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科技厅关于遴选“十四五”农业农村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甘肃省部省联动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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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省科技厅关于遴选“十四五”农业农村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甘肃省部省联动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的通知(甘科农函(2022)102号)各有关单位:按照科技部关了发自国家中点研发计划“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部省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27号)及2022年农业农村领域部省联动工作视频会议工作要求,受科技部农村科技司委托,由甘肃省科技厅组织“玉米抗病虫高产基因资源挖掘与利用”部省联动项目。为更好的整合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研力量组织项目实施,现面向全国邀请和征集项目牵头及参与单位,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

2、玉米抗病虫高产基因资源挖掘与利用(二)研究内容:针对我国玉米生产上面临的抗病虫关键限制因素以及产量性状协同改良的瓶颈问题,挖掘主要病虫害(茎腐病、穗腐病、灰斑病、锈病、粗缩病、草地贪夜蛾、螟虫等)抗性和产量性状(株型、粒重、穗行数等)的关键基因或位点,研究不同等位基因的演变关系及与环境变化的互作关系;开发优异等位基因检测技术,明确优异等位基因或优异单倍型的遗传效应和育种利用价值,为抗病虫高产种质资源鉴定和创新提供基因和技术支撑。(三)考核指标:挖掘玉米抗病虫和产量等性状的关键基因或位点150个以上,开发优异单倍型60-70个,确定具有育种利用价值的抗病虫高产重大新基因5-6个;开发优异等位基因

3、检测技术5-6项;创制目标基因资源性状突出的新种质50份、亲本材料10份;获授权发明专利10项。二、项目牵头和参与单位资格(一)项目牵头单位资格。除科技部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申报资格外,项目牵头单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 .项目牵头单位应为甘肃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2 .项目牵头单位应建有相关领域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创新人才和团队,有较为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3 .同一单位仅限牵头申报1项部省联动项目。4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二)项目参与单位资格。除科技部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申报资格外,项目参与单位

4、需满足以下条件:L参与单位应建有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或相关研发平台,拥有较强的一线研发示范应用基础。2 .具有与课题实施相匹配的创新人才和团队,有较为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3 .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三)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均需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三、申报材料(一)项目或课题基本信息。包括选择明确申报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项目或课题研究方向,国内外现状及趋势分析,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关键技术和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创新点,课题负责人简介等。(二)申报单位

5、承担的近五年相关研究领域的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研究成果等佐证材料。(三)项目或课题负责人近五年主持的与拟申报课题相关的各类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奖励、论文、专利等重点成果佐证材料。(四)项目或课题申报负责人申报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等。(五)申报单位建有相关研究领域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或相关研究平台等拥有研发示范应用基础的有效证明材料。(六)项目或课题申报负责人及申报单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1、附件2)。四、材料报送与组织遴选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7月17日前向甘肃省科技厅报送牵头或参与单位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诚信承诺书纸质版一

6、式3份,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如逾期将不予受理。甘肃省科技厅将根据项目指南要求,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项目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遴选工作,并负责指导及全过程监督。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农村科技处刘展联系电话:0931-8871819,13919973828邮箱:312478414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166号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附件: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2.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人甘肃省科技厅2022年7月11日附件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部分)本单位依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的任务需求,严格履行法人负责制,自愿提交申报书,在此郑重

7、承诺:本单位已就所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存在违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科学技术活动评市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其它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已按要求落实了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不以任何形式实施请托行为,申报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参与项目申报和评审活动全过程中,遵守有关评审规则和工作纪律,杜绝以下行

8、为:(一)采取贿赂或变相贿赂、造假、剽窃、故意重复申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技计划项目承担资格;(二)以任何形式探听未公开的评审专家名单及其他评审过程中的保密信息;(三)组织或协助项目团队向评审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提供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宴请评审组织者、评审专家,或向评审组织者、评审专家提供旅游、娱乐健身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四)包庇、纵容项目团队虚假申报项目,甚至骗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五)包庇、纵容项目团队,甚至帮助项目团队采取“打招呼”等方式,影响评审公正;(六)在正式申报书中以高指标通过评审,在任务书签订时故意篡改降低任务书中相应指标;

9、(七)其它违反财经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如有违反,本单位愿接受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停拨或核减经费,追回项目(课题)经费,取消一定期限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以及主要负责人接受相应党纪政纪处理等。申报单位签章:日期:附件2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申请人部分)本人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自愿提交项目(课题)申报书,在此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

10、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杜绝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所列违规行为,所申报材料和相关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己按要求落实了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不以任何形式实施请托行为,申报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和实施全过程中,恪守职业规范和科学道德,遵守评审规则和工作纪律,杜绝以下行为:(一)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二)购买、代写、代投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擅自标注或

11、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等资助;(四)违反科研伦理规范;(五)弄虚作假,骗取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经费以及奖励、荣誉等;(六)在正式申报书中以高指标通过评审,在任务书签订时故意篡改降低任务书中相应指标;(七)以任何形式探听尚未公布的评审专家名单及其他评审过程中的保密信息;(八)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各种方式及各种途径联系有关专家进行请托、游说,违规到评审会议驻地游说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询问评审或尚未正式向社会公布的信息等干扰评审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九)向评审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提供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或提供宴请、旅游、娱乐健身等任何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十)其它违反财经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如有违反,本人愿接受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项目(课题)承担资格,追回项目(课题)经费,向社会通报违规情况,取消一定期限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以及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等。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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