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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流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服务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双方公平协商,就甲方采购乙方的物流及其相关增值服务达成本合同。1 .定义1.1. 商户:是指通过销售订单向消费者出售货物,并通过甲方系统,将货物及其包裹委托予甲方寄送给消费者的卖家。12消费者:特指货物的最终收件人。13物流服务:指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物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货地提货服务、集货仓仓储及出入库服务、跨境干线运输服务、清关服务、收货地配送服务和/或与上述服务相关的增值服务等,乙方所实际提供的服务以附件2具体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确定的服务内容为准。14货物:指商户通过销售订单向消费者出售的、委托予甲
2、方寄送的、由甲方直接或间接向乙方交付的、按照发货地和收货地的法律规定适于销售和物流运输的物品实物。15禁运/限运货物:指任何有管辖权的机构所禁止或限制寄递、进出境的货物。16包裹:是指甲方或商户将货物进行合理的物流包装、封箱并粘贴运单后适合运输的包件。款、义务。如果相关证明文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任何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变更后的文件。如因相关证明文件的变更导致乙方丧失履约资质、能力,甲方有权据此立即终止本协议。3.权利和义务3.1. 甲方权利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乙方为了履行本协议而配置的物流资源、设备、场地、人员等相关资源信息。在未获得乙
3、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无权将相关信息透露给第三方。1.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其IT系统与甲方的IT系统进行系统对接,并获得乙方提供的相关的技术接口及文档,甲方无需为系统对接支付额外费用。1.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使用甲方所提供的结算体系或系统进行线上结算服务。1.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提供并使用相关物流服务轨迹信息。1.5 甲方有权基于双方协商的服务绩效(KPI),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和评价。32甲方义务2.1甲方有义务为了必要的系统对接,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接口及文档。3.4乙方在提供相关服务时,如果因为甲方或商户的包裹的包装无法满足运输安全之需要,或包裹内含有禁运/限运货物,乙
4、方可以拒收相关的包裹。3.4,乙方义务1.1 乙方保证为本协议的履行提供必要的人员、车辆、场地、系统等资源,达成双方约定的KPl的要求。1.2 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完成必要的系统对接。1.3 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的物流服务轨迹信息,以满足甲方的业务需求。4 .服务范围及保障4.1 乙方实际提供的服务范围以附件2具体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所确定的服务内容为准。42乙方应确保在履行本协议项下服务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对于特殊品类的法律法规要求,并根据甲方不时要求的标准操作程序(即StandardOperationProcedure,以下可简称为“SOP)履行相关服务
5、。甲方有权不定期对SOP进行更新,并依据SoP对乙方的服务及操作进行现场审查。43为了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顺利进行,乙方承诺根据本协议的附件2具体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保障;如果乙方未按照具体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之约定,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则甲方可以据此认定乙方有违约责任,并且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相关条款暂停支付费用。5 .系统对接及维护5.1 甲方提供后台系统接口(APl)相关的开发规范文档。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系统对接,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而不承担任何责任。52乙方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其系统进行停机维护、改进优化。若停机维护、改进优化措施涉及到双方合作的系统接口,乙方需要
6、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客户,并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实施。5.3 如遇一方系统临时宕机、或已经发生或潜在严重的安全风险,可能对另一方系统造成影响的,另一方有权单独关闭相应的系统入口,但应在关闭入口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6 .费用与支付6.1 服务收费标准经过双方协商,根据服务范围的约定,确定的双方合作的服务收费标准,具体内容见本协议附件3服务收费标准。双方将根据此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和支付相关的服务费用。62保证金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_)作为保证金。在双方合作期间,任何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金额,甲方有权优先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不足抵扣的,乙方需在5个工
7、作日内补足。合作终止后,乙方提供的服务全部了结,无未完结事项,双方结算完全部费用,确认乙方无任何应付未付违约金或赔偿,且乙方退还收据原件的,则保证金将在前述条件满足后的1个月内一次无息退还。63运费支付3.1结算标准:631.双方同意按本协议附件3服务收费标准约定计算服务费用并以附件3约定的计费节点为准进行计费。乙方必须在具体物流订单服务完成后及时将对应费用参数及/或服务状态提供给甲方。632 .如果发生额外费用或代垫费用,需要提前得到甲方确认。633 .乙方仅能依据附件3约定的费用项及费用标准收费向甲方收取费用,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若经甲方发现,乙方应将已经收取
8、的费用返还给甲方并承担收取费用10倍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从未结算资金中扣除该笔违约金。6.3.4.除非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物流服务费用将以人民币结算。3.2对账及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上一个月所涉及的、全部已完成的物流服务的账单提供给甲方。甲方会在收到账单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并在收到正确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如有对账未完成订单,则先对已完成对账的订单进行付款,未完成订单流入其他账单继续校对。双方约定各自承担银行转账手续费。乙方应在物流服务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将账单提供给甲方,否则甲方不对任何超过上述期限的账单承担支付义务。乙方需在甲方确认对账结果后2个工作
