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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服务事业高质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着力推动医养融合发展,着力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和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有效满足老年人高质量、差异化养老服务需求,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积极构建老年友好型城市。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统筹发展。全面保障老年人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
2、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统筹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互助养老,形成合理梯度;统筹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其他专业服务,实现合理分工、有机结合;统筹各类养老服务政策措施,形成政策合力;统筹城乡养老资源,促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二)坚持均衡发展。优化体系资源配置,促进各县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内容规范化、手段信息化、人员专业化,同步提升养老服务业的软硬件建设水平,营造公开透明、富有竞争、充满活力的养老服务环境。(三)坚持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补齐普惠型养老、农村养老、医养康养融合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短板,由注重数量规模向注重质量效能转变,由注重普通床位的增加向注重护理床位的增加转变
3、,由注重硬件建设向完善软件建设转变,由一般服务向特色服务、精准服务、急难服务、有效接续服务转变。三、工作任务(一)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1、增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所有新建居住区应将养老服务用房作为必备社区设施纳入共建配套方案,确保按每百户20-30平方米标准落实配建要求。对缓建、缩建、停建、不建或建而不交的,在整改到位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配建达标率100%。结合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补齐既有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各级应当将具备条件的闲置办公用房、学校、培训中心、宾馆、疗养院、医院、厂房等改造建设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城市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组
4、织摸底并建立整改台账,确保在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2、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构建城市15分钟“养老服务圈”,到2025年底,所有辖区城镇至少建有1个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m具备照护托养、日间照料、康复护理、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根据老年人口发展趋势和分布密度,统筹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院,老年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应当增加设施布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全覆盖,提供日间照料、助餐、文化娱乐等服务。整合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厨房、社会餐饮企业等资源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利用农村闲置校舍、老村、民房等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为留守等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安、助医、助娱等服务。3、加强社区
5、资源和功能整合。推动养老、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场所和功能相对整合,具备条件的群服务中心、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积极拓展养老服务空间,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照料护理、学习教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健康管理等服务。推进老2年开放大学建设,依托社区教育三级办学机构,大力开展老年教育活动。4、加强社区闲置房产资源改造利用。抓住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政策机遇,积极推进闲置房产资源开发利用,努力盘活社区及周边的存量土地、存量物业、存量设施,解决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所需场地空间。具备条件的闲置办公用房、学校、宾馆、医院、疗养院、商业设施等,可以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有关
6、部门应当简化办事程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加强监督管理。闲置房产资源改造应符合无障碍环境、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要求,符合养老服务用途规范。5、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方便可及。制定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家庭养老延伸服务,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助娱等上门服务。到2025年底,为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3万张以上,对6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引导有需要的其他老年人家庭自主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通过组织培训、公开培训课程等方式,开展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帮助老年人家庭成员提高照护能力。(二)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1
7、、建设面向大众的普惠性养老机构。落实系列支持政策,开展普惠养老专项试点,激发社会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开展普惠养老机构工作,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机构。推动普惠养老服务在合理区间运行,服务水平显著低于当地市场化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同等服务水平。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建设运营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推动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对养老服务体系的支持能力。引导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特殊困难老年人。2、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推动实现评估结果互认、按需使用。优先发展专业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到2025年底,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以上
8、。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设施齐全、服务专业、管理规范的失能失智专业照护机构,6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可适当增加床位,并按标准配备养老护理员,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失能人员全部实现集中照护,有效满足其他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需求。按照统一部署推进长期护理工作。3、打造乡镇敬老院升级版。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各县(市、区)要优化区域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因地制宜设置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对床位规模小、收住人数少的乡镇敬老院,人员妥善安置到县级福利院或中心敬老院,原有设施不得改变养老服务用途,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或可通过公建民营方式交由社会力量运营。深化乡镇敬老院改革,确保
9、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全部实现集中供养。盘活现有床位资源将剩余床位向社会老年人开放,到2025年底入住率达60%左右,并积极向周边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家庭养老床位、居家上门等养老延伸服务。(三)支持社会力量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培育发展社会化养老机构。落实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着力培育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到2025年底,打造50家以上规模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企业或机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按核定护理型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其中新建、扩建和利用自有房产建设的床位每张补助不少于10000,租房屋改建的床位每张补助不少于4000,以实际收住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
10、每人每月100、200为基准,按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实行1.25倍的差异化运营补助。(四)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1、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在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试点工作。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依托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服务的医养结合设施。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两院合一”或毗邻建设,实现资源整合、服务衔接。建立医养结合沟通协调机制,支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有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2、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
11、督检查,公开监督检查信息。开展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排查整治。全面建立养老机构入院评估、告知制度和协商调解机制,建设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提供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对接等服务。3、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养老服务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养老应急处置等领域,推动出台一批适应服务管理需要的养老服务地方标准。按照等级评定标准,全面推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到2025年底,80%以上的乡镇(街道)敬老院等级评定达到一级或二级,80%以上的市、县福利院达到二级或三级。三、保障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
12、协调作用,研究部署并推动解决养老服务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加强重点工作任务跟踪调度,每年制定工作要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养老服务统计监测,完善相关基础数据,加强部门间涉老数据信息共享。完善养老服务工作市县综合考核、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分配、试点示范等挂钩。2、加强投入保障。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老龄化状况和老年人服务需求,通过一般公共预算等形式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各地要足额保障公办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转费。加大在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探访关爱、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方面的服务力度。3、强化人才支撑。按照每千名老年人配备1名工作者的标准制定培养计划,每年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5000人次。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培训上岗率达到100%,院长培训实现全覆盖。指导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服务与管理、护理、康复和老年营养、康复辅助器具用品制造等专业,纳入职业教育扶持专业范围,并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中评选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基地。4、加强动态评估。建立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监测分析与落实评价机制,开展统计监测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按照本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细化相关指标,推进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