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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纪监干部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5月17日省纪委监委在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网络培训中,也组织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下面我浅谈下我对信访工作条例的几点学习感受:一是条例是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确了信访工作为谁干、干什么、怎么干。条例第五条第(五)款要求“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源这是减少信访矛盾的重要举措,未能在基层处理好的“小事”,容易引发信访问题。我们要将矛盾在基层化解,让群众没有信访的意愿,没有信访的内容,没有信访的必要,才能真正减少信访,促进社会稳定。要充分结合新条例做好信访工作,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就地反映问题,随时了解问题处理
2、进度,把群众反映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矛盾上行。二是条例中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基本要求。条例第二十七条就提到了“三到位一处理”,即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在信访过程中,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我们要明确告知权利和法律责任,引导群众合法、理性上访。对待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在工作中要规范办理流程,注重时效,及时跟踪进度,反馈结果,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三是我们要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信访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者,我们要认真学习、仔细研究,将条例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多动脑、多用心、多行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