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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XX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销商合作协议协议编号:甲方:江西XX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地址:江西省南昌市XX开发区XX大道XX号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生产的各类产品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第一条经销区域与产品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在区域内的经销商,负责甲方指定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具体授权经销区域与产品以另行签订的销售目标协议为准)。2、未经甲方书面允许或授权,乙方不得擅自将经销区域扩大到未经授权的区域。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经
2、销商资格,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二条协议期限1、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第三条销售指标及合作方式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保证完成销售任务,具体约定详见双方签署的年度销售目标协议;若乙方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甲方授权区域内,乙方以买断方式向甲方购买产品,并通过自有的销售渠道和网络,自行在该区域内向客户销售甲方的产品。乙方自行承担因购买产品、渠道维持、对外销售等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活动,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4、乙方接受并配合甲方在该授权区域范围内相关终端销售价格的调控。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拥有监督权。2、甲方依据业务推广计划需要,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样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3、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4、甲方有权取得乙方的产品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订单的明细、销售发票和销售网点等信息和相关资料,以供甲方审查备案。5、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或法律规定强制要求等,不可将其泄
4、露给第三方。6、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的销售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政策调控、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等),甲方应按订单时间要求按时交货;如果乙方需要特殊定制要求,需经过甲方的技术、生产、财务部门的评审流程后才能确定交货期。7、甲方保证产品质量,在质保期内,对于因甲方原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承担退换货与返修义务。8、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在甲方授权销售区域不受甲方授权的其他经销商的侵犯,甲方授权的其他经销商在乙方销售区域内经销甲方产品的,在取得确切证据并通知甲方后,甲方责令该侵犯乙方经销区域的经销商停止侵权行为,并追究该经销商的违约责任。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
5、义务1、乙方必须有独立的办公场地,成为甲方经销商后,需开辟专有的场地展示甲方的产品和摆放甲方的宣传资料,并有专人负责。2、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不可以跨区串货和/或低价倾销;3、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也可要求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4、乙方应根据当地市场制订切实可行的销售策略和经营方案,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反馈当地市场信息动态,并向甲方传送资料和意见。5、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商业信息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6、乙方向客户进行甲方产品的销售,在维护甲方品牌的条件下,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
6、得以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甲方的利益及声誉。7、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他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8、协议期间,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经销商的名义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业务,亦不得有任何影响甲方商誉或者令第三人混淆之不当行为。9、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乙方不得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10、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开发或生产与甲方所开发或生产的产品类似的产品。11、乙方在授权区域内须积极维护产品良好的品牌形象和
7、甲方社会声誉,有责任主动或协助甲方打击市场上一切假冒产品和伪劣产品。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12、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_32_天内归还甲方提供的全部商务文件、产品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并结清应付甲方的全部货款。13、乙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10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由乙方承担。1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依法进行相关销售活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客户销售非甲方生产的产品,并且不得同时
8、担任与甲方同类行业的销售代理。15、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并负责授权区域内甲方产品的售后技术服务事宜,若发现有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或有客户反映产品不良或有瑕疵时,应立即到达客户处,做产品初步检视及故障认定,经认定后并依甲方售后服务作业程序进行维修事宜。16、乙方在销售产品过程中,无论是否提供安装服务,均应向客户说明本产品的正确使用方式、功能介绍、安全注意事项及危险发生时的紧急处理方式等,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由乙方承担。第六条销售行为规定1、产品价格甲方承诺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为经销商价格,具体的产品价格按照双方另行签署的年度产品价格表确定。若产品价格发生改变,甲方应及时将
9、最新产品价格以书面、邮件或其它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价格管理制度,如恶意以价格破坏市场秩序,或以不当方式伤害甲方产品的市场名誉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停止供货,并可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得异议。如乙方确有特殊情况,需以低于最低限价争取订单时,须事先申报,并经甲方同意后,以特案方式处理。2、订货流程乙方需填写甲方标准订单,订单中须列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金额、交期等信息,乙方将订单签字或盖章后,将订单扫描件发送至甲方销售部。如需取消订单,乙方应书面申请取消订单,经甲方销售部确认,对于下单后已备好材料(不可通用)或生产完成的产品订单不得取消,如尚未备料
10、的,经甲方销售部总监确认后方可取消。3、付款条件甲方给予乙方的应付货款信用额度不超过万元,对于超过上述货款信用额度后的订单,乙方必须先将超出额度的货款结清,甲方再安排发货,由此导致发货延误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以银行转账等甲方指定的付款方式将货款支付到甲方账户。乙方须在当年12月31日前按货款信用额度的50%结算应付甲方的货款金额,并在春节农历除夕前,结清所有应付甲方的货款金额。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应按照逾期付款%/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一天的,甲方有权单方停止发货并解除本协议,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4、交货期一般情况下,自购销合同或
11、订单确认之日起IL日内甲方完成交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应协商确认。具体交货期以购销合同或订单的约定为准。乙方在收到货物时须对相关货物进行验收,并对随货物附上的到货签收单进行确认,验收如有问题乙方应当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妥善保管货物,否则视为验收成功。5、运输风险负担甲方产品一般采用陆路货运方式运输,甲方以发给经销商所在城市货运站为交货的地点,运费由甲方承担。如经销商要求送货至其指定地点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如需采用快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则相关运费全部由乙方承担。货物的运输风险自送达乙方指定地点并经经销商验收起由乙方负担,甲方交付乙方的产品如经证实系于运输途中损坏,乙方应于货物验收当日进
12、行拍照,并及时通知甲方更换新品。损坏如系于乙方货物验收后始发生或因乙方怠于检查而未及时发现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6、质保期产品主机质保期为一年(自乙方验货签收之日起),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承担退换货与返修义务。7、退换货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由乙方先行维修(费用自理),维修配件由甲方免费提供,乙方需将故障配件寄回甲方;若产品无法维修,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可申请退换货。乙方在保修期外的所有退货或返修货的往返运费、产品翻新配件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遇特殊情况需返修或退货时,乙方应先向甲方书面申请并附上详细清单,经甲方准许后方可。对于未经甲方准许的退货(含返修),甲方可拒收,拒收
13、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所有返甲方的货物,应包装完整,并保持货物的整洁;对于零乱不堪、配件残缺不全的货物甲方可拒收。乙方未提供退货清单或退货清单不详时,退货数量按甲方实收数为准。第七条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其结束后a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2、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的,违约方都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间接损失),还应当赔偿对方因维护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费用。第八条商标专用
14、权及甲方企业形象的保护1、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以外使用“XX”商标或品牌。2、乙方不得实施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的行为。3、严禁乙方制造或销售假冒“XX”商标的产品;4、乙方有义务在本地作好甲方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如发现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应及时知会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维权工作。5、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本经销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乙方应当无条件停止使用任何“XX品牌商标、LOGO、以及含有品牌商标、LOGO的店面装饰及物品”,且无条件的依据甲方的指示处理含有前述商标、LOGC)的物品以及店面装饰。第九条违约责任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
15、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限期拒不改正或未改正完毕的,守约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反通知后10天内仍未实际履行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4、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5、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6、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导致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1)乙方故意欺诈甲方或客户的情况下;(2)乙方违反诚实信誉造成甲方利益或名誉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下。第十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端,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