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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副总工程师(通风)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协助总工程师搞好“一通三防,管理、三大系统完善、防止煤层自燃发火、防止煤与瓦斯突出和矿井综合防尘等工作,对所分管专业的安全工作、技术工作全面负责。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考核115分。二、负责组织制定全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规定、制度和措施,并严格督查落实到现场。参加通风例会,研究解决通风管理中的问题。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考核115分。三、严格通风瓦斯管理工作,重点抓好“三大”系统完善,杜绝出现串联通风、循环风、微风、瓦斯超限作业等现象。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联锁制度、巷道的贯通、透老空区和排放瓦斯规程措施的落实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考核114分。四、负责工作面综合防尘、瓦斯钻孔、抽放瓦斯等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考核114分。五、发生重大通风事故,要亲临现场指挥抢救灾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组织事故的分析查处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考核114分。六、主持参与通风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与培训工作。协助总工程师完成好有关通风管理的技术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考核114分。七、协助分管副总经理每半月组织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事故隐患至少开展1次排查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监察专员职责。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考核1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