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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制度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护士操作前识别患者身份的一种手段,确保护理措施实施的准确性.1、对实施手术、无法有效沟通、输血以及急诊抢救的患者,均应使用腕带作为识别信息的载体,核对患者的依据,必要时与陪伴人员进行患者身份再次确认。2、腕带标识应注明患者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二人核对。3、昏迷、无法有效沟通、输血以及急诊抢救的患者,使用红色腕带;儿科、新生J用使用“粉红色腕带;外科手术患者使用“蓝色腕带,在病人术后苏醒并过危险期后摘除。4、实施任可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5、标本采集前,应至少同时使用资料信息识别姓名加护士询问姓名或呼叫患者姓名加询问患者姓名等两种识别患者方法,不得仅用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6、腕带佩戴时松紧适宜,保持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