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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XX市财政局XX市教育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VXX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X财202X)30号)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学生资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的用于支持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的资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以及校内资助项目等。第二章资助范围和标准第三条学校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助、勤、免、补等方式实施奖励和资助,具体项目如下:(一)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
2、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具体名额由财政部、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二)国家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它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三)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
3、难学生比例按在校非涉农专业学生的15%确定。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我市定为100O元、2000元、3000元三档。(四)市级免学费。未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城市户籍学生免除学费。(五)市级助学金。资助未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籍、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市级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分为100o元、2000元、3000元三档。(六)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分为每生每年100O元、2000元两档,按学期评定、发放。(七)竞赛奖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获奖者,按照学校学生竞赛管理办法执行。(八
4、)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九)绿色通道。“绿色通道”是指新生报到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缓交全部或部分费用的情况下先办理入学手续,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第三章资金管理和监督第四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规范。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资助管理中心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各班级具体负责本班评议工作。组织做好学生个人申请、评审(认定)、结果公示、资金发放等,确保精准资助。第五条用好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生学籍和资助信息管理,录入、审核学生学籍信息和资助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第六条加强财务管理,接受监督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价等,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第四章附则第七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涉及的申请、评审、发放、管理等工作按照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第八条本实施细则由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