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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学校科研实力,凝练学科方向,培养科研骨干队伍,培育更多更好的科研成果,规范科研团队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科研团队分为三级:省级科研团队、校级科研团队、院级科研团队。省级科研团队按省级相关部门文件规定管理与建设。校级科研团队按本办法规定管理与建设。院级科研团队由所在单位自建并管理。第三条校级科研团队建设管理与考核组织工作由学校科研处负责,实行循序渐进、择优申报、成果导向、动态管理的原则。第四条校级科研团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5年。第二章申报与审批第五条科研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学校学科建设总体要求,有
2、明确的发展规划与工作目标。(二)科研团队负责人主要负责团队开展科研活动及日常事务等工作,组织召开团队会议(每学期至少2次)。应具备以下条件:1.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2 .正高级职称;3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4 .近五年主持并完成国家级项目1项,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项,其中一等奖排前3名、二等奖排前2名、三等奖排第1名;5 .近五年发表学校认定的高水平论文4篇。(三)科研团队成员一般由5至10人组成,由科研团队负责人根据研究需要确定,鼓励跨学科整合研究力量。科研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原则上只能在1个科研团队担任负责人或成员。第六条科研团队的申报每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一次
3、。由申请组建科研团队的负责人填报XX学院科研团队建设申请书,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课部)审查合格后,报送科研处复核;复查合格的材料报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评审通过并提出评审意见。第七条评审结果经公示,报校党政联席会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校发文成立。第八条科研团队在建设周期内不可重复申报。完成一个建设周期且考核合格后,同一科研团队可再次申请,以达到长期、持续培育的效果。第三章团队建设任务第九条建设期满,科研团队须完成以下基本任务:(一)科研团队要形成2个有特色的研究方向(领域),在国内产生一定影响;(二)自然科学类团队科研到账经费180万元,人文社科类团队科研到账经费120万元;(三
4、)获批国家级项目2项,或获批省部级项目(非指导性)4项;(四)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不少于1篇/人年;(五)科研团队主办或承办省级学术会议至少1次。科研团队成员参加省级学术会议并作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同时,建设期内须至少完成以下要求中的1项:1.获批发明专利2项;2 .获省部级及以上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批示的决策建议1篇;3 .科研成果实现成果转让或作价入股办企业不少于50万元;4 .以科研团队为基础成功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1个;5 .获省部级及以上艺术创作类奖1项;6 .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7 .团队成员中1人以上获批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第四章运行与管理第十
5、条学校设立科研团队建设专项经费,由科研处负责管理。自然科学类科研团队建设经费15万元/年,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团队建设经费10万元/年。科研团队所在学院(课部)主要负责为科研团队开展科研活动等提供必要条件。第十一条科研团队建设实行周期考核,由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学校考核小组,负责科研团队的考核工作。(一)年度考核。以申请书中的分年度建设任务为依据,科研团队填写XX学院科研团队建设任务和目标完成年度进展报告,校考核小组进行评估并形成考核意见。第1年、第2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责令整改。(二)中期考核。建设期第3年,进行中期考核。校考核小组进行评估并形成考核意见。(三)期满考核。建设期满,进行期满总
6、体目标考核。校考核小组进行评估并形成考核意见。校党政联席会根据校考核小组意见,决定科研团队考核最终结果。第十二条科研团队建设经费按年度拨付。第1年、第2年年度考核合格,科研团队负责人可列支下一年度建设经费;第1年、第2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拨付经费。若第3年(中期)、第4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将停止对该科研团队的资助。第十三条科研团队建设经费参照XX学院科研管理办法(试行)中“学校配套经费”的相关规定执行。科研团队负责人负责经费预算,科研处负责监督科研团队的经费使用。“学校配套经费”的4%预留作为评审费。第十四条科研团队成员应当保持稳定。因客观原因确实需要变更的,由科研团队负责人提出
7、申请,经学院(课部)审核后报科研处备案。第十五条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建设计划的,科研团队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1次,期限不得超过1年。申请延期的科研团队负责人应于科研团队建设资助期限届满6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经学院(课部)审核后报科研处批准。第十六条自科研团队建设资助期满之日起60日内,科研团队负责人填报XX学院科研团队任务和目标完成总结报告及主要成果资料,经学院(课部)审核后提交科研处复查,报校考核小组进行期满考核评估。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科研团队负责人限期改正后再进行评审:(一)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或者与建设目标要求有偏差;(二)其他不符合科研团队建设要求的情况。有下列情
8、况之一的,不予结题,并追回项目经费,情节严重者移交学校纪检部门处理:(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或与建设目标要求严重偏离;(二)提交的资助经费决算与事实严重不符或有骗取研究经费情况;(三)其他严重不符合科研团队建设要求的情况。第十八条上一个建设周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科研团队,学校酌情予以奖励。上一个建设周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科研团队,其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下一建设周期的科研团队。第十九条科研团队获批的项目、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获得的成果奖必须以XX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二十条科研团队资助项目研究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转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农业电子商务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按照省级科研团队管理,其建设专项经费资助金额另行规定。院级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科研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