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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有关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坚持以深入查找耕地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依法依规用地意识,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管控、促整改、抓恢复、强执法,坚决
2、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优化,为粮食安全保障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二、主要任务针对我县耕地保护领域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以各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坚持做到问题查找“零疏漏”,政策执行“零折扣”,自查整改“零拖延”。通过开展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使得我县耕地恢复规范有序,耕地保护目标和耕地“两个平衡”得到全面落实,耕地减少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健全耕地保护机制,耕地保护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三、整改任务(一)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加大对非农建设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执法监督力度,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整改。1
3、.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加大执法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对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特别是在2020年7月3日国家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之后发生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整改期间,全县将通报10起以上典型案例。2 .狠抓存量问题整改。对卫片执法和耕地保护督察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问题,依据整改台账下发任务清单,按要求在专项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3 .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对2023年在耕地保护方面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导致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问题突出的乡
4、(镇),严肃追责问责。按新增非农实质性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计算,除省级及以上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项目外,乡镇全年违法占用耕地面积4亩以上的,在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各类考核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以及未消除违法用地状态的项目一律不列入巡回看变化内容。对违法占用耕地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项目进行分类梳理,明确项目责任单位,压实整改责任。(二)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各乡(镇)要全面排查本地区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情况,严禁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一般耕地确需转为其他农用地的必须落实耕地“进出平衡”。1 .狠抓永久
5、基本农田流向其他农用地的恢复整改。结合我县2021年、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严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在专项整改期间必须恢复耕地种植;对2023年新增将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违规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按要求立即整改恢复耕种;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2 .全面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结合2021年和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梳理本地区耕地与其他农用地之问进出情况,未落实2021年和2022年耕地进出平衡的乡(镇),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二上”前完成整改。做好2023年度耕地“进出
6、平衡”总体方案编制工作,建立年度耕地进出台账,做到先进后出,确保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3 .积极稳妥推进耕地恢复。按照国家即将下达的耕地恢复有关工作的部署,对照上一轮规划确定的我县耕地保有量任务,各乡(镇)要规范有序推进“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属性地类的复耕复垦。在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的同时,完成2023年度耕地恢复面积任务。(三)确保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到位。加大补充耕地开发和问题整改力度,解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倒挂问题,保障项目用地占补平衡需求。各乡(镇)要按时保质保量完
7、成2023年度补充耕地任务,补充耕地项目必须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未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在2023年度各类耕地保护考核中按未完成比例扣分。(四)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各乡(镇)要按照“护资源”和“保发展”的要求,创新推动耕地保护新举措。1.探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构建“田长制”责任体系,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全时段耕地监测监管,及时掌握耕地变化情况,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专项整改工作期间,对积极探索建立、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乡(镇),在2023年度耕地保护的各项考核工作中予以加分。2.落实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
8、用制度。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各乡(镇)应督促辖区内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耕作层土壤进行剥离,将剥离的耕作层土壤优先用于补充耕地和恢复耕地项目,提高耕地质量。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同时论证。对工作推动有成效的乡(镇),在2023年度耕地保护的各项考核工作中予以加分。四、实施步骤自2023年3月10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为期10个月,共分为自查、整改、验收、总结4个阶段。(一)自查阶段(2023年3月31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辖区内各村(居)委会、社区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补充耕地问题项目等开展自查,研判问题,制定切实
9、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并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二)整改阶段(2023年4月1日11月3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倒排时间,抓紧整改。其中,2021年度卫片执法问题整改需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2022年度卫片执法问题整改需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补充耕地问题项目整改需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全面完成整改后,需提交整改工作报告,报县自然资源局。(三)验收阶段(2023年12月1日12月10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审核。严把质量关,对仍存在问题的乡(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
10、到位。(四)总结阶段(2023年12月11日12月15日前)。县自然资源局在全面总结全县专项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验收审核情况梳理汇总,形成全县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报告,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函报市自然资源局。五、工作要求(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全县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各乡(镇)要对应成立工作专班,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专项
11、整改工作。(二)台账管理、精准实施整改。各乡(镇)要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先易后难”原则,有计戈h有节奏、有步骤地推进专项整改。按照问题清单建立具体问题台账,分类管理,严格整改标准,细化每个问题的整改措施,明确具体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对重点整改事项,要倒排时序、挂图作战,建立按月调度制度,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标准不降低、整改时间不过限。在推进整改工作的同时也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维护群众权益的前提下,分类施策,审慎稳妥推进整改工作。(三)立足长远、力求工作实效。对此次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要从制度层面、工作层面、操作层面进行认真分析,剖析问题根源,依法依规,对症下药,并结合实际强化政策研究,巩固整改成效。特别是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出台规范管理的相关制度,遏制类似问题的出现。要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群众参与的共同监管机制,从根本上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四)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工作进度缓慢、整改到位率较低的,县自然资源局将报请县政府同意后进行通报,并对责任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或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