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某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测量管理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某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测量管理细则.doc(19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测量管理细则1 总 则 1.1 为确保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测量质量,更好地协调各有关单位在施工测量工作中的合作关系,特制定本管理细则。所有参与地铁建设工程建设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1.2 相关定义 “业主”指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设计院。“监控测量单位”指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负责地铁建设工程控制测量检测、中线控制桩及断面测、铺轨控制基标的检测等工作的单位。“监理部”指地铁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 “承包商”指地铁建设工程各施工标段的施工单位。 1.3 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测量实行“三级复核”制度,施工测量管理工作构架如下图所示: 1.4各有关单位除应
2、遵守本管理细则外,在技术操作方面还须遵守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测量技术规定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的规定。2 地铁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和基本质量指标2.1 质量管理目标确保建成后的地铁线路平面、纵断面符合设计要求;地下结构、建筑群体及设备安装准确到位,最终保证建成后的地铁工程是一条高质量、高标准的地铁线路。2.2 基本质量指标(1) 贯通中误差:横向50mm;高程25mm。(2) 隧道衬砌及车站建筑物不侵入建筑限界。 (3) 设备、管线、装修物不侵入规定限界。(4) 各建筑物、设备竣工形体满足验收标准。3 地铁施工测量内容 地铁施工测量按内容性质可以分为控制测量、施工放样测量、竣工测量、铺轨基标测
3、量和其它测量等作业。 3.1 控制测量 3.1.1 地面控制测量:在施工期间对地面平面、高程主控制网及二级控制网进行检测,保证其在施工期间的完整性、正确性,测设施工需要的地面加密控制点,确保其可靠和完整,以利于全线隧道、高架桥按设计要求准确就位和平顺衔接。 3.1.2 明挖段、高架段控制测量(含车辆段) (1) 在高架段、车辆段,在便于测量的地方测设中线、建筑物放样控制点,组成施工测量基线,方便施工放样测量工作。 (2) 在明挖段从主网、二级网引测,将中线控制点、导线点、水准点设置在左、右线底板上,高架段将中线控制点、导线点、水准点设置在左、右线桥面上。(3) 在完工后的明挖段箱体内、高架桥上
4、每150米左右要留下经过平差的导线点、高程点,若被损坏或丢失应及时补测,为中线竣工测量及铺轨基标测量做好准备。 3.1.3 隧道控制测量 (1) 竖井联系测量 坐标和方位的传递用陀螺经纬仪+垂准仪联合定向或联系三角形或钻孔投点的方法,进行竖井联系测量。在定向及投点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地表和洞内平面联系测量,将井上、井下投点点位与洞口加密网和洞内导线联结起来,完成向井下传递坐标和方向。 高程传递采用经过检定、校正的长钢尺进行高程传递,井上、井下应同时观测,并分别在钢尺不同刻划处观测不少于3次。(2) 地下控制测量 根据竖井联系测量成果,在隧道每隔120-200米进行精密导线、精密水准、中线控制点测
5、量。 3.1.4 贯通测量 当两相向开挖的暗挖段贯通后,应及时进行平面、高程贯通测量;在整个贯通区段内进行统一平差,求出控制点平差后的坐标及高程。 3.2 施工放样测量施工放样测量的主要工作为线路中线放样、高架桥墩台放样、开挖轮廓标绘、建构筑物轴线放样、衬砌模板定位、站台、设备安装定位测量等所有直接指导施工的测量工作。3.3 竣工测量 3.3.1 中线测量根据高架段、明挖段平差成果及暗挖段贯通测量成果,测设出线路中线:直线上每120200米左右设一控制点;曲线上测设出五大桩的同时,每60米左右设一控制点。然后进行中线加桩,510米测设一点。3.3.2 断面测量在中桩上逐点测设出隧道断面,以判定
6、隧道断面净空限界,并整理成表上交业主及总体设计单位,并作为最终竣工成果移交档案馆。3.4 铺轨基标测量根据完工后的导线点、中线点、高程点按精密导线及精密水准测量进行控制基标测设,各项指标均应满足有关规定。当控制基标检测合格后,进行加密基标测设。3.5 其它测量 其它测量包括:变形测量、设备侵限测量及零星测量等。变形测量包括对地铁周边环境监测(包括边坡、支护、墙柱的水平位移、沉降测量;沿线地表、邻近建筑物、管道的位移、沉降监测等);对隧道内部结构、高架桥主体结构的变形、沉降观测等工作。4 工作程序施工测量按施工控制测量、施工放样测量、竣工测量及铺轨基标测量四个阶段进行,其他测量作业的工作程序按各
7、方达成的协议或业主要求进行。4.1 控制测量 4.1.1 在业主组织下,设计单位在开工前向监控测量单位进行地面控制网测量资料及现场桩点交接,业主、交桩单位(总体设计单位)、接桩单位(监控测量单位)三方签字确认。 4.1.2 监控测量单位在接到设计单位交接桩资料后,应在业主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地面控制网复测。根据复测成果负责组织对设计单位的测量结果进行评审,审定通过后由业主向总体设计单位发确认书,并在开工后12年再次复测。 4.1.3 业主组织监控测量单位向承包商交接桩,业主代表、各监理部测量检测工程师参加。承包商接桩后,承包商对所接桩点进行复测和对桩点进行保护,并于交接桩后15天以内上报复测报告,
