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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用途动态监测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文件精神,完成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分解落实2022-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函下达年度农用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保障粮食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2023年6月21日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全区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及市人民政府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签订的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目标责任书,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及时掌握严格管控类耕地各评价(工作)单元内每个水稻种植气节种植水稻地块准确位置、种植者等信息,同时掌握监测时期单元内其他地块的
2、种植信息,以便能及时提供安全利用技术服务、开展闭环管理。二、监测时期于当地水稻种植气节插秧结束10天内进行监测,确定种植水稻及时段内种植其他作物的地块种植信息。三、监测内容(一)水稻生产使用地块的种植用途监测。调查摸清严格管控类耕地上种植水稻情况,完善市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水稻信息表(表1)。在相关图件上标出准确位置与范围,确定种植者。在土地确权图示上存在的地块,直接在土地确权图上标出水稻种植地块,如果地块中只有部分区域种植水稻则需要画出种植边界;土地确权图上没有的地块,则需要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乡镇图上画出种植水稻范围的边界。表1市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水稻信息表镇、村地块编码地块名称种
3、植者联系电话注:土地确权的地块,用土地确权的地块编码;土地确权图上没有的地块,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地块类别编码。(二)非水稻生产使用地块的种植用途监测。以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图斑地块(对应地块清单表中的一行)为对象开展农作物种植情况调查,以单元种植水稻之外调查所获的种植面积最大的农作物为该图斑地块的主栽作物,完善市严格管控类耕地非水稻生产使用种植信息表(附件2)表2严格管控类耕地非水稻生产使用种植信息表镇、村地块类别编码耕作面积主栽作物注:1.地块类别编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地块类别编码。2.耕作面积:指单元内所有耕作作物的面积(不大于单元面积)。四、工作分工(一)
4、种植用途监测。加强巡查,防止严格管控类耕地出现种植水稻情况。由涉及行政村按要求及规范开展排查并填报表1、表2,由所在村两委审核确认后上报至所属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汇总后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二)数据收集处理。各镇将汇总填报的表1、表2报至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数据收集及矢量化处理。(三)工作推进监督。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市粮食局)、市生态环境局组成种植用途动态监测工作组,对村一级进行指导与监督,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其中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对种植用途动态监测工作进行监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用途监测技术支持、技术培训的工作。五、数据报送涉及的行政村于当地水稻种植气
5、节插秧结束15天内将开展种植用途监测结果,经过村两委审核之后,交镇级收齐、统计,涉及镇于插秧结束20天内经三级田长审定之后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数据矢量处理,然后按要求及规范上报数据。六、质量控制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粮食局)、市生态环境局组成抽查工作组,对各评价(工作)单元种植水稻情况进行抽查,确保种植用途动态监测质量。主要采用现场核查方式进行。七、其他工作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对实施监测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图件、需要的标识等进行电子化,以提高工作效率。涉及行政村在电子化相关图件上标出每块地种植的作物,经镇人民政府审定之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将数据进行矢量处理,通过光盘上报上级业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积极引进耕地种植用途动态监测先进技术,尽可能减轻地面核实工作量,提高准确度。八、经费支持工作所需要财政支持的经费,由本级财政负责,具体由市财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准确测算需要的监测经费,确定解决渠道,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确保监测经费落实,确保用途监测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