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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环境爱护厅(局),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园林委,重庆市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环境爰护局: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实力和水平,指导各地选择相宜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途,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管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爱护部共同组织编写了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状况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爰
2、护部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治污减排确保城市公共卫生平安,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实现城市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国已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国际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发展方向,在其指导下,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处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上升同处理实力不足间的冲突日益凸显,生活垃圾处理与管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为保障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力的不断增加、无害
3、化处理水平不断提高,指导各地选择相宜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途,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政策,制定本指南。1 .总则1.1 基本要求生活垃圾处理应以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人体健康、防止环境污染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应尽可能从源头避开和削减生活垃圾产生,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尽可能分类回收,实现源头减量。分类回收的垃圾应实施分类运输和分类资源化处理。通过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确保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处理应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转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
4、管等重点环节,落实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过程中的污染限制,着力构建“城乡统筹、技术合理、实力足够、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安排,实行有利于环境爱护和综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促进生活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发展。1.2 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应通过加大宣扬,提高公众的相识水平和参加主动性,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范围和城市数量,大力推广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将废纸、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的回收利用纳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范踌,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生活垃圾资源再生模式,有效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再生和源头减量。激励商品生产厂家按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设计、制造产品包装物,生产易
5、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可降解的包装物,限制过度包装,合理构建产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削减一次性消费产生的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激励净菜上市、家庭厨余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餐厨生活垃圾单独收集处理,加强可降解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通过变更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削减煤灰垃圾产生量。依据当地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途,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模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应当遵循有利资源再生、有利防止二次污染和有利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实施的原则。1.3 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加快建设与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后续处理相配套的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推动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的数字化管理工作。应
6、实现密闭化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防止生活垃圾暴露和散落,防止垃圾渗滤液滴漏,淘汰放开式收集方式。应逐步提高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水平,激励采纳压缩式方式收集和运输生活垃圾。应加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重点是区域性大中型转运站建设。拓展生活垃圾收运服务范围,加强县城和村镇生活垃圾的收集。1.4 生活垃圾处理与处置应结合当地的人口聚集程度、土地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和性质等状况,因地制宜地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途,并应满意选址合理、规模适度、技术可行、设备牢靠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要求。应在保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加强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单独收集的危急废物或处理过程中产
7、生的危急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具备条件的城市可采纳对多种处理技术集成进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实现各种处理技术优势互补。规划和建设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是节约土地资源、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限制、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应依法对新建生活垃圾处理和处置的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爱护和环境卫生标准,从生活垃圾中回收的物质必需依据国家规定的用途或者标准运用。应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水平,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运行单位应编制生产作业规程及运行管理手册并严格执行,按要求进行环境监测,做好平安生产工作。加强设施运行监管,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管相结合,技术监管与市场监管相结合,运
