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低保评审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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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农村低保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推进我镇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进程,根据关于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家庭纳入保障范围的通知的通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2年农村低保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规范管理工作,切实织密兜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认真贯彻农村低保有效期管理、定期报告和动态管理等制度;规范申请、审核、审批、公示、退出程序,确保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加强动态管理

2、,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做到农村低保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应保尽保、兜底保障的原则。按照农村低保的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做到符合低保政策的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低保政策的坚决不予纳入。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人口提供兜底保障,保障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二)坚持入户调查、程序严谨的原则。镇村组干部要入户进行调查,摸清困难家庭成员情况、收入情况、大额支出情况、财产情况,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准确保障困难群众。按照“户主申请f入户调查一民主评议一张榜公示一镇级审议f张榜公示一民政局审批

3、一张榜公布一资金发放”的低保工作流程规范操作,完善审核审批程序,把握关键环节,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三)坚持以户申报的原则。按照以“户”申报、整户进入的原则,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权力保”、“拆户”、“拼户”和平均分配低保金等现象的发生。(四)坚持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农村低保分类保障救助政策,精准识别,精准分类。定期复核纳入农村低保的困难户,不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退出;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户及时予以纳入。三、评定的范围和标准农村低保2022年基本认定条件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4428元以下的困难家庭,且户籍状况和财产情况符合规定的。另因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供养大中专学

4、生等增加刚性大额支出或因遭遇急难变故增加急难性支出,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医疗、临时、教育等专项救助,缓解群众的燃眉之急。经专项救助后,若基本生活仍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农村低保,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具体认定条件为:(一)农村低保一类对象,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1.家庭无劳动力,无收入来源的;2 .家庭主要劳动力亡故,基本无收入来源的;3 .家庭主要劳动力因重病、重残导致丧失劳动能力,基本无收入来源的。(二)农村低保二类对象,即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1 .家庭主要劳动力经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患有癌症(各系统恶性疾病)、肾功能衰竭、心脏病(肺心病、冠心病、风心病

5、、心肌病中心功能三级以上的)、脑出血、脑血栓后遗症、重症肝病(肝硬化晚期、肝腹水)、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尘肺病、类风湿疾病(肌肉、关节、心肌改变)、白血病等导致部分丧失劳动力,基本生活困难的;2 .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等导致部分丧失劳动力,基本生活困难的;3 .家庭主要劳动力因遭遇意外事件,导致部分丧失劳动力,基本生活困难的;4 .家庭主要劳动力经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患有腰椎肩盘突出、高血压、慢性支气管炎等慢性病或肢体轻度残疾,生活仅能自理,丧失从事重体力生产劳动能力,基本生活困难的。(S)农村低保三类对象:1 .家庭主要劳动力经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认定

6、,患有腰椎间盘突出、高血压、慢性支气管炎等慢性病或肢体轻度残疾,生活仅能自理,丧失从事重体力生产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家庭;2 .家庭成员中有2个以上残疾,不能从事重体力生产劳动,生活困难的家庭;3 .子女因病因残无赡养能力,单独生活且年龄在60岁以上的老年人;4 .家庭劳动力缺乏,基本生活困难的独生子女户或二女户;5 .生活困难的单亲家庭。(四)农村低保四类对象:1 .家庭成员经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认定为轻度残疾(轻度视力障碍、聋哑等),影响基本生活的;2 .家庭成员中有2个以上未成年人或体弱多病的老年人的;3 .家庭主要劳动力被司法机关羁押或正在服刑、劳教,家庭留守人员仅为60岁以上的老

7、人或未成年人的;4 .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含3年),在当地宗教管理部门备案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三、不予纳入低保范围标准农村低保对象的评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五有户”家庭(即:户内有消费性车辆、有商品房、有出资企业、有财政供养人员、有3万元以上的存款),做到应退尽退。(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低保:1、“五有户”家庭:(1)有出资工商经营性实业等超出当地规定条件情形的。出资工商经营性实业主要指从事工商经营活动且获利超过当地农村低保标准1.5倍的,从事工商经营活动仅能维持家计或获利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不包含。(2)有消费性(经营性)车辆或大型农机具。购置3万元以上经

8、营车辆或大型农机具和工程机械,消费性(经营性)车辆或大型农机具包括消费性(经营性)汽车、客货车、大型农机具,不论车辆归属且连续使用三个月以上的。(3)有在编财政供给人员(仅限于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在编财政供给人员包括正式在编在职公务员、事业干部、工勤人员,但公益性岗位、单位临聘人员不包含。(4)有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不含征地拆迁安置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的,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主要指因改善居住环境在城镇购买住房的;(5)有3万元以上存款。主要是指通过继承、赠予、中奖、务工、合法经营而获得的收入,不包括贷款、借款、社会救助金等。2、拒绝配合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部门对申请者家庭状况进

