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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台司法保障“五个大起底”行动工作方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全区开展“五个大起底”行动的统一部署,切实保障全市“五个大起底”行动顺利开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司法保障“五个大起底”行动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台账摸清底数,分类处置精准有力,定期调度确保实效。一是要求限时办结。对梳理出的未结案件明确责任人和督办领导、设定完成时限,确保“五个大起底”相关案件得到高效妥善处理;二是建立绿色通道。对“五个大起底”行动开始后进入诉讼程序的相关案件,按照优先办理、特事特办的原则,快立快审快执;三是聚焦
2、重点案件。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力度,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对债权债务复杂、难以协调的案件,选派专业能力强的法官承办。对开发建设单位主体灭失的,在债权债务等资产明晰的前提下,依法拍卖“半拉子”工程项目资产,并将拍卖所得资金用于处置该项目已发生的债务泗是发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作用。对债权债务复杂、难以协调接盘的“半拉子”工程项目,纳入诉前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妥善解决;五是加强司法救助。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收取费用时,对涉及“五个大起底”相关案件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缓减免制度;六是建立通报督办机制。每月统计“五个大起底”未结案件情况,对超期未结案件进行通报,并将通报情况抄送市中院派驻纪检组,督促承办法院、承办庭室、承办法官尽快办结;七是树立靠前服务理念。充分发挥法院诉源治理、法治宣传等职能,主动服务“五个大起底”行动相关部门,提前介入,提供诉前调解、多元解纷、义务普法等司法服务,确保相关单位在推进工作时不走弯路、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