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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公交定点加油管理制度一、普通公交实行定点加油管理制度。按照节省成本,就近加油的原则,1路、3路。9路、901路在舒城长运加油站:2路、4路、7路、8路在舒城环城加油站;5路在舒城泉元商贸有限公司加油车加油;501路、502路在舒城县范家店加油站加油,严禁私自更换加油站加油。二、加油流程。公司统一制定加油签字表格发放至各加油站,驾驶员加油时必须核对油料标号、数量以及金额,核对完毕后方可签字确认,并以此作为油料结算的原始凭证。加油站每半月将加油签字表格报安机部门审查核对,报财务部门结算。三、 监督检查。安机部门每月不定期对油料供应商提供油料的油质、数量进行抽查不少于2次,安机部门在检查时必须2人以上,检查的结果须经被检单位签字确认。每月月底核对单车的行驶里程及油料使用情况,进行单车百公里油耗考核。四、 管理措施。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油料供应商所提供油料的油质、计量存在明显问题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并督促其立即纠正,第二次终止油料供应合同。对驾驶人员在加油过程中,未履行监管责任,如擅自离开加油现场或对加油数量未经确认就签字的,第一次予以罚款IOO元,第二次予以辞退;若发现与油料供应商合伙提供虚假数据的,立即予以辞退。在月底对同线路、同车型的车辆实行考核,油耗最高者给予150元罚款,油耗最低者给予相应的奖励。五、安机部门负责每月对车辆的油耗,行驶里程统计、分析,为公司节能提供准确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