9、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证明的家庭;4、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未获得赡养、抚养、扶养权益的家庭;5、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家庭;6、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家庭;7、参与赌博、嫖娼、吸毒、偷窃、卖淫、诈骗、非法组织等违法活动的人员;8、各类服刑、劳动教养期内人员(经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社区矫正人员除外);9、当地政府规定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其他情形(拒不缴纳水费的家庭,拒不参加镇村公益事业、抢险救灾的家庭)。四、家庭经济状况

10、核查机制。全面运用“甘肃省农村低保家庭困难状况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评估低保家庭和申请低保家庭困难状况。(一)家庭共同生活成员认定标准:同一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按同一家庭计算;户籍不在一起,但依法形成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实际共同生活的成员,按同一家庭计算;户口迁出的在校大、中专学生视为家庭抚养人口;同一户口,但不长期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不视为家庭人口。(二)家庭主要成员有妊娠、哺乳、照护重度残疾人或重病患者以及单亲抚养学前儿童等情形的,可视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三)对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实现就业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和培训费等必要的成本,因灾造成的财产收入损失,

11、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按规定适当扣减。五、低保评定程序(一)申请阶段凡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名义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镇政府提出申请,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要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及基本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自行申请有困难的,受申请人委托可以由所在村委会代其向镇政府提出申请。低保评审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的近亲属(主要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享受低保的,要进行备案登记,填写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及村组干部近亲属申请享受低保备案登记表。对家庭有大额支出造成支出型贫困纳入农村低保的家庭,填写支出型贫困家庭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备案登记表、特殊困难家庭申请、享

12、受农村低保备案登记表。(二)入户调查核实阶段各村由包村领导负责,组织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入户调查。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现有低保对象和新申请的对象,入户摸清户籍家庭成员情况、收入情况、大额支出情况、财产情况,入户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有1名镇干部,做到“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并按要求填写农村低保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表,调查人员要在调查表上签字,对调查结果负责。在此过程中,工作组应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以及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受理,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给与告知。(三)民主评议、困难状况评估阶段1.召开村(组)民主评议会。以组召开户主民主评议会或以村为单位召

13、开党员、群众代表民主评议会(会议通知农户、群众代表数要达到村民小组总户数、群众代表总数的100%;原则上以组或村为单位评议的户代表或群众代表参会数至少要达到村民小组总户数或群众代表总数的2/3以上,无故不按时参会者按弃权处理)。在评议会前3天,将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的时间、地点、被评议对象基本情况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并通知被评议对象做好准备,在民主评议会上说明家庭现状和申请理由等基本情况,无故不按时参会者按弃权处理。民主评议会全程由包村领导干部监督指导、村干部主持,做好会议记录。民主选评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宣讲政策。包村领导、干部宣讲低保资格条件、动态管理等政策规定,宣布选评规则和会议纪

14、律。介绍情况。申请人或者代理人陈述家庭基本情况,入户调查人员介绍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现场推选。村民代表先选出计票人、唱票人、监票人,再对申请拟保家庭进行投票推选。形成结论。主持人根据个人申请、入户调查和现场选评情况作出结论。签字确认。民主选评要有详细的评议记录。所有参加评议人员应当签字确认评议结果。对争议较大的低保申请户,各村工作组要重新组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和民主选评。2 .对被评议对象家庭困难状况进行评估分析研判。根据入户核查和民主评议情况,填写由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情况、家庭财产情况、家庭大额支出情况、民主评议情况等5个指标组成的农村低保家庭困难状况评估指标体系操作表,按照综合

15、评估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和分析研判,提出拟保对象名单。3 .对综合评估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对综合评估结果、拟保对象名单在村务公开栏或集中居民点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将资料整理汇总,并填写好村低保家庭信息登记表,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上报镇政府民政办审核。镇民政办汇总各村情况后,对申请审评环节的操作程序及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各村部分申请人家庭,重点对新增、调标及评议中有争议以及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复查、核实。经调查核实无异议后,由镇低保评议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联席评审会议,对各村新拟保对象逐户逐项联席审议,并根据村级农村低保对象分类依据确定拟保对象,作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

16、结果返回各村组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地点在村务公开栏和各村民小组醒目位置,同时在镇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复查核实异议不成立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并及时完善各类档案资料,县民政局审批后正式发文确定后,核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五、工作要求(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村要高度重视,成立由村书记任组长、村组干部为成员的低保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全程负责入户调查、民主评议、评估分析研判、公开公示、政策宣传解释答疑等工作。要严格落实“谁调查,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同时包村领导为所包村的低保评审工作指导组组长,包村干部为指导组成员,全程参与低保评审的指导程序把关和评选结果的初审工作。对于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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