)、省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方案的通知(X府厅(20XX)126号)部署安排进行,根据保证金清理工作的调查结果按要求填报本清理工作有关统计表。三、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清理,摸清全市政府拖欠企业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
4、金的基本情况,督促相关业主单位抓紧制订实施还款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偿还工作。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同时,针对问题症结,完善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拖欠。业主单位作为本次清欠工作的责任单位,拖欠企业的工程款和物资采购款,责任单位应在20XX年底前偿还到位;应返未返的保证金,应在20XX年12月底前全部返还。四、实施步骤(一)全面清查摸底(20XX年5月2日至5月24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和相关融资平台公司应结合20XX年审计厅(局)组织开展的政府性债务专项审计结果,对照本次欠款清查的相关要求,按照“一个企业不落
5、、一个项目不落”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清查,摸清政府拖欠企业工程款、物资采购款具体项目和拖欠的金额、时间、类型、原因等,以及向企业收取保证金应还未还情况。(二)数据及资料报送(20XX年5月25日至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和相关融资平台公司应根据清查的情况,认真填写政府拖欠工程款清查情况表、政府拖欠物资采购款清查情况表、政府收取的应返未返保证金清查情况表(见附件),并收集相关证明资料(工程合同,中间计价表,工程结算书,物资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审批单,保证金收取凭证,政府拨款凭证等),分析总结清查结果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于2年5月31日前将清查数据及资
6、料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和市城建局应配合做好此次清查指导工作,确保全市清查工作有序开展。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报送的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无欠款的部门和单位,实行“零报告”制度,确保所有政府欠款统计不遗漏。(三)数据及材料分析汇总。各单位应将清查资料及电子数据报送至市财政局基建科,电子邮箱:rjsczjjk,市财政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单位上报的数据和材料进行甄别、分析、汇总,针对清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加以细致分析,研究提出整治措施,协调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并于20XX年6月30日前形成全市清查报告呈送市政府。(四)实施偿还工作。在摸清底数的基
7、础上,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谁拖欠、谁偿还”和“谁收取、谁返还”原则,在规定的期限内,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明确偿还期限和偿债资金来源,将清偿工作落到实处。拖欠项目立项时没有安排足额资金的,要先调整拖欠单位预算,优先用于偿还欠款。需要履行项目概算调整审批程序、基建投资计划和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申请程序的,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关责任单位应建立欠款台账,做好清偿登记工作,清偿一笔、登记一笔、销号一笔,直至全部清偿完毕。五、工作要求(一)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和市融资平台公司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清欠工作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8、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清欠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合理安排进度,明确责任和措施,稳妥有序开展好清欠整治工作。(一)防止发生新的拖欠。相关责任部门要严把项目审批关,严禁实施未经充分论证、未落实建设资金的项目,严厉查处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加强政府物资采购监管,防止未落实资金和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实施采购。政府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项目要依法订立合同并严格履行。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对保留的保证金项目建立清单制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强化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和市城建局等部门应积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强化问责问效机制,对工作推动不力的部门和人员,及时上报市政府并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