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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学生毕业工作管理办法为严格落实XX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学生毕业标准,特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管理对象为XXXX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三年制中职、三二连读和五年贯通学制中职阶段学生。二、毕业条件学生需同时达到以下要求,方准予毕业,发放毕业证书:(一)思想品德评价合格;(二)修满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全部合格;(三)考取学校规定的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含计算机操作员证书);(四)顶岗实习鉴定合格。对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考核成绩(含实习)不及格或思想品德评价不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学生可在结
2、业后两年内向学校申请补考,考核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三、品德成绩管理(一)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德育活动、社团活动、学生自主管理活动,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与社区活动。(二)学生须遵守学校规章规范,在校期间无违纪情况发生,或者违纪处分已经解除。毕业时处分尚未解除,暂时发放结业证,待处分解除换发毕业证书。开除学籍处分不发结业证。()学生操行评定和成绩应以XX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要求为主要依据,操行评定每学期进行一次,采用写实性评语形式,毕业时进行全面鉴定。四、学业成绩管理(一)学业成绩的考核方式有考试、考查两种。学生应当按照学校安排的学习活动。学生学业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法,由以
3、下四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出勤、纪律、作业等)、期中与实践考核成绩、期末成绩,按照3:3:4比例划分;实践考核方式及所占比例可适当调整,由教研组长学期初提报教务处审核确定;音体美课程平时成绩可占学业成绩50%。每学期末,由各任课教师负责填写学生的学业成绩,各学院负责落实、汇总,并将完成情况纳入考核管理。(二)学生文化及专业基础课程考试由XX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其余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职业资格鉴定由学校组织,委托XX市内职业资格鉴定机构考核鉴定。(三)学生所学课程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每学期期初第3、4周学校组织上学期期末补考,第六学期安排所有二次补考科目补考。缓发毕业
4、证书期间每年可补考一次。五、实习成绩管理学生应参加学校规定组织的顶岗实习。原则上顶岗实习于最后学年进行。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应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完成学生实习鉴定和成绩记录。六、证书发放(一)教务处将审核无误具有毕业资格的学生名单汇总,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发放。(二)毕业证书由学院负责领取颁发,造册毕业证书领取登记表,由毕业生本人签字领取。()毕业证书丢失,不予补发。若证书丢失,需本人申请,可按规定办理相关证明。(四)学生须按学校规定缴纳书费、住宿费等费用,爱护公务或虽有损坏但已按规定赔偿。费用、赔偿两年内缴纳完毕后放可发放毕业证书。七、其他学生在校第六学期的第810周,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出具学生品德成绩及处分情况、费用交纳、公物归还或赔偿统计表、实习鉴定成绩表,由各学院组织初审后汇总分别至政教处、总务处财务室、总务处资产管理中心、招生就业指导办等部门复核,报教务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