8、行过程监管和污染排放监管相结合。2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适用性2.1 卫生填埋卫生填理技术成熟,作业相对简洁,对处理对象的要求较低,在不考虑土地成本和后期维护的前提下,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相对较低。卫生填埋占用土地较多,臭气不简洁限制,渗滤液处理难度较高,生活垃圾稳定化周期较长,生活垃圾处理可持续性较差,环境风险影响时间长。卫生填埋场填满封场后需进行长期维护,以及重新选址和占用新的土地。对于拥有相应土地资源且具有较好的污染限制条件的地区,可采纳卫生填埋方式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采纳卫生填埋技术,应通过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化处理、焚烧减量等多种手段,逐步削减进入卫生填埋场的生活垃圾量,特殊是有
9、机物数量。2.2 焚烧处理焚烧处理设施占地较省,稳定化快速,减量效果明显,生活垃圾臭味限制相对简洁,焚烧余热可以利用。焚烧处理技术较困难,对运行操作人员素养和运行监管水平要求较高,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较高。对于土地资源惊慌、生活垃圾热值满意要求的地区,可采纳焚烧处理技术。采纳焚烧处理技术,应严格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处理焚烧烟气,并妥当处置焚烧炉渣和飞灰。2.3 其他技术其他技术主要包括生物处理、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技术。生物处理适用于处理可降解有机垃圾,如分类收集的家庭厨余垃圾、单独收集的餐厨垃圾、单独收集的园林垃圾等。对于进行分类回收可降解有机垃圾的地区,可采纳相宜的生物处理技术。对于生活垃圾混
10、合收集的地区,应审慎采纳生物处理技术。采纳生物处理技术,应严格限制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并妥当处置生物处理产生的污水和残渣。经过分类的生活垃圾,可作为替代燃料进入城市旁边大型水泥厂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理。水泥窑协同处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并依据相关标准严格限制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3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技术要求3.1 卫生填埋场卫生填埋场的选址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卫生填埋场设计和建设应满意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I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限制标准GB16889等相关标准的要求。卫生填埋场的总库容应满意其运用寿命10年以上。卫生
11、填埋场必需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地下水和地表水造成污染,同时应防止地下水进入填埋区。激励采纳厚度不小于1.5亳米的高密度聚乙烯膜作为主防渗材料。填埋区防渗层应铺设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卫生填埋场应设置渗滤液调整池和污水处理装置,渗滤液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到环境中。调整池宜实行封闭等措施防止恶臭物质污染大气。垃圾渗滤液处理宜采纳“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和后处理的组合工艺。在满意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前提下,经充分的技术牢靠性和经济合理性论证后也可采纳其他工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实行雨污分流并设置雨水集排水系统,以收集、排出汇水区内可能流向填埋区的雨水、上游雨水以及未填埋区域内未与生活垃圾接触的雨
12、水。雨水集排水系统收集的雨水不得与渗滤液混排。卫生填埋场必需设置有效的填埋气体导排设施,应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严防填埋气体自然聚集、迁移引起的火灾和爆炸。卫生填埋场不具备填埋气体利用条件时,应导出进行集中燃烧处理。未达到平安稳定的旧卫生填埋场应完善有效的填埋气体导排和处理设施。应确保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建设质量。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和质量保证的施工材料,制定合理牢靠的施工安排和施工质量限制措施,避开和削减由于施工造成的防渗系统的破损和失效。填埋场施工结束后,应在验收时对防渗系统进行完整检测,以发觉破损并刚好进行修补。3.2 焚烧厂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生活垃
13、圾焚烧厂设计和建设应满意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限制标准GB18485等相关标准以及各地地方标准的要求。生活垃圾焚烧厂年工作日应为365日,每条生产线的年运行时间应在8000小时以上。生活垃圾焚烧系统设计服务期限不应低于20年。生活垃圾池有效容积宜按5-7天额定生活垃圾焚烧量确定。生活垃圾池应设置垃圾渗源液收集设施。生活垃圾池内壁和池底的饰面材料应满意耐腐蚀、耐冲击负荷、防渗水等要求,外壁及池底应作防水处理。生活垃圾在焚烧炉内应得到充分燃烧,二次燃烧室内的烟气在不低于850C的条件下滞留时间不小于2秒,焚烧炉渣热灼减率应限制在5
14、%以内。烟气净化系统必需设置袋式除尘器,去除焚烧烟气中的粉尘污染物。酸性污染物包括氯化氢、氟化氢、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应选用干法、半干法、湿法或其组合处理工艺对其进行去除。应优先考虑通过生活垃圾焚烧过程的燃烧限制,抑制氮氧化物的产生,并宜设置脱氮氧化物系统或预留该系统安装位置。生活垃圾焚烧过程应实行有效措施限制烟气中二嗯英的排放,详细措施包括:严格限制燃烧室内焚烧烟气的温度、停留时间与气流扰动工况;削减烟气在200C-50(C温度区的滞留时间;设置活性炭粉等吸附剂喷入装置,去除烟气中的二瓒英和重金属。规模为300吨/日及以上的焚烧炉烟囱高度不得小于60米,烟囱四周半径200米距离内有建筑物时
15、,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建筑风格、整体色调应与四周环境相协调。厂房的建筑造型应简洁大方,经济好用。厂房的平面布置和空间布局应满意工艺及配套设备的安装、拆换与修理的要求。4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要求4.1 卫生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前应制订填埋作业安排和年、月、周填埋作业方案,实行分区域单元逐层填埋作业,限制填埋作业面积,实施雨污分流。合理限制生活垃圾摊铺厚度,精确记录作业机具工作时间或发动机工作小时数,填埋作业完毕后应刚好覆盖,覆盖层应压实平整。运行、监测等各项记录应刚好归档。加强对进场生活垃圾的检查,对进场生活垃圾应登记其来源、性质、重量、车号、运输单位等状况,防止
16、不符合规定的废物进场。卫生填埋场运行应有灭蝇、灭幽、防尘和除臭措施,并在卫生填埋场四周合理设置防飞散网。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应刚好收集、处理,并达标排放,渗滤液处理设施应配备在线监测限制设备。应保证填埋气体收集井内管道连接顺畅,填埋作业过程应留意爱护气体收集系统。填埋气体刚好导排、收集和处理运行记录完整;填埋气体集中收集系统应配备在线监测限制设备。填埋终止后,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复原,要接着导排和处理垃圾渗滤液和填理气体。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应对地下水、地表水、大气进行定期监测。对排水井的水质监测频率应不少于每周一次,对污染扩散井和污染监视井的水质监测频率应不少于每2周一次,对本底井的水质监测频率应不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