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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十项规定”。按照关于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管理工作,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从严持续深入整治基层“微腐败”,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制定如下: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讲规矩,守纪律,坚定不移改作风,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抓好“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十项规定贯彻执行。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治理解决“三资”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我镇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
2、整治农村“微腐败”,切实加强我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我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二、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区农业农村局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通过专项治理工作,清查“三资”底数,做到家底清,从而完善“三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集体“三资”监管,重点解决“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村集体“三资”安全和保值增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整治“微腐败”,推进农村改革和社会稳定。三、整治范围和重点(一)整治范围我镇13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都是这次检查的范围,主要是中央出台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十项规定以来,村(居)集体
3、“三资”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三资管理和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情况,必要时追溯到以前年度。(二)整治重点1. “三资”管理制度不落实的问题。主要包括是否存在农村集体“三资”制度不健全;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管理混乱等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人员是否落实;“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是否正常开展工作,是否规范运行,代理流程是否存在漏洞;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2. “三资,管理账务核算的问题。主要包括镇扫描员是否及时上传票据,2022年度是否结旧,2022年度是否建新。3. 农村集体资金管理违规问题。主要包括农村集体收入不及时足额入账,私自
4、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坐收坐支、账外循环问题;违反审批程序随意支出,虚列工程、虚开发票、重复报账套取集体资金的问题;现金管理不规范,白条入库、公款私存问题;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或克扣农村集体资金问题;集体收益分配按相关政策是否合理问题等。4,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违规问题。主要包括农村集体资产流失问题;长期占有、出借和盲目购置、高价购置、低价处置集体资产问题;违规经营、出租、发包集体资产问题;工程建设项目不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暗箱操作、收受贿赂问题等。5 .农村集体资源管理违规问题。主要包括农村集体预留机动地的发包不合法不合规,合同长期不兑现、承包费不入账问题;对“四荒地”等资源拍卖收入或承包费不及时
5、足额登记入账,或低价拍卖问题;违法出售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问题;在经营性集体土地开发中谋取私利、收受贿赂问题等。6 .集体“三资”管理违规问题。主要包括农村集体“三资”重大事项决策不落实“四议两公开”议事制度的问题;村级监委会履职的问题;村级财务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规定程序公开的问题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明显违背合同法、明显有失公平、明显未经民主程序、明显暗箱操作的问题合同;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国家惠农资金、侵占挪用集体资金或虚报、冒领、截留、克扣等侵害群众利益,以及非法侵占、变相侵占和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等相关情形。四、实施步骤此次集体“三资”整治工作采取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整改落实、
6、重点督查、健全规章制度的五个阶段进行,自2022年4月开始,12月底结束。(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村(居)结合实际,及时召开农村集体“三资”检查工作动员大会,对所辖村(社区)进行安排部署,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精心组织、统筹推进。(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1日至5月20日)各村(居)组织人员对照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逐项逐条全面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对自查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线索要及时如实填报,不得隐匿或少报。并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及相关工作表,经支书、主任签字后报送镇村集体“三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发办),自查梳理后不存在问题的
7、村、村支书、主任要作出书面承诺,一并报送。(S)整改落实阶段(5月21日至7月31日)各村(居)要针对自查自纠和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倒排时间、整改问题,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区分问题性质,对隐患风险,强化防控措施;对一般问题,加强教育整顿;对违纪违法案件,坚决严肃查处。各村(居)于7月25日前将问题整改方案书面交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经发办)。(四)重点督查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镇纪委、镇经发办、镇财政所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反映问题较多的
8、村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移送镇纪委调查处理。(五)健全规章制度阶段(10月1日至12月5日)各村(居)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其特点规律、表现形式、危害大小、产生原因等深层次因素,针对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建立健全依法规范公开运行长效机制,明确政策界限,规范程序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规范公开运行长效机制,明确政策界限,规范程序流程,从源头上推进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民主化、长效化。各村(居)于12月5日前将问题整改方案书面交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发办)。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专项
9、整治工作由镇政府牵头,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o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落实好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效。(二)加强督导检查。镇纪委、镇经发办、镇财政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各村(居)的监督指导,及时掌握村(居)、组社“三资”监管的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解决实际问题。(S)加强宣传发动。各村(居)要充分充分利用“纸韵东峰”微信公众号、广播、标语、会议和大走访,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四)建立长效机制。在集中专项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构建完善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五)压紧压实责任。各村(居)党支部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力有效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担负起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责任,以强烈的担当意识,主动落实好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的主体责任。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