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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及消防管理办法文件编号: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及消防管理是项目施工过程中进行健康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系统的管理,消除或减少施工危害因素,保护现场人员免受伤害,保证施工项目效益目标的顺利实现。一、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及消防管理原则1. 项目安全生产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及消防管理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重在控制的原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考虑现场人员的健康、安全和利益是第一位的,预防风险是消除事故的最佳途径,完善的控制手段是人员健康和安全的保证。项目
2、经理部按照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要求,对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实行系统管理。3. 分包方对总包负责,对分包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及消防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服从总包对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的统一管理。4. 公司安监部是项目施工现场人员健康安全及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项目经理部及分包方均接受安监部对健康安全及消防工作统一管理。5. 公司行政部是员工劳动保护管理的主管部门。6. 项目经理部指定相关职能层次的员工代表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有关管理决策。二、项目安全及消防管理内容1. 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制的确定2.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确定3. 施工准备阶段的职业健康安全及消防管理
3、4. 项目安全管理运行控制5. 项目消防管理6.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管理7. 项目安全及消防管理检查8. 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的调查处理三、项目安全及消防管理要求1. 项目安全及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制的确定公司成立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公司法定代表人任组长,有关领导及部门责任人员为成员,统管公司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公司项目安全管理实行安全责任制,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并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和传递。具体要求参见项目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的规定。2. 项目安全目标的确定项目安全目标在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状中确定,项目经理部将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状中规定的安全目标在项目施工组织设
4、计中明确。3. 施工准备阶段的职业健康安全及消防管理3.1 项目经理部通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对项目施工进行安全及消防管理策划,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项目管理策划;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及消防管理策划包括编制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危害因素台帐、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重大危害因素清单及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3.1.1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危害因素台帐的编制:项目经理部根据公司安监部发布的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危害因素识别及评价台帐,结合项目工程特点,编制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危害因素台帐,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由公司安监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3.1.2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重大危害因素清单的编制:项目经理部根据已
5、编制的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危害因素台帐,结合公司安监部发布的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重大危害因素清单和项目工程特点,编制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重大危害因素清单,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由公司安监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3.1.3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编制: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安全目标、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重大危害因素清单及公司安监部发布的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编制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由公司安监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3.2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3.2.1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常规要求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对结构复
6、杂、施工难度大等有特殊要求的,编制单独安全技术方案。3.2.2 项目在采取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时,遵循预防性措施优先选择、根治性措施优先选择、紧急性措施优先选择的原则,依次排列,以保证采取措施与落实的速度,分出轻、重、缓、急。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的选择顺序为:根除危害因素一限制或减少危害因素一采取个人防护措施。3.3 分包方进场前须在项目经理部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包括:3.3.1 提供分包方进场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名单;提供所有人员“三证”(身份证、做工证、暂住证)复印件。3.3.2 分包方提供其安全员及特殊作业工种人员的资格证复印件,按要求持证上岗。3.3.3 外阜施工进京的施工队伍,须
7、持由北京市建委颁发的进京施工许可证,并提供其复印件。3.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3.4.1 总体教育要求I .公司安监部负责组织实施总部及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教育,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的三级安全教育执行情况;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法律、法规、管理体系要求及讲解安全事故案例等;II .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每三年由公司安监部组织参加北京市建委组织的“三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III .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项目经理部负责验证其操作证,并对其进行专业安全操作技术方面的教育:IV .分包方负责结合工序、工种特点和