9、日内开具甲方认可的正确、有效发票,包括但不限于(如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形式发票等。乙方每月10日前按照甲方规定格式向甲方提供已发生的、代垫费用的账单以及凭证。甲方会在收到代垫费用账单及凭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对于乙方在相关代垫费用发生之日起3个月后才向甲方出具代垫费用账单及提供的凭证,甲方有权拒收该等账单、凭证并拒绝付款。甲方对于乙方所提供的代垫费用账单核对数据有异议时,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并确认账单。乙方确认并同意,如乙方无法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则甲方将对已完成对账的代垫费用账单进行付款,未完成对账的代垫费用订单流入下期代垫费用账单继续对账。(5)甲方及乙方各
10、自承担银行转账所涉及的付款及收款手续费。(6)鉴于甲方结算数据来源于乙方系统回传,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并不意味着甲方对已付款账单无异议,如甲方提出异议,乙方应提供相应证明,配合甲方解除异议,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并授权甲方在应支付的款项中扣除同等金额。如账单有重量和金额差异,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物流订单中物品有效称重视频;或权威机构单位的称重证明,其他情况下以甲方重量和金额数据为准,乙方不得有疑义。若甲方没有计费重量,甲方保留抽查、复合计费重量的权利,如被甲方查出重量差异并且乙方无法提供计费证据,甲方将收取该物流订单运费的10倍罚款。(8)甲方在未得到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延
11、期向乙方支付运费,则每延误一天需承担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暂停支付: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的支付,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认定乙方在合作期间发生重大赔付事件,且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运费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七、KPl考核1 .经过双方协商,就本协议所涉及的服务范围的关键质量指标及要求达成一致,具体指标及要求见本协议的附件2具体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2 .甲方有权据此对乙方进行月度KPl考核,如果乙方的实际KPl达成偏离本协议的约定目标值,则甲方有权缩减甚至暂停乙方的业务量。八、投诉和理赔1.本协议附件2具体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的约定,甲方在判定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由于商户投诉、
12、包裹及货物破损、包裹及货物遗失等原因导致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则甲方应在判责后最近的结算周期向乙方提供索赔函,乙方应当在收到索赔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否则视为乙方认同索赔函内容;乙方承认甲方有权基于索赔函的索赔金额,在相应结算周期的付款中,以甲方判定的索赔金额直接扣除;若该结算周期的付款中不足以支付索赔金,则甲方有权从其后的结算周期的付款中扣除,直至索赔金扣款成功为止。九、违约责任与协议解除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确保依据本协议约定完成协议终止后的各项义务。2 .乙方的KPl指标严重偏离本协议附件2具体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的约
13、定,且乙方无法在合理期间内改善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立即解除本协议。3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在指定的期间内纠正违约行为,并对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如违约方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内纠正违约行为或赔偿损失,则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立即解除本协议。4 .乙方不得向甲方及其关联企业之员工、顾问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如有,则乙方同意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按(a)本协议在解除当口已发生协议总价款的10%;或(b)提供相当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总金额,两者中较高的一项,作为违约金向甲方支付。5 .乙方应保证其
14、开具的收据或发票符合服务使用的法律且可以作为有效的财务凭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不承担任何因此导致的乙方的任何成本、损失或损害,但乙方必须承担在此情况下甲方所应承担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6 .任何一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另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协议:一方进入任何自愿破产、破产、接管、清算或债务重整程序或类似程序的。一方依法进入任何非自愿破产、破产、接管、清算或债务重整程序或类似程序,且在程序申请方向法院提交程序申请文件后的30天内未能撤销该程序的。7 .协议终止后: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相关的交接工作;乙方同意甲方关闭系统接口,停止
15、对甲方提供物流订单和交接包裹;乙方应按本协议要求继续配送和处理在本协议终止前已接收的包裹,如出现延迟、丢失、破损和拒收等异常时,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的约定要求乙方赔付;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费用对账;对于未结给乙方的费用,甲方在扣除违约金、赔付费用,对账清算完毕且收到合法有效的发票起3个月内支付。协议终止后,乙方仍应保留底单至少一年。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第8条和第9条对双方的约束力。(8)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乙方系统内与甲方或本协议履行有关的数据、信息等资料,并保证相关资料从乙方服务器彻底删除,如发现信息泄露,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十、信息保密1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其附件等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2 .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其它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户信息、消费者信息、公司商业模式、商业计划、订单数量、接口信息、源代码)均应保密,非经另一方书面允许,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提供或者转让这些保密信息。H一、不可抗力L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双方均不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提供履行本协议或者延迟履行本协议而承担责任;任何一方有义务在获得不可抗力相关信息或者通知后的24小时之内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和社会现象,包括自然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