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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2023年云南省科协对外民间科技人文交流项目申报指南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充分发挥科协系统“一体两翼”组织优势和民间科技人文交流主渠道作用,全面提升云南省科协系统对外民间科技人文交流质量和水平,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云南省科协将启动实施2023年对外民间科技人文交流项目。一、项目宗旨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入实施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积极推进与高校、科研院所、园区、企业、海外科技社团合作,深入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人文交流合作,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和周边国家睦邻友好关系,促进民心相通,扩大科技界“朋友圈”,全面提升国际科技合作能力和
2、水平,着力营造开放创新生态,积极搭建国际科技开放合作新平台,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为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贡献科协的力量。二、项目设置围绕“全面提升云南省科协系统对外民间科技人文交流质量和水平”目标,实施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充分利用民间科技交流渠道,加强联系服务海内外科技工作者,推动学术交流合作、科学传播普及、人才流动、技术转移、民心相通等层次合作,全面提升国际科技合作能力和水平,促进海外人才来滇创新创业,服务创新型云南建设,助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际学术会议或科技交流活动项目内容:以“南亚、东南亚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
3、层次的交流合作实践,在滇举办重要国际会议和重大活动,打造高端、前沿、跨学科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平台,拓展交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重点围绕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数字经济、区块链、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生命科学、生物种业、绿色食品、重大疾病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以及产业优化转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科学技术普及、传统文化与科技、青少年科技教育等社会需求热点与共同关切,设置交流合作主题和内容。资助金额:10-20万元/项资助周期:1年(二)海峡两岸暨港澳科技人文交流主要内容:结合港澳(台)地区不同特点,搭建交流平台,开展广泛深入、多形式多层次的科技人文交流活动,深化海峡两岸暨港澳科技人文交流合
4、作,巩固内地(大陆)同港澳(台)科技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加强与港澳(台)科技界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基层科技工作者和青少年学生的交流,精心设置交流合作主题和内容,着眼长远打造一批科技人文交流品牌活动。同时,强调科技与人文、科技与经济融合,服务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资助金额:10-20万元/项资助周期:1年(三)海智计划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行动项目内容:围绕云南“三个战略定位”,推进八大重点产业、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构筑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人才新高地和区域性人才中心等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根据云南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企业的实际需求,汇聚国内外创新
5、资源,聚焦服务云南科技经济融合发展,全方位加强与相关国家科技创新合作,建立国际科技合作示范与成果转化基地、联合研究中心和人才培训基地;举办招才引智、项目对接、创新创业大赛、技术培训等活动;开展国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成果“引进来”和“走出去”,助力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资助金额:10-20万元项目资助周期:1年(四)国际科技智库建设项目内容:聚焦国际科技合作、开放创新生态构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球科技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外交等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调研报告,为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科学决策服务。资助金额:10-20万元/项资助周期:1年(
6、五)边境科普示范带建设项目内容:探索科普资源国际共建共享机制,与缅甸、越南、老挝三个邻国共同建设沿边科普示范带,探索建立国际科普交流合作机制,打造强边固边科普示范、科普人文交流、青少年科技教育国际拓展、农业科技国际培训、国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平台,加强与周边国家科技交流和人才合作,促进民心相通,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资助金额:10万元资助周期:1年三、项目要求(一)申报方式对外民间科技人文交流项目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方式确定。(二)申报对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园区(主要指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自贸区等)、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州(市)科协等。(三
7、)申报条件申报单位须熟悉省级财政项目实施管理,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目标。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四)组织管理省科协对外民间科技人文交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统筹、协调推进科协系统对外民间科技交流工作,国际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五)申报时限请于2022年9月10日前,将盖章后的申报材料(1.2023年云南省科协对外民间科技人文交流项目申报书;2.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3.相关附件材料等一式六份)邮寄或送至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26号省科协办公大楼513室,收件人:陆林,联系电话:0871-63138626,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Word版请发送至邮箱:ynskxgj
8、bo(六)入选通知申报截止后,国际部将组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经省科协党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选单位;未入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入选单位接到通知后,应于30天内与省科协签署项目合同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四、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一)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应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二)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合同签署后,不能任意变更合同书所列内容。如因故未能正常履行合同或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包含预期绩效、计划进度及阶段目标、支出预算明细),项目单位应及时向省科协提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调整的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调整措施加盖公章,经省科协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三)项目实施接受省科协或州(市)科协的监督和指导。项目单位应配合项目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按要求提交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成果、总结、验收、绩效自评等相关材料。项目年度验收完成后,验收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申报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联系人:陆林联系电话:0871-631386260871-63103381联系邮箱:ynskxgjb联系地址:昆明市护国路26号省科协办公大楼508室邮编:6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