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粮食生产流通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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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粮食生产流通工作方案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及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底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关于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作为“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首要任务,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建立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推进我县粮食生产流通工作稳健发展。二、工作目标围绕“稳面积、提单产、增效益”的工作目标,根据2024年省、市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确保2024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6.19万亩、总产量达17.28万吨,其中

2、早稻面积达13.71万亩,总产量达5.25万吨,单产达383公斤/亩,中稻(一季晚稻)面积达I1.76万亩,总产量达4.77万吨,单产达405公斤/亩,晚稻面积达14.61万亩,总产量达5.91万吨,单产达404公斤/亩,旱粮播种面积达6.11万亩(其中:大豆面积达0.82万亩)旱粮总产量达1.34万吨,单产达219公斤/亩(乡镇粮食生产任务详见附件1)。培育50亩以上粮油大户600户以上(任务见附件2)o各乡(镇)要对照目标任务,坚持一茬接着一茬种、一季接着一季抓,坚持稳定双季稻面积,因地制宜发展再生稻,全面提升水稻单产,确保完成总产量,全过程、全链条夯实粮食安全工作基础,大力提升粮食生产水

3、平。三、主要措施(一)推广“大托管”稳面积在2023年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各乡(镇)要加大力度、创新举措,全面铺开农业生产“大托管”工作。实行整组整村土地统一流转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再流转给若干大户的土地“大托管”模式,提高种粮适度规模化水平。加强乡(镇)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探索承包经营、合作经营、“职业经理人”经营等多种方式,提高运营效能。通过农事服务“大托管”,逐步降低工厂化育秧、机耕、机插等农事服务成本,提高粮食生产“模块化”水平。(二)签订“大订单”稳面积以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为契机,探索五方主体经营模式在粮食生产的实践,县振兴

4、集团要牵头指导各乡(镇)子公司聚焦米粉专用稻、有机高端大米,积极与五丰、华达昌等米粉龙头企业合作,签订米粉专用稻种植订单。培育慧泰、品润、龙之行等本地大米加工企业,通过“公司+农户”的模式,建立订单种植基地。(三)严控“非粮化”稳面积坚决防止耕地抛荒、挖塘、种草皮等“非粮化”,确保2024年早稻播种面积只增不减。以2023年樗荒耕地调查摸底情况为指导性任务,各乡(镇)要整合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资金,完善农田水利、机耕路等基础设施,有力推进樗荒耕地复垦。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播荒耕地的承包农户,暂缓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要加大对耕地“非粮化”行为的巡查执法力度,对年内新增“非

5、粮化”图斑且未整改到位的乡(镇),给予粮食生产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四)集成“良种、良技、良机”提单产1 .大力推广优质良种。顺应稻米加工、集中烘干、统防统治、托管服务等新要求,在同一生态区域内集中推广种植12个粮油优势品种,推进品种更新换代,构建稻米优势产区,确保全县良种覆盖率98%以上。立足全年粮油生产全局,合理安排种植茬口,“稻稻油”区推广早稻生育期110天、晚稻生育期115天左右的高产优质品种,晚稻机插田选择生育期相对较短的水稻品种。2 .大力开展高产示范创建活动。集成推广“三控”施肥、测土配方施肥、增施穗粒肥、精准施药等节本增效技术,实施统防统治技术,鼓励乡(镇)实行“统一优良品种、统

6、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力争主推技术到位率96%以上。每个乡(镇)要建立2个以上百亩田、1个以上千亩方,打造一批吨粮片和高产片,示范推动大面积提升单产。坚持“多收一斤是一斤”理念,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把田间管理贯穿到粮食生产全过程。重点加强对“旱改水”种植以及村集体、村干部兜底种植的核查、跟踪督促管理,坚决杜绝一兜了之、一种了之、只管种不管收、套取奖补等现象,避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3,推行全程机械化生产。以创建全国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为抓手,加强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推广“独好农机”平台,开展“降本、扩面、增效”春耕服务行动。聚焦水稻机插、飞防、烘

7、干等关键薄弱环节,支持现有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扩容升级,鼓励乡(镇)子公司、种粮大户、大米加工企业等经营主体新建烘干中心,确保全县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5%以上,其中机种率达60%以上,高效植保机械化能力达60%以上,产地烘干机械化能力达40%以上,秸秆处理机械化水平达80%以上。加强粮食机收减损技术宣传推广,着力降低田间收获损耗。(五)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单产县高标办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调度,力争在2024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2023年1.5万亩新建及2万亩改造提升任务,加快推进1.4万亩增发国债高标项目。县水利局要做好农田水利骨干工程维养,推进水库山塘整治修复,切实解决农田灌溉水源。各乡(

8、镇)要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管及日常管护,确保项目发挥效益。(六)健全防灾减灾预警应急机制提单产要树牢“抗灾夺丰收”“减灾就是增产”理念,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科学应对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防范重大植物病虫害发生,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县气象局要加强灾害天气的预警、会商,应急、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各乡(镇)要做好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帮助农户生产自救、恢复生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虫情病害的监测预警,指导乡(镇)开展统防统治。落实水稻全面保险,在“大托管”试点村推行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积极探索粮食产品价格、产量、收入保险。(七)推进三产融合增效益通过外引内培,在加工端、流通端、销售端发力,