8、生产环境,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3.4.2 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I. 项目一般管理人员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II. 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等每年由公司安监部组织参加总公司组织的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III. 公司安监部负责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内容的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讲解安全事故案例等。3.4.3 现场教育活动:I .每周一进行全员参加的安全活动;II .转场教育(从A现场到B现场)的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III .转换工种的教育时间不少于4小时;IV .交叉作业施工的安全教育:在总包责任工
9、程师的监督下,由分包单位行政与技术负责人对其作业人员进行交叉作业安全操作技术教育(特殊情况要由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组织参加);V .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需对操作人员及管理者进行相关的安全操作技术的教育培训I,在其完全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后方可上岗作业;VI .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进入雨季及冬季施工前,在项目经理的布署下,由各责任工程师组织本区域内施工的分包队伍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进行专门季节性安全教育;VII .节假日安全教育:节假日前后应特别注意各级管理人员及操作者的思想动态,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教育,稳定他们的思想情绪,预防事故的发生。4. 项目安全管理运行控制4.1 安全技术交底项目施工
10、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分级安全技术交底,各级安全技术交底都应进行书面交底,被交底人签字确认,并存档以备查。4.2 安全色及安全标志管理4.2.1 安全色的分类根据国家标准GB2893-82的规定,把安全色分为红、黄、蓝、绿四种颜色,同时规定安全色必须保持在定的颜色范围内,不能褪色、变色或被污染,以免同别的颜色混淆产生误认。I. 红色:含义是禁止、停止。用于禁止标志。机器设备上的紧急停止手柄或按扭以及禁止触动的部位通常都用红色;同时消防器材均使用红色作为安全色;II. 蓝色:含义是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III. 黄色:含义是警告和注意。如施工现场内危险机器、警戒线和安全帽等;IV. 绿色:含义是提示
11、,表示安全状态或可以通行。施工现场内的安全通道、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位置表示都用绿色;V. 两种安全色的搭配使用有其特殊的含义,例如:红色和白色相间表示禁止越过;黄色和黑色搭配表示警告、危险。4.2.2 安全色在施工现场的应用I .现场施工搭设的脚手架用的立杆、横杆、扣件等使用黄色作为安全色进行标识,八字撑所用的杆件、扣件使用蓝色。II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用黑色/黄色或红色/白色相间作为安全色进行标识(间距为30cm-40cm),包括:临边、洞口的防护栏杆;电梯井口、外用电梯卸料平台的定型防护门;确保通行安全(设备安全)而搭设的防护棚、安全通道;III 施工现场设置的消防设施
12、,配备的消防器材等使用红色作为安全色进行标识;IV .施工现场挂设的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标志牌等选用白色作为底色背景,文字部分使用蓝色作为安全色进行标识。4.2.3 安全标志的分类I .禁止标志表示禁止、停止;标志组成为:白底、黑色图形标志、红二圆圈和135度反斜杠;II 警告、注意标志表示警告、警示,提醒注意;标志组成为:黄底、黑色图形标志、黑色正三角形边框;III 指令标志表示指令和必须遵守的规定;标志组成为:蓝底白字,蓝色正三角形边框;4.2.4 安全色及安全标志的管理I. 项目安全员应随时注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的变化,确定需要标识安全色及设置安全标志牌的地方和悬挂的位置
13、,标志牌应悬挂牢固、醒目;II. 现场危险场所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牌,如危险地区应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现场门口应悬挂“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的标志,仓库应悬挂“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标志;III. 现场应加强安全色及安全标志管理,禁止随意移动及破坏安全色及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牌应由项目安全员统一管理,用后及时回收。4.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现场安全防护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施工防护、脚手架防护、洞口、临边防护、个人防护、临时用电及施工机械防护等(详细操作要求参见项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4.3.1 基础施工防护I .在基础施工前及开挖槽、坑、沟土方前,项目应采取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II
14、.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III .土方开挖必须制定保证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措施并经工程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准施工。IV .雨季施工期间基坑周边必须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V .危险处和通道处及行人过路处开挖的槽、坑、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VI .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米,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应用密目网封闭。VII .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基坑深度超过5米的,必须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经企业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由企
15、业安全部门监督实施。VIII .槽、坑、沟边1.5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IX .基础施工时的降排水(井点)工程的井口,必须设牢固防护盖板或围栏和警示标志。完工后,必须将井回填实。X .深井或地下管道施工及防水作业区,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并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特殊情况必须采取特殊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中毒事故。4.3.2 模板施工防护要求I. 模板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包括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的施工工序以及运输、存放的要求),经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II. 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拆卸过程中,必须有临时固定措施,严防倾覆。大模板施工中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支撑等作业系统必须齐全有效。III. 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并设警戒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4.3.3 脚手架防护I .脚手架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II .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木脚手架应用小头有效直径不小于8厘米,无腐朽、折裂、枯节的杉篙,脚手杆件不得钢木混搭。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装修脚手架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