8、交所属监理部审查,无误后报送监控测量单位审定。过15天不上报复测成果,则视为承包商认为所接成果及桩位正确。4.1.4 监控测量单位审定通过后,承包商根据地面主网、二级网完成本标段所需的控制测量、联系测量、竖井定向测量、地下导线、水准测量等工作,每种工作完成后应将成果上报所属监理部,并由监控测量单位对其进行检测。监控测量单位根据检测成果,向各监理部及承包商通报测量成果,承包商根据检测情况 安排施工放样测量工作。监控测量单位应定期以周报或月报的形式向业主汇报测量进度及检测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应即时汇报或做专题报告。 4.1.5贯通测量隧道贯通后,承包商测量出纵、横及竖向贯通误差,并通知监控测量单位、
9、监理部到现场检查验收,填写贯通测量检查验收表,可作为日后竣工验收的依据。并根据两端的导线点和高程点按附合线路对洞内导线和水准进行严密平差。 4.2 施工放样测量 承包商按照3.2施工放样测量内容进行作业。各监理部应对施工放样测量进行旁站或采用测量仪器检测,承包商有义务配合。 4.3 竣工测量 4.3.1 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商根据导线点及3.3.1要求恢复中线控制桩,并上报监理部通知监控测量单位进行检测。 4.3.2 承包商根据监控测量单位的报告在监理部协助下,按3.3.1进行中线加桩测量,按3.3.2要求进行断面测量。断面测量成果上报监理部,由监控测量单位进行检测。确认无误后上报业主和上交总
10、体设计单位。 4.4 铺轨基标测量 4.4.1 铺轨承包商根据洞内导线点、中线点、高程点进行铺轨控制基标测设,并上报监理部通知监控测量单位进行检测。 4.4.2承包商根据监控测量单位的检测报告,在监理部协助下,进行加密基标测量工作。5 施工测量复核制 5.1 测量工作必须坚持复核制。参与地铁建设工程的各承包商、监理部、监控测量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都必须遵循复核制的基本规定,并认真执行。 5.2 执行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测量技术规定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按照规范技术要求进行测量设计、作业和检测,确保各项测量成果的精度和可靠性。 5.3 利用已知点进行引测、加点和工程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
11、的原则,即已知点检测无误时,才能使用。 5.4 施工阶段的测量实行承包商、监理部、监控测量单位“三级复核制”。 5.4.1 各标段的放样测量:在监理部监督指导下,由承包商按3.2要求内容进行测量作业。 5.4.2 各标段控制测量:由承包商承担。其工作内容主要是完成3.1.2、3.1.3、3.1.4测量内容,完成竣工测量及铺轨基标测量等工作。承包商高一级(工程处或局级)的测量队定期对承包商项目部的测量工作进行抽查。 5.4.3 控制测量检测:由监控测量单位承担,首先完成3.1.1要求的检测工作;然后对完成的3.1.2、3.1.3、3.1.4测量项目、竣工测量的中线控制桩及断面、铺轨控制基标项目进
12、行检测。 5.5 工程完工后,承包商必须按监控测量单位要求移交一定数量的控制点,经监控测量单位检测合格后,才进行验收。另外,沿着地铁线路的净空断面均须经监控测量单位检测,合格后才予以验收。 5.6 用于测量的图纸资料,应认真研究核对,有的应做现场核对,确认无误无疑后,方可使用。抄录资料,亦须核对。 5.7 测量的原始记录,必须在现场同步作出,严禁事后补记补绘,原始资料不允许涂改,不合格时,应补测或重测。6 控制测量检测频率 6.1 地面控制网检测 地面控制网检测由监控测量单位承担,在施工期间至少检测2次。第一次在总体设计单位向监控测量检测单位交接桩后进行;第二次在施工期间进行。6.2 明挖段、
13、高架段控制测量(含车辆段) (1)在车辆段施工期间,对施工测量基线分别进行测量及检测,次数均不少于3次。(2)在高架桥曲线地段对墩台中心进行100%检测。 (3)在明挖区间,每开挖150-200米时应分别进行一次导线、高程、中线控制桩测量及检测。 (4)在明挖车站,在垫层施工前及完工时及开挖至整个长度1/2时应分别进行一次控制测量检测。 6.3 隧道控制测量 (1) 竖井联系测量:竖井联系测量及检测应分别进行3次。第一次在横通道开挖至正线时或风道、风井出入口进入正线开挖时进行;若竖井在正线上,应在开挖3050米时进行。第二次在正线开挖100150米时进行;第三次在正线开挖距贯通面150200米
14、时进行。 (2) 地下控制测量 在每次竖井联系测量完成后,均需进行地下控制测量,并且在每开挖120-200米,贯通前50-100米分别进行一次洞内控制测量检测。 (3) 贯通测量(指初支贯通及二衬后贯通) 当两相向开挖的暗挖标段贯通后和盾构出洞时,应进行一次贯通测量及检测。 6.4 竣工测量 标段贯通后,应分别进行一次中线控制桩、断面测量及检测。 6.5 铺轨控制基标测量 为进行铺轨工作,应进行铺轨控制基标测量及检测。7 测量范围、责任及具体任务 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测量由监控测量单位、监理部、承包商分别承担各自相应的工作。各单位的测量人员和仪器必须有绝对的保证和相对的稳定,应定期接受业主的检查。
15、各自的测量范围、责任及具体任务,列述如下: 7.1 测量范围 7.1.1 监控测量单位在业主指导下对全线控制测量进行集中管理。对全部控制测量进行检测;并进行竣工测量的中线控制桩及断面、铺轨控制基标的检测工作;负责统一全线测量作业标准,保证全线各分段工程的衔接,确保全线在统一坐标系统下进行测量作业及施工。7.1.2 承包商承担和负责本标段全部施工控制测量、监控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工作7.1.3 各监理部设专职测量工程师,主要是监督检查和验收承包商的施工测量工作。当发现有差错时,要求承包商重新施测,主要放样工作监理部应旁站监督。 7.2 责 任 7.2.1 监控测量单位对控制测量(包括导线点或中线控制点、控制基标及净空断面)的检测和全线的统一测量作业标准负责,目的在于控制全线各标段的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