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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孑选一步改率完善医疗2住咎Q保合西管制度的实施力拿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卫生监管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建立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执法监督队伍,完善执法机制,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为建设卫生强市、打造健康提供有力支撑。二、
2、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医疗卫生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要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发挥好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党的领导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争创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省级示范点,培育67个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党建示范点。建立完善公立医院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履行政治责任、行使职责权力、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监督。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以科室为单位建立党组织,积极探索在重点学科、重大项目和学科群上设置党支部。加强社会办医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办医党
3、建工作管理体制,规范党组织隶属关系,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全覆盖。(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法治建设、行业规划、标准制定、行业准入、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广粤省事专版应用,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现网上可办率2019年达到75%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领导小组负责推动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重大改革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通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进展,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和查处医疗卫生服务重大案件等工作。整合医疗卫生行业执法力量,探索实行跨部门联合执法,减少单项和多层级执法。各县(市、区)政府要参照市的做法,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本地区综合监管工作。市卫生健康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三)切实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医疗卫生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服务、服务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承担主体责任,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加强质量管理,设置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医学伦理、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等专业管理委员会,健全相关技术
5、规范和标准体系,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督促各级各类医院按照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完善医院章程。建立健全人员管理、人才培养、财务资产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到2020年,全市所有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以医院章程规范医院内部治理结构。全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公立医院要实行财务报告制度,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积极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各环节自律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诚信经营和医疗服务水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四)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积极培育壮大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健全医疗卫生质量、技术、安全、服务评估机制和专家支持体系,完善自律条款,提升专业化水
6、平和公信力,更好发挥其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执业行为和运行管理、维护行业信誉、调解处理纠纷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医院协会、医师协会、护理学会等行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行业行为规范要求,各协会要按章程开展工作,对医疗机构、医师、护士行为进行规范约束。要将行政和技术相分离,实现行政性工作由行政部门管理,考核、评估、检查等技术性工作逐步移交给行业协会。2019年,进一步规范血液透析、消毒供应、医院感染管理、胸痛中心等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管理;2020年建立健全脑卒中、性病诊疗、医学美容等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规范运行。(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负责)(五)鼓励社会力量积极
7、参与监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教育,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增强公众健康权益意识,引导群众理性维权、依法维权。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特邀社会监督员制度,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自觉接受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发挥新闻媒体、专业机构、中介组织的技术支撑和社会监督作用,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完善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委网信办负责)三、加强全过程监管(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深化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行业准
8、入和行政许可流程,优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简化办医申请材料。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推广全流程网上办理,建立信用承诺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发挥卫生技术评估在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临床准入、规范应用、停用、淘汰等方面的决策支持作用。承接省级委托下放的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市卫生健康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七)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监管。公立医疗机构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扩增、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必须依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取消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限制,制定社会办医准入跨部门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加强社会
9、办医宗旨和风险教育。推行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严格做好医疗机构执业登记验收工作,确保医疗机构设置合规。(市卫生健康局、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八)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1 .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行管理。完善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绩效考核制度,2020年全面推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强化社会效益、服务提供、综合管理、成本控制、资产管理、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监管。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落实药品GPo集团采购。根据省的部署,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医疗服务价格”一年一微调”的政策。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健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激励约
10、束机制,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信息公开以及内部和第三方审计机制,加大对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支出、负债、对外投资等监管力度。监管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的评定,以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晋升、奖惩直接挂钩。审计机关依法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审计监督。(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医保局负责)2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要求。严格执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规定。加强医疗机构收支结余监管。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资金结余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其所得收入只能用于符合规定的合理支出和继续发展,不得将收支结余用于分红或变相分红。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
11、率合法性管控,依法公开服务价格等信息。对医疗机构损害患者权益、谋取不当利益的,依法依规惩处。(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负责)3 .强化医疗保险的监督和控费作用。加强医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监督制度建设,全面推广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充分利用医保智能审核监控系统的审核结果,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监督情况与医疗机构年度保证金返还、年终费用清算、次年总额预算分配挂钩。积极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行为的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调控,控制不合理增长,重点加强对慢性病、大病、住院等医疗服务情况的监控,通过实时的全过程监控以及多维度分析
12、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情况,建立动态预警指标体系,及时对异常医疗服务行为进行处理。探索建立医保医师制度,将医保监管从医疗机构延伸到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强化司法联动,建立健全医保欺诈骗保案件协作查处、情报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畅通案件移送受理渠道,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4 .加强医疗废物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医疗废物源头管理,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严格做好医疗废物尤其是医疗污水、放射性废水废物的分类收集、机构内部运送、暂存管理、集中处置等工作。强化对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加强对
13、医疗废物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医疗废物处置监管结果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校验和等级评审相挂钩。加强医疗废物转移出医疗机构后续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收取医疗废物不及时、非法倾倒和非法买卖医疗废物等问题的监管。(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九)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1 .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健全医疗机构内部质量和安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推行临床路径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推广应用医疗服务智能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的实时监管。通过日常信息化监测和现场检查,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
14、重点部门、重点专业、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高风险人员的监管。强化对医疗机构医师门诊处方、住院医嘱、不合理用药、不合理诊疗、不合理收费的监管,着力解决医疗服务“大检查、大处方”等突出问题。加大对一级和未定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医务人员资质、医疗技术服务能力以及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夸大病情、虚假诊治等问题。建立完善临床用药超常预警制度和对辅助用药、高值医用耗材等的跟踪监控制度,开展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监督和评估,依法纠正和处理违法违规使用行为。(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2 .加强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完善全市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建设和组织体系,健全医疗机
15、构评审评价体系。卫生健康部门协同行业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专业机构完善各地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医疗质量评价体系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监督评价工作。2019年落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巡查全覆盖,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管理措施,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健全医疗机构评价体系,完善评审专家库和评审机制,统一评审标准。2019年开始,积极开展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等次评审工作,完善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专家库。2019年底开始8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等次评审工作,当年完成12家,2022年前全部完成8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工作。(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负责)3
16、.加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相关医疗产品采购和使用的监管。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完善临床药师制度,落实处方点评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扩大点评范围。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规范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流程。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合理管控药品价格。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监管,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严把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各环节质量关。推动医用耗材信息公开,将主要医用耗材纳入主动公开范围,医疗机构要公开主要医用耗材价格,向患者提供有关费用查询服务,提高医疗费用透明度。完善临床用药超常预警制度和对辅助用药、高值医用耗材等的跟踪监控制度,完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开展医疗器械临床合理使用与安全监管,规范医用耗材通用名管理,对医用耗材使用量进行动态监测,开展医用耗材质量评价。(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负责)(十)加强公共卫生监管。1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加强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精神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