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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动气象站建设施工合同(范本)甲方(建设方):证件号码:住所地:联系方式:乙方(承建方):证件号码:住所地: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自动气象站建设施工事宜,协商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笫一条合同清单及合同价格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金额单位:人民币序号名称型号品牌、产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自动气象站套2基础建设套3合计总价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1 .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货物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
2、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本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2 .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 .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包装要求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
3、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第五条完工期于年月日前,完成站点设备发货、基础建设、设备调试,保证能获取自动站实时数据,即为交货完工期。第六条验收L本项目验收程序参照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文件执行。3 .乙方需提供自动站点建设的货物、基础建设、安装调试等服务,以能收到实时资料为基础,在此基础上,乙方须组织收集制作满足专家组验收材料,通过专家组验收。4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个工作日内提出。5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 .甲
4、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第七条售后服务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承诺的服务计划实施,包括培训。第八条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乙方须提供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至甲方账户(以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5%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转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由甲方无息退还。第九条付款方式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100%的款项。笫十条辅助服务1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
5、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指导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助服务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笫十一条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24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
6、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丙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丙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丙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第十二条补救措施和索赔L甲方有权根据权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3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宣,并且甲方可以收取乙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1)乙方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根据货物
7、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4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第十三条履约延误L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
8、货和提供服务。5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6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延期交货违约责任按每延期一天罚款元处理,如果超出合同规定期限10天应不能供货,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取乙方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第十四条不可抗力L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7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
9、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梅雨、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8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合同。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笫十六条笫十六条:违约处理L在甲方对乙方违
10、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承诺的标准;(2)乙方没有按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3)乙方没有按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 .乙方未能按照投标文件承诺通过验收,造成甲方换货、退货的,可以视为乙方提供虚投标假资料谋求中标(成交),甲方可以上报财政管理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处理。第十七条合同转让和分包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合同生效L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有不符之处,以有利于甲方的为准。4 .本合同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印章后生效。第十九条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第二十条合同附件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 .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2 .投标文件;3 .询标纪要和承诺书;4 .中标(成交)通知书。(以下无正文)乙方:甲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