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镇房屋建筑单体赋码落图导则202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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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城镇房屋建筑单体赋码落图导则(试行)-J1.Z-fc_1-刖S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浙江省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城镇房屋建筑单体赋码落图导则。编制组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我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的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导则。本导则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统一编码与基本属性数据标准,依托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在总图(或BIM模型)上采集项目范围线、单体外轮廓线(或三维实体)、地下室轮廓线及相关信息,形成房屋建筑单体码,为后续

2、其余编码提供信息支持,并在城镇地图上呈现房屋建筑位置。本导则的主要内容:1.总则;2.术语;3.房屋建筑落图及编码规则;4.单体码基本属性;5.BlM三维模型落图基本要求。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邮编:310028),以便修订时参考。本导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京建设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浙江精创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3、中心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魏开重沈益锋屈琦张志豪郑易叶军莫光辉张明山吕秀敏赵宁丁德杨浩任淑芬主要审查人:胡颖华王淑敏周平槐谢晋晓陈传水目录1总则12术语23房屋建筑落图及编码规则34 单体基本属性105 BIM三维模型落图基本要求111.0.1为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交换和共享,建立统一、完整、准确、标准的数字化图纸系统数据信息内容,规范数字化图纸系统数据输入要求,确保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房屋单体的外轮廓线(包括地下室),呈现在城镇地图上,同时生成房屋建筑单体码,特制定本导则。1.0.2本导则适用范围: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房屋

4、建筑主体工程,不适用相关专项工程,如基坑围护、底板以下工程、装修、幕墙、景观等。1.0.3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单体赋码、基本信息采集、数据处理和信息共享应用除应执行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浙江省等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2术语2.1.1房屋建筑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护覆盖以进行生活、生产或其他活动的实体,可分为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2.1.2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2.1.3房屋建筑(单体)赋码单元规划用地红线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每一幢房屋建筑,根据建筑的空间形态和独立使用功能等划分的,用于确定房屋建筑的建筑信

5、息码的基本单元,是房屋建筑实体结构独立性划分的最小单元,本导则简称单体。2.1.4房屋建筑(单体)代码每一幢房屋建筑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永久的身份识别码,本导则简称单体码。2.1.5虚拟单体指不参与落图赋码,由系统自动生成的单体。如总图单体、通用图单体、绿色建筑单体等。2.1.6工程建设项目范围线每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在总图上规划用地红线内框出整个工程项目的范围线,应采用同一根连续闭合多段线进行绘制,本导则简称项目范围线。2.1.7单体外轮廓线每一幢房屋单体的水平投影外轮廓线,应采用同一根连续闭合多段线进行绘制。2.1.8地下室轮廓线单层地下室轮廓线指地下室各边外墙轴线连接的封闭线段,多层地下室

6、时应为多层地下室叠加的最外侧外墙轴线连接的封闭线段,应采用同一根连续闭合多段线进行绘制。2.1.9编码组件、落图组件编码组件:是指以空间位置为基础,基于浙江省城乡房屋统一编码管理体系,构建房屋编码模型并进行封装,以便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对建筑单体和房屋进行快速赋码应用。落图组件:是指严格按照浙江省房屋建筑单体赋码落图导则,构建集施工总平面图、单体范围线、地下室范围线等矢量信息和属性信息采集为一体的工具集,用于提升日常地图管理效率。2. 1.10图纸系统指浙江省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以及迭代系统。3. 1.11施工图二三维联审系统该系统具备ZDB数据文件上传及图模联审等拓展功能,是在浙

7、江省图纸系统基础上增加三维联审模块后形成的具备二维图纸和三维模型联合审查功能的子系统,简称施工图二三维联审系统。3房屋建筑落图及编码规则3.1 一般规定3.1.1 房屋建筑(单体)编码应符合下列规定:作为房屋建筑的统一身份标识,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唯一性,并应贯穿房屋建筑的设计、施工、交易、运行维护和拆除等全生命周期,同时可用于房屋建筑的信息归集、关联和共享。3.1.2 房屋建筑在改建、扩建或者实施过程中,涉及到该房屋建筑单体须重新编码时,新的房屋单体码应与旧码建立关联关系。3.1.3 编码对象应为有固定结构的房屋建筑,不适用于构筑物。3.2 工程建设项目、单体落图基本要求4. 2.1一个工程建

8、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原则上在总图上框选一条项目范围线及各单体外轮廓线,包括地下室轮廓线。1当一个项目分阶段送审时,送审阶段包含底板以上工程时应进行落图赋码,送审阶段仅为底板以下工程时不进行落图赋码。2当一个项目发改赋码存在主码和多个子码时,应以主码为准进行落图。3当一个项目建设单位分期送审(一-期、二期、.)时,首次落图要求与导则第3.2.3条一致,后续落图时应在首次落图的项目范围线内绘制单体外轮廓线、地下室轮廓线,确保项目范围线与之前完成落图的一致,单体外轮廓线、地下室轮廓线与之前完成落图的保持相对空间距离,避免互相重叠。4单体命名时的序号应按照常规顺序递增(1、2、3.或一、二、三.),

