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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公司科技合作协议*公司(甲方)大学(乙方)鉴于*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大学(以下简称乙方)在*(领域方向)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为充分发挥乙方在技术创新、研究基础、信息资源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并对接甲方的产业化优势,经乙方与甲方友好协商,双方就开展相关合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领域甲乙双方坚持“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双方需求和实际情况,一致同意建立紧密的科研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以下领域和方向开展合作研发:1)2)3)二、合作方式由乙方设立“大学*研发中心”(简称“中心”),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约定下的合作事项提供运作平台。“中心”设在乙方(“中心”管理的具体制度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予
2、以确定)。三、权利和义务(一)甲方负责为研发中心提供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的资金支持。(二)研发中心合作期限为三年。第一年到账经费人民币不低于一万元(含协议签订前到校的订约诚意金150万元),另万元在协议签订后的第一个月内汇入乙方账户,第二年到账经费人民币万元,第三年到账经费人民币万元,在合同期限的第二、三年度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汇入乙方账户。(乙方户名:大学,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沙市大学支行,银行账号:593757349624)(S)合作期间由上述约定合同经费形成的“中心”资产归属于乙方,合作期满乙方有自行处置权利。(四)“中心”是甲乙双方之间约定的内部技术合作机制,甲方不得以“中心”的名义对外开展任何形式的经济、商业活动。否则由此导致对乙方校誉及相关权益造成的损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五)本协议中相关合作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具体负责人进行协商后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四、附则(一)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协议到期后可协商签订新的合作协议;(二)双方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公司(章)甲方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大学(章)乙方代表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