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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拳击项目竞赛规程一、竞赛日期和地点按竞赛总日程及补充通知执行。二、参加单位各区县(含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三、竞赛项目(一)青少年甲组(17项)男子:48公斤级、50公斤级、52公斤级、54公斤级、57公斤级、60公斤级、63公斤级、66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75公斤级。女子:446公斤级、48公斤级、54公斤级、60公斤级、66公斤级、75公斤级。(二)青少年乙组(17项)男子:4246公斤级、49公斤级、52公斤级、55公斤级、58公斤级、62公斤级、66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80公斤级、+80公斤级。女子:4246公斤级、50公斤
2、级、54公斤级、58公斤级、62公斤级、+62公斤级。(三)青少年丙组(14项)55公斤级、60公斤级、65男子:3538公斤级、42公斤级、46公斤级、50公斤级、公斤级、70公斤级、+70公斤级。女子:3538公斤级、44公斤级、50公斤级、57公斤级、-65公斤级。四、运动员资格重庆市青少年拳击锦标赛选拔。(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赛前一年内检查的心、脑电图等,按日历曰计算),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运动,且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参赛单位需签署运动员体检承诺书,同时在比赛进行期间必须携带所有运动员的体检材料备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运动员将取消比赛资格。五、参加办法(
3、一)各组别运动员年龄甲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乙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丙组: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二)报名人数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各组别男女合计最大报名人数,甲组17人,乙组17人,丙组14人。男子甲组可任选2个级别报2人,女子甲组任选1个级别报2人,其他级别限报1人;乙组、丙组男子可任选3个级别报2人,女子可任选2个级别报2人,其他级别限报1人。(三)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拳击运动员手册检录、称量体重和参赛。(四)每名教练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报名。教练员须在重庆市拳击协会登记。进入比赛场地进行临
4、场指挥的教练员须是秩序册上该队已报名的教练员。六、竞赛办法(一)采用中国拳击协会最新审定的拳击竞赛规则,并采用单败淘汰制。比赛使用重庆市研发的打分系统。(二)甲组三回合、每个回合3分钟;乙组三回合、每个回合2分钟;丙组三回合、每个回合1分30秒;回合之间休息一分钟。(三)男子65公斤级及以上级别用120oz拳套;女子58公斤级及以上级别用10。Z拳套。(四)比赛开放式称量体重,运动员统一穿着袜子、运动短裤、短袖T恤称重,全体运动员体重认定在本级别基础上上浮0.2KGo竞委会随机安排教练员监称并全程摄像。(五)运动员如因伤病经大会医生诊断确认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参赛,须由运动队书面申请,经技术
5、代表签名同意并交编排备案后方可保留后续比赛资格或已获得的相应名次。运动员无故弃权一场比赛,将取消已获得的相应名次,同时两年内将不允许参加市体育局组织的任何拳击赛事(时间从本次比赛当月开始计算)。(六)为保护运动员安全,根据国际拳联公开拳击赛竞赛规则规定,女子乙组运动员需签署未孕声明。(七)大会统一准备拳击手套、护头,运动员自备护手绷带、护裆、白色护齿及红、蓝拳击背心各一件,女子运动员须佩戴发网。所有运动员必须佩带护裆上场,否则不允许比赛。(八)申诉程序:各代表队如对裁判的判罚有异议要求申诉的,非决赛申诉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之内递交申诉表,决赛申诉须在比赛结束后10分钟之内递交申诉表。一律不接
6、受口头申述。七、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一)录取名次各级别录取前八名(第三名、第五名并列),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其余名次颁发证书。如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二)计分方法1.各级别前八名分别按13、11、9.5、9.5、6.5、6.5、6.5、6.5计分。奖牌并列各按0.5枚计算。2.按各代表队在各级别比赛中名次得分之和排列青少年甲组、乙组、丙组单项团体总分前八名,如总分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获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如还相等则以抽签决定名次。八、报名和报到(一)比赛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除按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外,还需提交运动员体检承诺书和女子甲、乙组运动员未孕声明。九、经费按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执行。十、体育道德风尚奖按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十一、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按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办法执行。十二、裁判员和申诉另行通知。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组委会。附件:1.运动员体检承诺书(略)2.未孕声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