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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决定在全县开展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提高煤矿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重点,以提升煤矿企业自主管理水平为目的,以严格执法检查为手段,全力推动煤矿企业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有效管控安全风险,预防煤矿事故发生。着力解决煤矿企业长期存在的安全意识树立不牢、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促进企业健
2、全安全工作机制和主体责任体系,加强安全工作“十项制度、一个能力”建设,严格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严查处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二、主要任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必须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并且要对未有效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所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责任。从内容上看,包括煤矿企业安全制度、管理责任、设备设施保障、资金投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安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内容;从责任上看,包括煤矿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责任、煤矿企业(法人)责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责任、从业人员责任等方面。要将负有安全职责的所有责任人与法律明文规定的责任内容一一对应,紧密契合,着力构建“十项制度、一个能力”,着力加强依法管理,着力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一)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煤矿企业是生产经营的承载者,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重点,逐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区队(班组)、各
4、工种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从而形成涵盖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追查制度,逐级形成上一级对下一级问责问效机制。强化安全责任,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二)规范落实安全会议制度。煤矿企业要建立班前会、日安全生产调度会、月安全生产办公会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等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各类会议的召开,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安全重点,制定具体措施,加强督查落实。各类安全会议要有专用记录本,认真记录,并及时传达到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三)规范
5、落实安全生产例检制度。煤矿企业要严格例检制度,建立健全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即“一班三检”)、重要场所、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安全生产检查(即“点检”)、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巡查(即“巡检”)和重大隐患排查等相关制度,形成区队(班组)巡查、矿井每旬、矿业公司每月一次的全覆盖事故隐患大排查,县煤炭局每月、市煤炭局每两月全面开展煤矿安全检查督查、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制度体系,对各类检查的重点、内容等要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四)规范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煤矿企业要建立与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相互对接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按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
6、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试行)精神,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标准和机制;风险预控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记录报告、安全监控、督办验收等工作机制;信息管理体系;资金保障、通报监督、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保障机制。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体系,着力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范事故发生。(五)规范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制度。煤矿企业应当确保安全生产所必要的资金投入,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费、安全设施装备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费以及其他保障安全生产事项的经费,并将其纳入企业年度安全费用计划。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
7、务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六)规范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煤矿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不同岗位特点,有效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要加强班组长、新员工、转岗员工及派遣劳务工(外包企业、外委工队员工)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实施企业“三级”安全教育,注重培训效果和培训质量,健全培训档案,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考核发证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对发生事故的,要实行培训责任倒查。要注重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加强和提高从业人员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
8、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七)规范落实风险防控制度。要积极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企业和管理部门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检查验收的责任落实,加强随机验收、动态检查,促使煤矿各岗位、各环节、各流程始终处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可控状态。要建立煤矿企业安全事故风险及其他风险评估评价机制,组织专家或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安全评价,认真开展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不断提升煤矿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八)规范落实职业危害预防责任制度。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
9、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九)规范落实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制度。健全完善煤矿企业安全技术装备保障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技术装备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煤矿“四化”(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认真贯彻国家安监总局“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精神,全面提升煤矿“四化”水平。制定完备的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等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制度,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加快安全技术改造
10、,积极实施技术装备安全更新工程,采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能力提升,加快安全生产科技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控制能力和事故防范能力。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科技支撑服务体系。(十)规范落实民主管理监督制度。煤矿企业要建立正常安全信息公开机制,将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安全生产目标、重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形势等情况及时向员工公开,接受员工监督。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等群团组织的安全监督管理作用,保障工会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单位
11、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安全生产合法权益。(十一)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煤矿企业要编制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省、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并组织全员学习,要根据本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修订调整。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专业或兼职矿山救护队,60万吨/年及以上的高瓦斯煤矿、120万吨/年及以上瓦斯煤矿要组建专业救护队,其他矿井必须建设不少于18人的兼职辅助救护队,并与所在区域能满足救援要求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应急救援保障协议,遇有险情,依照协议方案,立即组织救援。要及时更新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加强救护队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全
12、员参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积极开展比武竞赛,不断提高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三、工作安排(一)学习培训。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机构,广泛开展学习教育培训。一是专家辅导。及时组织参加市煤炭局举办的对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题辅导班及6月份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2022版)专题辅导班。二是专题研讨。参加8月份市局组织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煤矿企业负责人“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研讨。三是公开承诺。2月底前各煤矿企业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开承诺”活动,煤矿企业负责人及全体员工、各级部门、区队(班组)要宣誓承诺,自觉履行法定职
13、责和义务,依法依规从事煤矿安全生产活动。(二)自查自改。煤矿企业(上级公司)必须持续、常态化开展自查自改活动。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班子成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对照“五项重点任务”、“十项制度和一项能力”,重点围绕以下6项内容开展自查自改工作。(1)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及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安全责任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未依法提取和使用、应急预案编制是否完备。(2)企业是否存在不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3)煤矿企业是否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培训不到位,或者
14、未按照规定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是否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4)煤矿企业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存在重大隐患是否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是否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向从业人员通报。(5)煤矿企业是否存在“五假五超三瞒三不(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违法违规行为。(6)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完善、可靠,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现象
15、,安全监控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有无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采掘接续失调组织生产、建设项目不按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和以整改为名非法违法生产的现象,未经验收批准擅自复工复产的行为。煤矿企业上级公司要派驻工作组,对所属煤矿开展阶段性检查,督查煤矿自查自改落实落地。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之前,各煤矿企业要向直接监管部门上报落实情况。(三)专项检查。县煤炭局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6月和9月,分别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主要查处煤矿落实主体责任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四)总结提升。各煤矿企业要及时对本矿开
16、展“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之前将开展情况及总结上报县煤炭局。四、工作要求(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工作日常事务,要结合落实“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四严双查”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积极推动“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顺利开展。(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要针对重点煤矿企业,聚焦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关键人员等重点人群,针对长期不能解决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屡改屡犯等问题,实施精准推进、重点突破。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查本年度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并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评先评优、“黑名单”、“一票否决”等挂钩。(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