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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2020年人事代理制人员转学校事业编制聘用合同制选拔工作.关于开展2020年人事代理制人员转学校事业编制聘用合同制选拔工作各位老师:根据苏州大学人事代理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1269号)文件精神,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开展2020年人事代理制人员转学校事业编制聘用合同制(以下简称“转编”)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一)凡符合苏州大学人事代理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1269号)文件规定”转编”条件的校部人员,均可申请。(二)阳澄湖校区人事代理制人员本次申请”转编”的具体条件如下:1 .聘用在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申请“转编”,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
2、精神,取得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能够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评聘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者;(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评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者。2 .聘用在党政管理岗位申请”转编”,需在阳澄湖校区连续从事党政管理工作满3年(或原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转党政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能够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育管理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者;(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其他系列中级应与原从事岗位相一致)任职资格,并已被聘任为主任科员者。3 .聘用在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申请“转编”,需在阳澄湖校
3、区连续从事学生工作经历满3年(或原从事管理工作,转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1年),能够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评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者;(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评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讲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已被聘任为主任科员者。4 .聘用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申请“转编”,应具有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资格和业务能力,能够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与从事岗位性质相一致);(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阳澄湖校区连续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与从事岗位性质相一致)满2年。二、选拔程序()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已评聘或取得相应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员,直接确定为拟“转编“人员。(二)学校成立相应的考评组对申请“转编”人员(不包括经审核认定程序直接确定的拟“转编”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并按照不超过申请人数90%的比例选拔产生拟“转编”人员,报学校审定。(四)学校对拟“转编”人员公示后,报省主管部门审批.(五)省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学校办理有关“转编”手续.三、考核评价内容和考核方法按照苏州大学人事代理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1269号)文件执行.特此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