9、避免多种规则。后续发生变更时单体名称应保持不变。3.2.2建设单位应提供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规划用地红线图。3. 2.3设计单位应在浙江省图纸系统上传一张符合落图需要的建筑总平面图,基本要求如下:1采用符合要求的DWG文件(t3格式)图纸,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绘制应以米为单位。若涉及图纸坐标系不符合要求,需经由拥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单位进行转换,确保坐标数据符合使用要求。2总图中应绘制项目范围线、单体外轮廓线、地下室轮廓线。外轮廓线应以地上建筑水平投影线为边界线,且采用同一根连续闭合多段线进行绘制。3项目范围线、单体外轮廓线、地下室轮廓线绘制时应严格按下表要求设置,确保软件自动提

10、取。属性图层名称图层颜色图层线型线宽项目范围线Predline红色0.5b单体外轮廓线Mnmrline绿色一0.25b地下室轮廓线UNDER1.INE黄色0.25b3.3单体码编制基本要求3.3.1房屋建筑应按建筑空间形态和使用功能划分建筑编码单体,单体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幢建筑可划分为一个建筑编码单元,包括下部地下室;(如图3.3.1.1)田0mmmm田田2.图3.3.1.1地下建筑与地上建筑结构划分为一个编码单元示意1-建筑;2-地下室;注:代表编码单元2两幢或两幢以上建筑,由仅具有水平交通功能的通道(走廊、连廊、架空走廊等)相连接,或仅在空间形态上连接,应划分为不同单体编码单元;(如

11、图3.3.1.2)图3.3.1.2由空中连廊、地面连廊等连通的三个编码单元示意卜建筑;2-空中连廊(不编码);3-地面连廊(不编码);3建筑由主楼和裙楼(或附属建筑)组成时,应划分为不同的单体编码单元;(见图3.3.1.3)图3.3.1.3通过裙房相互相连的三幢建筑划分为四个编码单元示意1-建筑;2-裙房;4设置地下室的建筑,应按建筑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划分为不同的单体编码单元;(见图3.3.1.4)图3.3.1.4通过地下室相互连通的三幢建筑划分为四个编码单元示意1-建筑;2-地下室;5建筑地下部分由多个部分组成,应划分为多个单体编码单元;6地下空间全部连通的建筑地下部分,应划分为同一单体编码

12、单元;7单体是多个,但图纸都是使用一套图,应选择关联,由系统分别按各自单体上传。8按上述原则难以划分单体编码单元的,可参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编码标准DB33/T1217-2020O3.3.2系统完成落图并已赋码的单体,单体码与单体子项绑定。设计单位应确保信息正确,单体名称、划分原则应符合导则3.3.1条要求。3.3.3虚拟单体,指不参与落图赋码,由系统自动生成的单体,仅为了设置单体属性或者上传相关勘察设计资料用。上传内容应符合以下规定:1架空层。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审查合格书等文件中需要明确架空层指标时,应填写架空层的指标信息,以列表形式显示,以便体现相关数据指标,架空层图纸应上

13、传至其上部单体子项。2总平面图单体。设计单位在图纸系统中上传DWF格式总平面设计图纸至总平面图单体中。如果总图上有围墙,应设置为单体的属性(虚拟单体),填写相应的指标信息,以列表形式显示,以便体现相关数据指标,确保出具的审查合格书指标与规划总平、方案批复、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文件一致。围墙图纸应单独上传,可结合室外工程上传。3通用图单体。勘察单位应在图纸系统中上传勘察报告及相关资料至通用图单体;设计单位可将通用设计说明及其他通用图上传至通用图单体;4绿色建筑单体。设计单位在图纸系统中上传DWF格式的相关绿色建筑设计文件至绿色建筑单体中。3.3.4主管部门与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在受理预审过程中做好项目落

14、图、单体赋码的把关工作,确保落图无明显偏移、重叠以及超越红线等。3.3.5工程项目、单体轮廓线设计操作要求操作流程示意图:注: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在建设单位推送到图审机构前或者后进行预审查。(审杳单位操作)(设计单位操作)(系统自动操作)1绘制总图图纸:设计单位根据绘制要求绘制图纸,单独提供一张符合建筑单体赋码、落图要求的建筑总图,绘制图纸要求详见导则第3.2条。2单体提取确认:设计单位使用建筑单体信息提取离线工具,提取建筑单体编码所需的必要信息(单体名称、坐标等),并对提取的信息核对确认,生成单体信息数据包。3项目信息登记:建设单位登录图纸系统,登记需要办理图审的项目,登记具体信息详见附录。4补

15、充单体信息:设计单位登录图纸系统,导入单体信息数据包,设计单位在图纸系统中填写单体的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时,原则上应分开为两个单体填报(单幢建筑可以合并填写),并确认单体详细信息(包括单体面积、总面积)、人防信息、消防信息、防雷信息正确无误,单体信息详见附录。5单体落图赋码:设计单位对项目在空间地图上的位置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完成项目空间落图,系统自动调用“编码组件”生成建筑单体编码。6选择送审单体:勘察设计单位在图纸系统中,选择已完成落图赋码的单体送审,单体码与单体绑定,应上传与之相应的单体图纸。其他勘察设计文件上传到相应的虚拟单体中,具体要求详见导则第333条。7建设单位送审:建设单位对补充完送审单体的项目提交给图审机构审查。8图审机构审查:图审机构对项目落图、单体赋码进行把关,对上传的图纸、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设计单位确认单体信息,确认无误后出具审查合格书。3.4项目落图单体赋码变更处理3.4.1房屋建筑编码实施动态变更。在竣工验收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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