9、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壮大粮油加工产业,充分整合县域资源,助力五丰、华达昌等米粉龙头企业降本增效,提高市场竞争力。扶持西江黄元米棵、周田烫皮等米制品“土特产”拓展销售渠道,扩大生产规模。支持粮油加工企业技改提升,推进五丰2.5万吨米粉加工生产线尽快投产,鼓励慧泰等大米加工企业新增生产线,推进一批榨油厂改造提升。加快推进5万吨粮库和日产100吨大米加工生产线项目。结合乡村旅游,文武坝、筠门岭、小密、洞头、白鹅等乡(镇),可鼓励市场主体,因地制宜推进农耕文化体验园、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等农旅项目。(八)优化流通管理服务增效益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优化粮食收购服务,组织

10、成立粮食收购服务队,提供上门收粮和粮食收购预检、预约等服务,方便农民就近就地顺畅售粮。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加大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压级压价”、乱扣水杂等违法行为。规范粮食储备管理,逐年增加县级储备粮规模,增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快5万吨粮食储备库及日产100吨大米加工生产线项目建设,确保秋粮收购的使用。大力推广新技术、新装备,把住生产、机收、消费各个关口,持续推动粮食全产业链节粮减损。(九)加强品牌建设增效益唱响“独好”富硒有机大米,以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为契机,探索生物防控、循环农业等绿色有机种植模式,建设一批高标准的富

11、硒有机水稻种植基地,推进绿色、富硒、有机、圳品等产品认证。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水稻种植基地的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县振兴集团要加大“独好”富硒有机大米产品的研发、包装、宣传推介,拓展高端大米的销售渠道,提升大米附加值。四、政策扶持不折不扣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水稻保险等扶持政策,优化县级水稻种植奖补政策,激励广大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一)优化双季稻奖补。对田间管理到位且早稻产量达到600斤/亩、晚稻产量达到800斤/亩的水稻,可申报种植奖补。一般农户种植50亩以下的早稻,按面积给予80元/亩的奖补。规模种植户、合作社、农业企业种植50亩

12、(含)以上的,按面积给予200元/亩的奖补,其中早稻奖补160元/亩,晚稻奖补40元/亩;种植300亩(含)以上的,按面积给予300元/亩的奖补,其中早稻奖补240元/亩,晚稻奖补60元/亩;在中稻区种植一季稻的,按早稻奖补标准的60%执行,在中稻区种植水稻+玉米的,按双季稻标准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大托管”种植的,按当季奖补标准执行,申报面积不得与大户面积重复。杂交水稻制种的,按当季奖补标准执行。脱贫户和三类人群种植水稻每季每亩给予100元奖补,4000元封顶/户。(二)支持工厂化育秧和集中抛育秧。乡(镇)统一采购早稻种子的,给予不超过10元/斤的奖补,全县150万元封顶,如超额按比例分

13、配。工厂化育秧按每批次育秧的种子量、育秧盘数及机插秧订单去向且验收合格的,每亩机插育秧奖补(秧田:大田为1:80)1200元;抛育秧连片3亩(含)以上,抛育秧面积依据各乡(镇)验收组验收结果,结合粮食生产督查结果,每亩连片抛育秧奖补(秧田:大田为1:30)800元。(三)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奖补。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或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为种植小农户开展早稻机耕、机插服务,服务总面积达100亩以上的,机耕补助15元/亩,机插费补助45元/亩,机防补贴10元/亩,全县200万元封顶,如超额按比例分配,作业面积根据“独好农机”平台数据及服务合同核定。(四)支持培育新型种粮主体。支持土地集中流转,

14、推动适度规模和集约化生产,对新流转耕地300亩以上且种植水稻的列入市级粮食安全专项奖补;对2024年度新购买稻田翻耕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育秧流水线、插秧机、抛秧机、收割机、烘干机等的经营主体,除享受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外,县财政再叠加20%购置补贴,全县100万元封顶,如超额按比例分配;支持粮食生产信贷,将新型种粮主体纳入“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惠农信贷通”等惠农信贷支持。(五)支持抛荒地整治。鼓励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复垦播荒三年以上的耕地,并种植水稻的,给予600元/亩的奖补,项目实施前需向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申报审核。(六)支持三

15、产融合发展。对年内新增粮油加工设备的经营主体,给予不超过设备总投资的20%奖补,全县50万元封顶;对年内新获得绿色、富硒、有机、圳品等粮油产品认证的经营主体,参照现有奖补政策进行奖补;对年内新增粮油产品入驻盒马、华润OIe等高端商场的经营主体,给予2.5万元/个的奖补,全县10万元封顶;对年内在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快手、天猫等六大网络平台销售额达100万、500万、100o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0.5万元、3万元、6万元的奖补,全县10万元封顶。以上奖补如超出封顶金额,则按比例分配,已享受其他政府奖补资金的不得申报。(七)强化工作经费保障。给予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5

16、0万元,用于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督导等支出,列入2024年财政预算。(八)加强涉粮资金监管。加强涉粮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做到申报公开透明,拨付程序合法合规。将各村集体合作社纳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权力清单模块)管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决维护种粮主体合法权益。对村集体、村干部兜底种植和大户整村承包经营的,重点加强核查、跟踪督促管理,建立粮食生产负面清单,对一种了之、只种不管导致病虫害严重、禾苗长势差、产量低的田块不予奖补;对只种不收、没有产量的田块不予奖补;对不按农时种植,超过农时种植的田块不予奖补,坚决杜绝应付式种植、套取奖补等现象。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双组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各村驻村领导为所驻村具体责任人,不断完善粮食生产工作机制。各乡(镇)要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按村、组科学合理分解任务。强化宣传力度,持续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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