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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区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以案促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陕西考察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更加注重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巩固拓展“四去三整治”活动成果,持续深化“扫浮去虚”专项整治,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助推“两个责任”贯通
2、联动一体落实,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第三条以案促改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政治方向。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二)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突出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三)坚持惩前庭后、治病救人,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警示教育、剖析整改、建章立制。(四)坚持务实重效。注重求实与创新相统一,目的与效果相统一,积极推进、稳步实施,取得实际效果。第四条以案促改工作实施对象: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以案促改工作以发生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为重点,未发生案件的
3、单位原则上于每年第四季度结合全区或省市通报的典型案例开展一次。第五条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要准确理解把握党的纪律和国家政策,注重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新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必须深入开展以案促改。案件易发多发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选用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第六条对在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等方面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以下类型案件,原则上必须开展以案促改:(一)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存在“七个有之”问题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二)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因职务违法被开除公职和因职务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三)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
4、涉黑涉恶“保护伞”、破坏生态环境营商环境以及扶贫、民生领域的腐败案件;(四)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本部门、本辖区造成歪风邪气的案件,特别是开展“突出四去、扫浮去虚”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作风问题类案件;(五)区委提出的具有重要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以及区级各部门提出需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案件。第七条区纪委监委直查直办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按照选取案件、制发文书、组织实施、专题报告等4个步骤进行。各镇街、区级部门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在区纪委监委指导下参照执行。(一)选取案件。违纪违法案件办结后,由区纪委监委综合考量案件性质、社会影响以及干部思想认识、制度管理等方
5、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案促改建议,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是否作为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并确定以案促改实施范围,包括案发单位、案发系统、案发领域等。(二)制发文书。被列为以案促改的典型案件处分决定作出后,区纪委监委认真分析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主、客观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以案促改建议文书,经区委书记审核同意后,发送相关单位。以案促改建议文书原则上在处分决定作出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三)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和方式进行,区纪委监委负责督促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对重点环节监督指导:1.召开以案促改动员会。单位收到以案促改建议文书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动员会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安
6、排部署。2 .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报区纪委监委备案。3 .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报送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议内容包括通报案情、宣读处分决定、相关人员表态发言、单位主要负责人讲话等。4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报送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后15个工作日内,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查找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权力制约等方面的漏洞,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5 .开展系列整改行动。根据典型案件问题性质和特点,可采取关键岗位谈心谈话、重要岗位轮岗交流
7、、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方式开展系列整改行动,确保以案促改取得实效。6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和清理,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四)专题报告。各镇街、各部门应在收到以案促改文书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以案促改工作任务,形成以案促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经单位党组织书记和同级纪检监察组织审核把关、签字后报区委,并送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对以案促改工作建立台账,实施销号管理,每半年向区委常委会报告一次情况。第八条各镇街、各部门对以案促改典型案件,要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案发原因、过程和危
8、害。查摆剖析要提高政治站位,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确保精准。第九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以案促改工作中,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查摆剖析,列出问题清单:(一)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树立“四个意识”、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安排、处置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等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作风建设等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9、;(四)在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五)强化党内监督、防控廉政风险、健全机制制度、严格制度执行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六)其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第十条各镇街、各部门党组织要把整改解决突出问题贯穿以案促改全过程,对查摆剖析中发现的问题,应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挂账督办,跟踪问效。第十一条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做到带头整改,亲自部署,跟进督促,统筹协调,推动问题不折不扣地整改解决。第十二条对以案促改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问题要开展专项整治,突出整治重点,明确目标任务,求实求效。
10、问题整改应当突出全员参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第十三条案发单位应当针对查摆剖析出的问题,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有效机制。第十四条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各级党组织是以案促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组织抓好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第十五条区纪委监委负责全区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区委巡察办把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巡察内容,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开展以案促改党组织做好以案促改的基础性工作,事前开展谈心谈话,事中注意掌握思想动态,事后做好回访。第十六条区委将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政治生态研判重要内容,区纪委监委适时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以案促改工作不认真、搞形式、走过场,导致同类问题反复发生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区纪委监委和区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