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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方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系统化全域推进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防洪排涝提升、城市更新行动等工作任务,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持续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巩固生态环境保护成果,提升水节约集约
2、利用水平,推动县打造世界级旅游小镇。二、工作目标精准把握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从区域流域、城市、设施、社区全尺度开展工作,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到2024年,中心城区内涝防治标准达到50年一遇(283.8m1124h),天然水域面积比例达到5.6机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达到43%雨水化利用量达到10万吨/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2%: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平均浓度达到112mg1.;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M海绵城市立法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公众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认识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通过示范期建设,使城市建成区内不少于40%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
3、设要求。三、基本原则(一)规划引领,科学示范。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城市发展,严格落实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技术规范标准,深化优化建设实施方案。(二)全域推进,系统谋划。明确工作任务,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责任考核,强化落实全域管控。以解决耦合交织的城市涉水问题为核心,以实施七大类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为抓手,构建健康的城市水循环系统,增强城市发展韧性。(三)目标导向,问题驱动。城北片区以目标为导向,统筹规划、强化管理,确保“干一片、成一片”;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统筹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补齐设施短板。(四)多方联动,长效推进。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4、广泛凝聚各方力量。健全立法保障体系和规划管控机制,确保海绵城市建设理念长久落实。(五)统筹资金,拓增效益。重视城市海绵功能与其他功能的复合叠加,将海绵城市建设与城市生态修复、老旧小区改造、历史文化、历史建筑保护等工作一体推进、一体落实,提高县级财政配套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项目建设成效。四、重点任务(一)完善顶层设计体系1 .落实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参考市中心城区管控指标体系,启动编制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2 .做好相关规划衔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5、以及防洪、排涝、绿地系统、交通、生态环境保护、宜居城市建设等专项规划时,应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控制指标。责任单位:县自然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限:2023年9月完成并长期坚持3 .深化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示范城市建设目标,结合现场踏勘、部门对接和项目实施情况,进步开展现状问题梳理、项目库与建设方案修订、工作机制优化等工作,持续深化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完成时限:持续深化4 .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对接。积极与市海绵办进行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技术对接
6、,包括规划协调、技术审查、施工巡查、体制机制建设、考核验收等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二)强化标准制度建设5 .健全技术标准体系。积极开展本土化技术课题研究,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提供科学系统的技术支撑。根据本地气候特征、土壤地质、施工条件等情况,编制和完善相关规范标准,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指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6 .学习海绵城市规章制度建设。市级层面出台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市城市防洪排涝管理办法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后,组织学习相关条例办法,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夯实县海绵城市建设基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完成时限:2
7、025年1月7 .严格全流程管控制度。在项目立项、规划条件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核发、方案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杳、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等各环节出台相应管控制度,全方位无盲区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对于已处于项目立项、用地审批、规划设计等前期阶段的项目,应当按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要求,及时补办相关手续、补充相关资料;对于已开工实施的学校、医院、小区、市政道路、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项目,有条件按海绵城市标准建设的,应当及时进行设计变更并实施。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县林业局;完成时限:2023年9月(三)实施海绵城市项目建设8 .优化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
8、。定期核查库内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监督、指导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加紧谋划储备项目,明确项目问题导向,整合碎片化项目,做实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就绪度。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县林业局;完成时限:2023年9月完成并持续完善9 .完善流域行泄体系建设。城南、城北重点依托资江河道的清淤疏浚,保障现有河渠畅通,通过资江两岸整治项目夯实流域防洪骨架。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县住建局;完成时限:2023年限月10 .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强化内涝综合治理,加快排水设施补短板。依托旺田雨污管网治理工程、主干道短时积水点治理等,全面消除内涝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易涝积水
9、点;结合信息化平台建设和抢险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超标降雨情况下的内涝风险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县住建局;完成时限:2024年6月11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针对背街小巷、城中村和老旧小区管道混错接和破损渗漏等问题,开展管道混错接改造和翻新修复工程:针对河道淤积带来内源污染等问题,通过河道清淤及岸线生态治理等措施改善水体环境,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完成时限:2024年6月12 .提升雨水化利用水平。建立雨水化利用台账,明确利用设施、利用方式及该设施对全县雨水化利用量的贡献。依托社区、公园、公共建筑等海绵化建设改造项目
10、,率先推进雨水化利用;鼓励将处理后的雨水用丁道路浇洒、园林绿化、生态补水等用途。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县林业局;完成时限:2023年9月13 .推广源头减排设施建设。在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建筑小区建设过程中,通过优化竖向设计,因地制宜采取雨水花园、卜.沉式绿地、植草沟、植被缓冲带、雨水湿地、雨水塘、生态堤岸、生物浮床、多功能调蓄等措施,充分发挥自然下垫面的渗滞作用,净化初期雨水径流。责任单位:县自然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完成时限:2023年9月完成并长期坚持(四)加强海绵城市能力建设14 .强化专题培训与公众宣传。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海绵城市建设专题培训,解
11、读工作任务、考核办法、相关政策、法规制度、技术路线、导则标准等,培养本地海绵城市建设人才队伍。广泛开展公众宣传工作,推进海绵理念进机关、进小区,增强群众参与感和获得感。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培训、宣传,每年不少门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15 .做好绩效评价佐证材料与项目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县住建局做好体制机制、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平均浓度相关的佐证材料整理;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做好内涝防治标准、内涝积水区段消除比例、雨水化利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等指标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整理;县水利局做好城市.防洪标准等指标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整理;县自然局做好天然水域面积
12、比例指标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整理;县林业局做好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雨水化利用等指标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整理;县财政局做好资金卜达与使用相关的佐证材料整理;生态环境局做好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指标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整理;其他县直单位配合完成相关的佐证材料收集;各项目责任单位做好项目档案材料整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县水利局、县自然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下设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专班,承担海绵城市建设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议,对示范项目
13、实施清单管理,督导示范项目进展,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高效推进。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完成时限:2023年9月完成并长期坚持(二)落实资金保障。加大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投入,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三)严格监督考核。县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考核制度,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作为专项内容纳入各有关部门的考核。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健全督导通报制度,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和资金使用进度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督导工作,对于督导反馈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贵任单位:县住建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附件: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