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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厂特种作业管理制度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减少伤亡人数,保证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特种作业的概念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二、特种作业的范围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5、压力容器操作。6、冲压机械操作。7、锅炉司炉作业。8、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工作
2、认真负责,遵章守纪。2、年满十八周岁。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4、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5、身体安康,无阻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复审与培训1、取得和人员,每两年开展一次复审,运行电工每年复审一次,未按期复审和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和进网许可证自行失效。2、凡到期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由单位申报将复审人员的操作证、许可证,交到公司安技员统一办理。五、复审内容1、检查作业期间安全行为,违章记录和事故责任。2、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3、开展理论和实际考核。4、安康体检。六、日常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2、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工作。3、建立建全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复审考核试卷和体检表保存四年,审验表保存八年。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须重新开展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以从事原作业。5、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情节给予批评和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开展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