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责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责报告.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责报告浙江辰曲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志坚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我们浙江辰曲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20日,是一家从事红曲食品添加剂的企业。自2015年12月4日起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起,我公司紧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全员分批分类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级、各类质量相关人员的职责,层层落实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严格岗位责任制考核。对于质量控制关键点的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现就我公司如何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2、:1 .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及健康管理制度。浙江辰曲公司规定,所有新招录员工必须接受相关强化培训,所有员工必须明确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及相应岗位应负的责任。对于直接接触食品岗位的员工,必须取得健康查体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公司还将建立了员工健康档案,确保从业人员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车间进行每天净化、送新风、消毒等。2 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查验制度。为保证原辅材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标准要求,公司制定了采购大米等相关原料时验证及原辅料索票、索证和检验制度。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查验所购原辅材料基本信息,并索要相关产品标准、检验报告等产品质量证据,建立和保存原辅材料的进货台账和查验
3、记录档案,由财务、仓库、采购三级平台共享监管。3 .落实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按照GB4926-2008食品添加剂红曲米粉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不断完善生产工艺及过程质量控制。建立并保存原辅料等相关产品管理记录、生产投料记录、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情况记录以及产品检测记录。对生产各环节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如实记录在案并及时予以整改,确保生产持续保持质量安全控制的必备条件。针对浙江辰曲行业的程序特殊性,我们在发酵过程中配备了温度、空气、流速、浓缩等自动检测数据并与电脑联网监管的功能。4 ,对成品进行出厂检验。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出厂检验项目,对生产完毕入库的产品进行检验,浙江辰
4、曲实施产品销售时自检测及第三方检测的手段与权限,确定合格后方可出厂。建立了出厂产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档案,并保留样品一年以上。5 .建立完善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为保证产品质量问题的可追溯,公司建立了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等内容。并保存记录不少于两年。确保掌握销售出厂的产品流向。但目前浙江辰曲处于停产整顿期,待复工后加强与市场监督局的沟通。尽管我公司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方面做了积极的工作,但由于公司经营时间不长,公司人员经验不足,整体素质及食品安全意识还有待提高,离上级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标准还会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会时刻把食品添加剂行业安全付诸于行,落实到位,积极向上级监管部门学习领会国家政策法规,以及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方面的管理经验,牢固树立“质量是生命、安全是红线”的管理理念,从根本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做一个生产合格、质量过硬的高科技生物技术食品制造企业。浙江辰曲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