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操作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操作规程.docx(1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工作流程、明确评价重点、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使之更好的服务于财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市财政部门开展的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工作的,应当按照本规程进行管理。第三条财政政策是指国家根据一定时期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而规定的财政工作的指导原则,通过财政支出与税收政策的变动来影响和调节总需求进而影响就业和国民收入的政策。本规程所称的财政政策包括南
2、京市委市政府制定并实施的财政支出政策、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管理政策。第四条本规程所称的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是对一项财政政策或者由多项政策组成的整体性系统性财政政策的相关性、效率性、效益性、公平性,以及一段时期内政策执行效果的综合评价。财政政策绩效评价结果是财政部门检验或预测财政政策执行效果,对财政政策的制定、调整或者终止提出相关意见的有效依据。第五条根据不同阶段的时间节点,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包括政策制定阶段的绩效前评价,执行过程中的绩效跟踪评价和政策到期后的绩效后评价三种形式。第六条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应遵循客观性原则、公开、公平和公正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和结果导向原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财
3、政政策绩效评价主要由财政部门负责实施,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协助、配合财政政策绩效评价的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财政政策绩效评价规范性文件和相应的技术规范;组织开展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工作;出具评价结果并进行考核应用;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本部门(单位)执行的相关财政政策绩效自评价;负责协助财政部门开展重点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根据需要配合提供各类材料和数据,并确保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落实评价提出的相关整改意见。第三章政策评价的目的、内容和方法第八条财政政策绩效评价的目的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发现政策决策中存在的问题,
4、对优化政策决策程序、调整完善政策内容和政策目标提出客观建议;(二)发现政策执行中在相关配套政策制定、组织实施与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政策执行和项目管理的建议;(三)就政策实施是否总体有效或阶段性有效做出判断,就政策实施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契合度做出判断,从而为政策终结或延续提供决策参考依据。第九条财政政策绩效评价重点关注但不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财政政策设定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规范性;(二)财政政策的必要性,目标设定是否符合各级要求,符合南京市实际情况,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符合人民群众利益;(三)财政政策的可行性,政策规定的实际措施与目标达成是否具备因果关系;(四)
5、财政政策内容是否完整、支持范围是否合理、扶持方式是否精准、配套措施是否完备;(五)财政政策实施的阶段性目标兑现情况,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契合度等;(六)财政政策完成的效率性、效益性、公平性以及社会形势变化对政策的影响程度;(七)其他需要关注和评价的内容。第十条财政政策绩效评价主要采用指标法、因素法、比较法、成本效益法、最低成本法和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的选用应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综合选用多种评价方法,对财政政策进行客观评价。第四章政策评价准备第十一条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评价流程规范实施绩效评价(附件1)。按照当年度制定的财政政策绩效评价计划组织开展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或者根据日常
6、财政管理需要,适时组织开展财政政策绩效评价。第十二条各政策实施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做好财政政策绩效评价相关准备,包括提供政策立项可行性报告、相关部门的意见,政府决策情况,资金分配方案,配套制度文件,政策前期调研、实施方向、目标要求、责任分工、进度计划、风险分析、效益分析、技术手段,相关城市、地区、国家的同类型政策情况等基础材料。第十三条财政部门在准备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时,应组成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工作组可根据政策特点聘请相关专家或者社会中介结构参与(社会中介机构的聘请按照市财政局绩效评价中介库的相关办法执行)。评价工作组负责确定评价机构,拟写实施方案,审定评价方案,分解政策绩效目标,
7、编写政策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基础数据表,参与实施具体评价工作,撰写或审核评价报告等。财政部门在实施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工作前,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涉及财政政策的有关部门(单位)下达书面绩效评价通知书(附件2),组织召开三方布置会(财政部门、第三方机构、相关部门或单位),明确评价工作方案和有关评价要求(参考文本)(附件3)。第五章政策评价实施第十四条财政部门在实施政策评价时,在评价第九条规定的相关内容外,应根据政策实施节点,注重不同评价重点。(一)政策实施前的评价,应更注重政策制定的必要性,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同时注意政策的目标是否清晰细化,政策的具体举措与目标是否密切关联,是否直接促进目
8、标的达成,政策的预期效果是否可见,资金需求测算是否准确等。(二)政策实施中的跟踪评价,应更注重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准确性、阶段性目标的实现程度、投入与产出进度的契合度,后续政策需求度以及与之配套的相关措施的完善性等。(三)政策实施后的评价,应更注重政策的产出目标完成情况、直接与间接效果与效益完成度、社会公众及相关群体满意度、是否需要继续执行等。第十五条财政部门在实施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时,评价工作组在下达评价通知后,应及时收集与被评价政策有关的数据和资料,要求全面详实,包括政策文件、配套措施、资金管理方法的具体明细、绩效基础数据等。政策相关部门(单位)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善性负责。第十
