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7)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从业人员平安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一)从业人员平安生产的十大权利1、要求获得劳动爱护的权利职工有要求用人单位保障职工的劳动平安、防止职业危害的权利。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要求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为职工供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劳动平安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以及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作保险等。2、知情权职工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危害后果,以及对危急因素应实行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用人单位必需向职工照实告知,不得隐瞒和欺瞒。假如用人单位没有照实告知,职工有权拒绝工
2、作,用人单位不得因此对职工做出处分。3、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职工有权参与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提出看法和建议,用人单位应重视和敬重职工的看法和建议,并刚好做出答复。4、参与平安生产教化培训的权利职工享有参与平安生产教化培训的权利。用人单位应依法地职工进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及相关标准的教化培训,使职工驾驭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需具行的平安生产学问和技能。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地职工进行平安生产的教化培训,职工可拒绝上岗作业。5、获得职业健康防治的权利对于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导致职业病的作业职工,有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并了解检查结果。被除数诊断患有职业病的
3、职工有依法享受职业病的待遇,有接受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的权利。6、合法拒绝权违章指挥是指用人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违反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平安规程、规章制度的规定动作,指挥从业人员进行作业的行为;强令冒险作业是指用人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明知起先或接着作业可能会有重大危急,仍旧强迫职工进行作业的行为。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了“平安第一”的方针,侵扰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有权拒绝。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危急作业而打击报复,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7、紧急避险权职工发觉干脆危及人身平安的紧急状况时,有要停业作业,或者在实行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用人单
4、位不得在职工在紧急状况下停止作业或者实行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但职工在行使这一权利时要慎重,要尽可能正确推断险情危及人身平安的程度。8、工伤保险和民事索赔权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式职工人理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平安生产事故受到作害,除依法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外,还有权向用人单位要求民事赔偿。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不能相互取代。9、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当职工的劳动爱护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爱护问题发生纠纷时,有向有关部门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10、指责、检举和控告权职工有权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指责,有权对违的平安生产法律、
5、法规的行为,向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检举和控告。检举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但是,职工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留意检举和控告的状况必需真实,要实事求是。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行使上述权利而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包括不得在此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二)职工平安生产的五项义务1、遵守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职工不仅要严格遵守平安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这是职工在平安生产方面的一项法定义务。职工必需增加法纪观念,自觉遵章守纪,从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以及自身利益动身,把遵章守纪、按章操作落实到详细的
6、工作中。2、听从管理的义务用人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一般具有较多的平安生产学问和较丰富的阅历,职工服务管理,可以保持生产经营活动的良好秩序,有效地避开、削减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因此,职工应当听从管理,这也是职工在平安生产方面的一项法定义务。当然,职工地于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有权拒绝。3、正确佩戴和运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劳动防护用品是爱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平安与健康的一种防卫性装备,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有其特定的佩戴和运用规则、方法,只有正确佩戴和运用,方能真正起到防护作用。用人单位在为职工供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后,职工有义务正确佩戴和运用劳动防护用品。4、发觉事故隐患刚好报
7、告的义务职工发觉事故隐患和担心全因素后,应刚好向现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刚好予以处理。一般来说,职工报告得越早,接受报告的人员处理得越早,事故隐患和其他职业危急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就越小。5、接受平安生产培训教化的义务职工应依法接受平安生产的教化和培训,驾驭所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平安生产学问,提高平安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实力。特别性工种作业人员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须持证上岗的作业人员,必需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依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三)从业人员享有的其他权益1、享有休息休假的权益休息休假,是从业人员的基本权益之一。(1)我国宪
8、法、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都对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国家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0小时。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加班的时间以每日8小时为限;加点的时间以每日不超过1小时为限,最多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酬劳:加点的,支付不低本人工资150%的劳动酬劳;休息日加班的,如不有支配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200%的劳动酬劳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300%的劳动酬劳。注:我国的法定休假日为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五一”国际劳动节各放假1天,春节、“十一”国庆节各放假3天。在这11天中
9、班不论是遇上休息日与否,均视为法定休假日。2、女职工享受特别爱护的权益依据女职工的生理特征以及与男性在生理上的差异,同时女职工的健康还干脆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和人口素养的提高。因此,我国对女职工实行特别爱护的政策,这也是生产经营单位义不容辞的职责。对女职工的生理机能产生不良影响的职业危害主要是:重体力劳动、振动和噪声、工业毒物、放射性作业等。依据国务院和河北省关于女职工劳动爱护的规定,女职工享有下列是权益:禁止支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森林采伐等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单位不得支配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矿石筛选等比较繁重的体力劳动。严禁支配怀孕女职工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10、和超过卫生防护要求剂量当量限值的放射性作业;劳动场所中一氧化碳、汞、甲醛等有素物质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频繁弯腰、攀高、抬举、下蹲和其它可有导致急性中毒和意外流产事故的作业。女职工妊娠7个月,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产前假2个半月。生活费按本人工资80%发给。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3、未成年工享受特别爱护的权益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享受特别爱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化的须要,实行的特别劳动爱护措施。用人单位不得支配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国家标准中限制从事的接尘作业、有毒作业、冷水作业、高温作业、低温作业、第四级及其以上体和劳动强度的作业;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急性大的作业;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拨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运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镉、气铲、钾钉机、电锤的作业;工作中须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和锅炉司炉等十六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