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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质量,应贯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原则,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第三条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管理职责,维护课堂秩序。第二章教师课堂教学职责第四条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须遵守师德规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着装得体,仪表端庄,精神饱满,言行文明。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等教学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课、下课等,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或提前下课。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或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课、停课、
2、请人代课。教师在课堂上不得接听或拨打电话,不得吸烟,不做与课堂教学活动无关的事情,不说不符合教师身份的话,上课时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室。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五条教师是课堂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履行管理职责,维护课堂秩序。对学生上课打瞌睡、吃东西、玩手机等违纪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不接受批评者,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反映,学院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教师。第六条教师应严格考勤,并主动联系班级考勤负责人,协助做好考勤工作。教师可根据学生的数量、教学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勤,对旷课、迟到、早退情况要如实记载,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对于出勤率较低或迟到、
3、早退现象严重的班级,任课教师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学院。第七条上第一节课时,任课教师要以适当的方式作自我介绍,以利于师生间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同时,任课教师应扼要介绍本课程教学计划和内容,并说明本课程教学中课外作业、考核方法及对学生的学习要求等情况。任课教师要精心组织首次课程授课内容,激发学生学习本门课程的兴趣。第八条任课教师应按课程标准要求,全面把握本课程的深度、广度,讲清教学内容中的重点、难点;研究和改进教学方式方法,理论课应多采用启发式、提问式、讨论式、案例教学或模拟教学,实践课提倡采用“任务教学”、“项目教学”;注重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既要重视知识的传授,又要重视能力的培养,
4、特别是应用能力的培养。第九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力求以能反映本学科最新社会先进水平和最新岗位要求的知识进行授课。在保证达到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根据需要评价本学科各学派的观点,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分享自己的实践经验。第十条教师应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教师应自觉接受教学督导及学校规定人员的听课,接受学校相关教学部门安排的教学质量检查。经常征求学生、教学督导员、同行教师对自己教学工作的意见,并据此及时调整授课进度和授课方法,力求使教与学两方面协调一致,以提高教学效果和质量。第十一条教师不得以播放影视片等代替正常的课堂教学。根据教学要求,确实需要放映影视教学资料时,教师不得离开教学现
5、场。第十二条同一门课程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教师开课时,原则上应统一教学内容、教学进度、课程考核,并以合适的方式集体备课。第十三条使用多媒体教学时,教师课前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熟练掌握多媒体设备的操作规程。遇停电或多媒体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坚持用其他方式讲课,确保课堂教学正常进行,不得停课或让学生自习,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设备问题。第三章教师实训(含实验、企业项目化/岗位教学和实习)课堂教学职责第十四条实训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专业技能的重要教学环节。按教学计划独立设置的实训课应有完整的教学大纲或指导书,附在理论课中的实验章节应有相对独立的实验大纲。第十五条各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计划和大纲要求组
6、织教学。在实训过程前,指导教师要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和具体要求,并按教学单位安排做好实训准备工作;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必须按要求巡视指导,解答实训中出现的问题;实训结束后,教师应仔细批改实训报告,对不符合要求或数据不全的报告,教师应及时指正,帮助其掌握,并做好学生的总结、鉴定和成绩评定工作。综合评定学生实训课的成绩,主要应以学生应用能力的掌握情况来鉴定。实训中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本教学单位和学校报告。实训的整个过程应严格要求,加强检查。教师指导学生实训中应注意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多开设学生应用技能培养的实训,减少验证性实验。第十六条实训课教师必须坚守教学岗位,上课期间不得离开
7、实践教学场所,尤其是存在一定危险性的实践课。确需离开,必须向学院有关领导请示,并在替补老师到场后方可离开。第十七条对外出教学的学生,学院要组织师生进行专业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规范教育,介绍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了解实习岗位的操作规程和特殊要求。第十八条对外出教学的学生,学院要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建立学院与企业、学生与企业联系人制度,使学生在岗情况、住宿情况得到及时反馈。第十九条实习指导教师要对班上每个学生做出相应联系方式列表,并按学院要求对学生做好实习实训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工作。第二十条实习指导教师要定期联系学生,发现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如学生意外情况,学生离岗离职情况,不得迟报或隐瞒不报。教
8、育学生注意交通、餐饮卫生、日常生活、户外活动、社会生活、个人财物等各项安全。第四章教师网络课堂教学职责第二十一条教师应熟练掌握各种设备使用方法,严格按平台的操作程序规范操作,一旦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学校信息中心反映情况和报障,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使用。第二十二条教师未经学校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更改电脑的配置参数,如电脑桌面、控制面板、网络IP地址等;不得随意下载、安装或卸载软件;不得随便拷贝、删除任何文件;不得私自设置密码,如开机密码、屏幕保护密码等。第二十三条教师应确保网络教学内容的合法性,拒绝通过网络传播有背党和国家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的观点和言论。第二十四条每次使用结束,应整
9、理好设备,若无其他活动,设备应全部断电后,与管理员交接,并做好使用记录。第五章学生课堂纪律要求第二十五条学生必须按时上课,一般应提前五分钟到达上课教室。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因病、因事不能听课者必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课者,以旷课论处。第二十六条学生言行举止应符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衣着应整洁得体,不得穿背心、低胸吊带上衣、超短裙、非制式短裤等过于暴露服装进入教室;禁止穿拖鞋、赤脚进入教室;严禁在教室内吸烟及将食物带进教室;杜绝在课堂内睡觉或谈笑喧哗O第二十七条实训课堂上,学生要根据实训课的要求穿戴工作服(帽)或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第二十八条学生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关
10、闭手机等通信及娱乐设备,保持教室肃静,不得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学生有特殊情况需中途出入教室时,必须取得教师的同意。如使用手机及通信设备进行答题,应严格控制使用时间,用完后及时关闭。第二十九条学生在课堂上应尊重教师,回答问题时应起立。上课过程中,学生不得随意打断教师的讲授,确需提问题时,应在座位举手示意,经教师同意后,方可起立提问。第三十条学生如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有意见,课后可直接与教师进行沟通,也可以向相关学院、教务处等部门反映,以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工作。第三十一条学生应保持教室内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废弃物等。第三十二条学生必须按教师的要求,合理进行预习、复习,认真完成作业。第三十
11、三条学生必须爱护教室内各类教学设施,不得挪动、损坏教学设施,严禁在课桌椅、墙壁等教学设施上涂画、张贴。第六章课堂教学的监督检查第三十四条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加大教学质量监控力度,保障课堂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学院领导、教师均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听课制度中规定的要求进行听课。第三十五条学校建立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由学校聘任,院级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各学院聘任。督导委员应深入课堂教学第一线,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综合分析,客观评价,并注意与被听课老师进行评课交流。第三十六条学校开展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每学期应对自己所学课程的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给教师提出意见与建议。第三十七条学校建立校院两级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教务处聘任愿意参与学校教学管理的学生作为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员,院级学生教学信息员由各学院自行聘任。在教务处的指导下,收集本科教学活动中的各种信息(包括人才培养模式、课堂教学、学风建设等),为学校的教学管理、决策提供依据。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日制学生课堂(含实验、实训和网络课堂)教学的管理。若有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X年X月X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