9、六条评价机构应采取勘察、询问、复核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也可听取政策相关部门(单位)对有关情况介绍,对有关问题作进一步了解。第十七条评价机构应依据掌握的有关资料数据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确保评价信息资料全面、准确。第十八条政策中有明确服务对象或涉及其他人利益的,评价机构要设计调查问卷,进行服务对象和相关人群满意度调查。调查表应由评价机构人员发放和收回,问卷内容和发放数量根据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第六章政策评价报告第十九条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报告是评价机构根据评价意见和结果,对财政政策的绩效实现情况的文字分析和描述,形成带有相关结论的报告文本。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概况、政策目标
10、、政策评价分析及结论、主要问题、评价建议、指标评分明细表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第二十条评价机构人员对照评价方案中设置的评价指标与标准值、分值及扣分标准,进行独立、客观和公正的打分。评价结果实施百分制和五级分类:优(90分(含)-100分)、良(80分(含)-90分)、一般(70分(含)-80分)、较差(60分(含)-70分)、差(60分以下)。第二十一条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报告内容可参考南京市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文本)(附件4)。评价报告的内容要求依据充分,真实完整、层次分明、逻辑清楚、用词准确、分析透彻、客观公正、重点突出、页码和目录齐全,同时应提出问题和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建议或意见。
11、第二十二条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完成后,评价工作组应出具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书(附件5),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正式回复。评价机构在被评价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报告内容进行完善,形成正式的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报告和报告简本。第二十三条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报告定稿后,聘请第三方机构独立完成的,由评价机构盖章出具正式报告;由财政部门负责实施的,由财政部门出具正式报告。第七章政策评价结果运用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及时将正式报告反馈至相关部门(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应研究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自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整改意见,正式行
12、文报送财政部门。第二十五条通过政策绩效分析,发现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厘清各参与主体的公共责任,为财政政策完善、修订、整合或退出提出改进建议。第二十六条财政政策到期,绩效评价结果认定绩效目标已经完成,市场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财政政策要及时终止和退出;财政政策需要继续执行,但政策环境发生改变的,市财政局应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向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提出调整完善政策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并为今后类似政策的出台提供借鉴,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对于市场尚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政府包括公共财政要主动补位,给予政策引导,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第二十七条财政政策绩效评价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单位)
13、的配合情况及最终得分可作为南京市机关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度绩效考核中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得分的重要参考和依据。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工作规程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本工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2:关于开展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部门名称):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管理,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南京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对(财政政策名称)开展(单项/系统性)政策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布置定于qf回工召开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工作布置会,由我局相关处室和社会中介机构讲解绩效评价各项要求和工作任务。二、时间安
14、排项目绩效评价具体实施时间为月至月。三、其他事项1、请你部门做好与政策涉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保障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2、请你部门做好对政策涉及下属单位的任务传达及宣传工作,保障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3、请你部门及下属项目单位配合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提交绩效评价过程所需各种资料,以便于社会中介机构全面准确进行政策评价。年月日附件3:南京市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参考文本)一、评价对象(要求:明确评价政策的名称、涉及部门(单位)名称、评价金额、绩效目标内容等情况)二、评价重点(要求:明确评价方向、主要内容和重点)三、评价方法(要求:明确拟采用的主要评价方法以及支撑该方法需要的资料和数据,明
15、确证明产出目标和效益目标完成实现情况的有关证据资料以及其他等重点资料的获取方法)四、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根据财政政策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提炼并细化成可评价打分的指标体系。)五、基础数据(要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涉及的所有基础数据均要列入此次政策评价的数据采集范围)六、评价进度(要求:明确评价时间进度安排)七、评价人员及措施保障(要求:明确参与评价的相关人员和职责;明确评价工作的保障措施)附件4:南京市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文本)一、政策概况(要求:阐述政策背景、政策内容和政策配套保障等情况)二、政策目标(要求:梳理政策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等内容,若存在不同方向的分项政策,则需梳理总目标和分项目标)三、政策分析(要求:对政策进行绩效分析、可持续性分析和政策配套保障分析。其中,绩效分析主要对政策在不同方面扶持所取得的成效逐一分析;可持续性分析主要对政策继续设立依据充分性分析、政策继续设立客观需求分析、政策设立重复性分析;政策配套保障分析主要梳理归纳政策相关配套制度,总结归纳政策组织人员保障情况,梳理政策实施的各个环节所存在的风险点,列示政策资金投入与支出情况,陈述政策信息管理主要内容等)四、绩效评价结论(要求:客观的反映实施政策绩效评价的总得分以及各分类评价的得分。)五、政策取得的成绩(要求:客观的分析政策实施带来的绩效成绩、可持续性成果以及配套建设经验等)六、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