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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创新思维的意识,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为使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达到有效参与竞赛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一、组织与管理1、领导小组成立学科竞赛领导小组,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科室主任、教处主任任副组长,教科室、教务处副主任,高一、高二年级部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2、管理机构由教务处统一管理,高一、高二年级部具体安排。3.竞赛学科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4,培训对象高一和高二年级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科成绩优异者。年级部通过选拔考试确定学生人
2、选。每学科40人左右,每个学生最多不超过两个学科。5、辅导教师由学校挑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教师组成竞赛辅导团队。参加辅导的老师必须制定好辅导计划,确定辅导内容及课时数,有辅导教案。二、过程与要求1、凡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辅导教师须对参加竞赛学生进行辅导。2、对组织的学科竞赛辅导,原则上每周安排一次。如有必要,经学校同意,每周可以增加次数。3、对临时组织的学科竞赛,由教务处组织,年级部提出临时辅导计划并经学校同意后执行。4、竞赛结束后,备课组长应将辅导教案及时报教科室存档。5、教科室每年将本校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统计
3、一次并统一印发给本校各科室,以便及时积累资料,宣传竞赛成果。三、辅导及参赛经费1、辅导教师加班补助由年级部负责协调解决,各年级、各学科要统标准,由年级部负责考勤。2、教师辅导用书,除向图书馆借阅外,由教务处组织教师统一外出选购。学生使用的资料经学校批准后由学生自费购买。3、初赛的报名费由学生自己解决;参加复赛的学生可报销住宿、往返车费,复赛报名费学生自己承担。带队教师差旅费由学校报销。四、奖励1、对在竞赛中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的奖励标准为:省一等奖5000元省二等奖2000元,省三等奖10OOo授课教师奖励标准为省一等奖1000元,省二等奖800元,省三等奖500元。2、学生获省一等奖,该辅导教师于当年年度考核认定为校级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