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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县教科系统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教科系统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完善运行机制,规范应急处置,提高应急效率,确保教科系统所属各学校和单位在县教科局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协调行动,高效、有序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教科系统安全稳定,制定本预案。(二)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服务职能,把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2 .统一指挥的原则。在教科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
2、工作。3 .分工协作的原则。县教科系统所属学校(单位)和局有关科室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三)编制依据根据教科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预案。(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全县教科系统内的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的处置。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一)自然灾害应急领导机构县教科局成立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教科系统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领导开展救灾工作,组长由县教科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教科局其他副职领导担任,成员
3、有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安全科。(二)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县教科局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和计资科室的副职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局计资科、安全科科长兼任,科室其他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其职责是:1 .承担全县教科系统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应急综合协调工作;2 .协调有关科室听取和了解受灾学校(单位)的工作汇报;3 .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4 .协调有关科室落实对受灾地区和学校(单位)的支持措施;5 .协调有关科室组成联合工作组,协助、指导受灾地区和学校(单位)开展救灾工作。(S)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办公室:负责为全县教科系统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
4、供必要的保障和物资支持;负责接收自然灾害信息并及时发布;计资科、基建办:负责县直教科系统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联络和召集,为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党委办公室、安全科:负责组织和协调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灾害、救助等信息的发布和现场救灾、救援等工作;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科、职教科、科技办、督导室:负责各级各类学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和救助的指挥、协调工作和指导恢复教学秩序;政工科、人事科、宣监科:负责督促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值班员和应急工作以及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情况;监督检查自然灾害事故处置过程中领导和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三、应急处置(一)预警预报1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接收县气象、水利、地震、国土、
5、林业等部门的自然灾害预警,通知各学校(单位)按照响应级别做好防范。要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2 .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师生严重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师生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的,及时提醒各学校(单位)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实施人员疏散和财产转移。(二)信息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各学校(单位)要按教科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预案中的分级标准如实向县教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严格按照局重大事件报告制度要求及时上报。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瞒报、谎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受灾学校(单位)有关值班人员可直接向当地政府或上级政府报
6、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自然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及损失、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S)先期处置遭受自然灾害后,受灾学校(单位)要立即采取处置和救助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要按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预案,组织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并及时报告处置进展情况。(四)应急响应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和减少损失的自然灾害,或需由县教科局协调处理的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根据县教科局领导指示及实际需要提出,或应受灾学校(单位)的请求及县教科局有关科室的建议,县教科局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置建
7、议,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启动本预案,必要时提请县教科局党委会议审议决定。(五)指挥与协调本预案启动后,县教科局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与协调工作内容包括:1 .组织协调受灾学校(单位)负责人、应急队伍参与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2 .组织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灾害事件;3 .协调各学校(单位)提供应急救援和保障,调度全县教科系统内应急资源等;4 .根据事态发展和救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5 .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受灾学校(单位)的应急领导小组要在县教科局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灾害应急处置和救助工作。6 .善后处理突发自然灾害
8、事件应急处置和救助完成后,受灾学校(单位)的工作重点要从应急处置转向善后和恢复,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降低自然灾害损失,尽早恢复学校教学秩序。四、应急准备(一)资金和物资准备县教科局计资科负责全县教科系统自然灾害应急资金的筹集和预算;负责筹集和储备应急所需的物资,必要时向县政府报告求助。(二)通信准备与县通信部门协商,依法保障应急工作信息的畅通。五、监督与管理(一)演练县教科局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有关科室和学校(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在每年自然灾害多发时间和地区,根据灾害性质和特点,组织1次应急演练,检验并提高学校的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二)培训与宣传1 .利用
9、各种媒体向广大师生宣传自然灾害的防护知识,宣传灾害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保险等方面的常识,增强广大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2 .县教科局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科室加强对学校自然灾害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学校应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对学校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三)责任与奖惩全县教科系统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和救助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自然灾害处置和救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受灾后不报、迟报、瞒报、谎报和漏报的单位和个人,或在灾害处置和救助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纪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六、附则(一)本预案由县教科局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