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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实验学校关于办理休学业务的规定接教育局基教科关于办理学籍休学业务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特将我校办理休学业务管理规定发布如下,望各位教师严格执行:一、严格规范休学理由学生确实身患重大疾病、发生意外事故、重大家庭变故等无法到校学习,是办理休学的合法理由,其他原因一律不予办理;休学手续办理完成后,应居家休养至少8个月,不允许提前复学、到校学习。二、禁止教师主动诱导学生办理休学如果因学生学习成绩差、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差,想通过休学来提高一下学习成绩或改善一下现状,学校一律不予办理;若班主任明知该生不具备办理休学条件却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将严肃追究班主任及级部主任的责任。禁止教师主动诱导学生办理休学,休学应合理合规,而不是解决问题的“捷径”。三、严格休学理由审核各班主任、级部主任、学籍管理员要严格审核学生申请休学理由,充分了解学生情况,对于弄虚作假者明确拒绝。四、责任追究各班主任、级部主任要认真阅读本规定,若有违反者,将取消年度评优树先资格。希望各位教师以学校大局为重,本着为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规范学生休学中请,“把好关,摸好脉”,保证学校管理工作的平稳运行。致远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