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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人才交流合作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我省科技创新难点痛点堵点,着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努力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效能,助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建设产业四地,为建设现代化新青海、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贡献科技力量。一、科研财务助理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22)17号)关于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项目承担单位要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
2、服务的规定,制定年度科研财务助理实施细则,切实解决科研财务助理制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二、科研诚信和伦理认真履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从事科研活动及参与科技管理服务的各类机构切实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对科研诚信建设作出具体安排,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的规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要将科研诚信宣传教育纳入日常管理,开展警示教育,宣传诚信典范,树立诚信榜样,切实解决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强化科技伦理治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
3、理治理的意见的通知关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要履行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的规定,制定青海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的政策措施,加强对科研活动全过程的伦理管理和预警研判,切实解决部分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未建立科技伦理工作长效机制、制度不完善、科技伦理风险预警与跟踪研判不够的问题。三、落实人才交流合作制度按照青海省委组织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关心关爱专家人才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青组字(2019)32号)关于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通过开展出国(境)培训、双边多边合作研究、共同举办高端学术论坛、互派访问学者等形式,拓展我省专业人才与省内外、国内外高层次专家人才交流合作的领域与层次的要求,积极拓展国外专家线上授课和国内专家现场授课相结合的出国(境)培训新模式,不断提升我省人才科研素质和管理水平,切实解决人才交流合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资料来源:青海省开展科技政策落实年实施方案